第六個是保障手段的問題。現在涉及海外利益保護的時候,我們過重地強調軍事武力的手段。軍事武力的手段應該是最后的防線,而不是優先的防線。在很多情況下,在海外利益保護的時候,我們仍然首先想到用軍事手段,這跟整個社會的發展大趨勢是有矛盾、有沖突的。但是,我們并不應該放棄軍事手段或者武力手段,我們應該構造一個全鏈條的多種手段的綜合體系。
面對這六種挑戰的時候,我們應該進一步思考,應該怎么去判斷我們的對策。這個基本的邏輯架構,我想提出一個大概的思路。第一個還是應該以總體國家觀為指導,系統規劃中國海外利益保護、海外安保工作。專家提的非常好,這個大的理念是沒有問題的。
第二,確立中國海外利益保護安保工作應該遵循的基本原則。這有幾個原則:第一個是依法合規原則;今天上午有幾位專家講,我非常認同,沒有合規的原則,我們在中國國內開展一些中國的方式,在國外去開展海外利益的保護,有些東西行不通。
第二,國際合作的原則;解決當地的問題,必須要依靠當地的資源,而不是我們利用中國的軍隊、中國的警察到國外去開展工作,這個是不行的。中國有句土話“強龍斗不過地頭蛇”,在海外的安保工作中,我們應該利用當地的資源
第三個就是公私協同的原則。國家和社會、政府和民間應該有協同,而在協同上是平等的協同,而不是企業出了事就找國家,有些事是企業應該做的,那就必須企業做。有些是國家層面能夠協調的,那國家應該協調。
第四個,綜合施策的原則,綜合施策就是剛才講的既有軍事的手段,還有文化的手段,還有社會的手段、法律的手段,這是一種綜合體系。
最后一個是慎用武力的原則,慎重地運用武力,而不是首先運用武力。這是我們探討海外安保工作,海外利益保護的時候應該注意的。
這里面有一個例子,我就不講了,這顯示出我們在過去的這幾年,中國在海外員工被劫持,2006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06年中國被劫持員工是在全球被劫持人數里面排名第7,但是到2015年劫持的人質數量,中國是排名第2,為什么?因為我們的很多企業,包括政府的思維里面,劫持了我就付贖金,在很多國家,你給恐怖分子和犯罪集團付贖金是違法的,但是有時候在國際上我們息事寧人,你上網,我給你錢,你劫持我的員工,我給你錢,實際上涉及中國人員在海外的風險。我們的政策怎么去合理規劃,避免這種政策的陷阱,我們應該予以分析這個問題。
當然,我們還要合理設計應對手段,積極主動消除和應對安全風險,這里面可以采取外交、軍事、執法等,還有實行安保等其他很多軟性的手段來消除極端主義、恐怖主義的土壤,建構人類命運共同體,在企業合作層面上,怎么能把中國的理念表達出來。這里面涉及像黑水公司問題,最近美國《華盛頓郵報》出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里面質疑黑水的創辦人埃里克·普林斯(Erik Prince),說他現在實際上為中國效力,已經違背了當時在美國創辦黑水的初衷。我跟先豐服務(設在香港、有中國國企持股的安保公司,埃里克·普林斯為公司執行董事兼董事長——編者注)溝通了一下,他們認為這篇文章是在黑埃里克,當然這個問題的背景甚至原因,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解讀。這是我的一些想法,不對的地方請各位批評指正,謝謝大家!
來源: 新視角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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