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在很長一段時期,“世界革命”和“不斷革命”的思想主導了中國的對外政策,而“和平共處”方針只是作為一種暫時的策略。在試圖通過領土讓步穩定與周邊鄰國關系的同時,中國政府卻不斷輸出革命,鼓勵和援助鄰國的反政府武裝,這種二律背反的政策取向必然導致中國與鄰國關系經常處于緊張和不穩定狀態。
總之,在上述兩重觀念的指引下,或許對于中國的“天朝”(或革命陣營)而言,邊界從來不是問題,甚至不存在;只要歸順“天朝”(或革命陣營),給你再多的疆土也沒關系,因為你本身已經屬于“天朝”(或革命陣營)了。正因為如此,1957年中國政府才會輕易將白龍尾島賜予“同志加兄弟”的越南;1959年毛澤東才會向印度共產黨表明“麥克馬洪線”沒有任何意義;1962年中國領導人才會認為與朝鮮進行的邊界談判只是在辦“內交”而不是“外交”。實際上,真正對中國領導人處理邊界問題形成挑戰的,不是別人,而是他們自身的中央王朝觀念和世界革命理想。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認為,至少到1970年代,中國現代領土屬性轉型的歷史過程尚未徹底完成,中國與周邊鄰國的關系也沒有正確地定位于現代民族國家關系,即一種正常的國家關系。
文/沈志華 原載于《二十一世紀》2014年8月號
注釋
1 詳見沈志華:〈冷戰年代中國處理陸地邊界糾紛的方針〉,《二十一世紀》(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2014年6月號,頁22-32。
2 參見牛軍:〈1962:中國對外政策“左”轉的前夜〉,《歷史研究》,2003年第3期,頁23-40;林蘊暉:《烏托邦運動–從大躍進到大饑荒(1958-1961)》(香港:香港中文大學當代中國文化研究中心,2008),359-624;陳兼:〈革命與危機的年代–大躍進和中國對外政策的革命性轉變〉,《冷戰國際史研究》,第7輯(2008年冬季號),頁45-96;沈志華主編:《中蘇關系史綱:1917-1991年中蘇關系若干問題再探討》,增訂版(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頁206-374。關于中共在奪取政權初期推動亞洲革命及1954至1955年放棄輸出革命的情況,詳見沈志華:〈毛澤東與東方情報局:亞洲革命領導權的轉移〉,《華東師范大學學報》,2011年第6期,頁27-37。
3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編:《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緬卷》(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4),頁1-13;〈黨內外人士對中緬條約的反映〉,《零訊》,1960年第13期,頁1-5;〈云南省各界代表人物對中緬劃界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零訊》,1960年第14期,頁5-7;〈中緬邊界聯合委員會會議已就關鍵問題達成協議〉,《外事動態》,1960年第57期,頁10-11;王士錄:〈“《中緬邊界條約》模式”對解決中印邊界問題的影響〉,《中國邊疆史地研究報告》,1993年第3-4期合刊,頁37-48;朱昭華:《中緬邊界問題研究:以近代中英邊界談判為中心》(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7),頁275-86;〈新中國處理邊界領土爭端的典范–基于中緬邊界問題的劃定〉,《探索與爭鳴》,2009年第4期,頁73-76;陳寒溪:〈論中國解決邊界爭端的模式–以中緬、中俄關系為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報》,2009年第3期,頁46-50;范宏偉:〈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過程與影響〉,《南洋問題研究》,2010年第3期,頁36-45;M.TaylorFravel,StrongBorders,SecureNation:CooperationandConflictinChina‘sTerritorialDisputes(Princeton,NJ:PrincetonUniversityPress,2008),329-30。
4〈緬甸表示愿迅速解決邊界問題但對締結友好條約卻不積極〉,《外事動態》,1959年第63期,頁9;〈奈溫要我接受其邊界問題方案作為訪華條件〉,《外事動態》,1960年第1期,頁2;〈周總理覆函邀奈溫來華商談邊界問題〉,《外事動態》,1960年第3期,頁4。
5王泰平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57-1969)》,第二卷(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頁54-56。
6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編:《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尼卷》(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4),頁1;〈對尼泊爾首相訪華的估計〉,《外事動態》,1960年第14期,頁1-5;〈中尼邊界聯合委員會已就工作任務等達成協議〉,《外事動態》,1960年第62期,頁2-3;〈中尼邊界已舉行了五次會議〉,《外事動態》,1960年第68期,頁1;〈中尼邊界要永遠和平友好〉,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外交文選》(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世界知識出版社,1994),頁395-97;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中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頁293-94;齊鵬飛:〈中尼邊界談判的歷史進程和基本經驗〉,《當代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2期,頁90-98;M.TaylorFravel,StrongBorders,SecureNation,328-29。
7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編:《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阿、中巴卷》(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4),頁21-38;〈巴為什么向我表示要同我談判中巴邊界問題〉,《外事動態》,1960年第9期,頁6-7;〈對巴提出“中巴邊界”會談問題的看法〉,《外事動態》,1960年第33期,頁9-10;《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57-1969)》,第二卷,頁102-104;王士錄:〈“《中緬邊界條約》模式”對解決中印邊界問題的影響〉,頁42;韓曉青:〈中國與巴基斯坦解決雙邊陸地邊界問題外交談判的歷史考察〉,《當代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6期,頁91-99;M.TaylorFravel,StrongBorders,SecureNation,116-17,325-26。
8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阿、中巴卷》,頁1-20;《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57-1969)》,第二卷,頁104-105;M.TaylorFravel,StrongBorders,SecureNation,324-25。
9 詳見遼寧省革命委員會辦事組外事組編印:《中朝條約、協定、議定書匯編(1954-1969年)》(1971年1月),未刊,頁4-27;吉林省革命委員會外事辦公室編印:《中朝、中蘇、中蒙有關條約、協定、議定書匯編》(1974年6月),未刊,轉引自韓文譯本:韓國東北亞歷史財團第三研究室編:《內部資料(3)》(2007年12月),頁11-13、17-54;〈羅貴波在第二次外事工作會議上的發言〉(1959年3月4日),廣西檔案館,X50-3-6,頁99-120;沈志華、董潔:〈中朝邊界爭議的解決(1950-64年)〉,《二十一世紀》,2011年4月號,頁34-51;M.TaylorFravel,StrongBorders,SecureNation,321-22。按照地圖比例尺估算,中國出讓的領土大約在500平方公里左右。關于中國出讓領土面積的估算,還參見Dae-SookSuh,KimIlSung:TheNorthKoreanLeader(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88),200。
10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編:《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蒙卷》(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4),頁1-2、152-98;〈外交部關于同蒙古政府談判解決中蒙國界問題的請示報告〉(1957年12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檔案館,252/1/51,頁6-11;〈羅貴波在第二次外事工作會議上的發言〉,頁99-120;〈阿勒泰專署關于復查中蒙邊界和調查中蘇邊界的意見〉(1959年6月7日),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檔案館,11/1/74,頁27-28;〈省外辦關于了解中蒙和中朝邊界歷史資料問題〉(1962年4月19日),江蘇省檔案館,3124-0139,長期,頁5-22;〈中蒙國界線存在的一些問題〉,《外事動態》,1959年第76期,頁3-4;〈蘇聯表示蘇所出地圖不能作為中蒙劃界的依據〉,《外事動態》,1959年第87期,頁3-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新疆通志.外事志》編纂委員會編:《新疆通志.外事志》(烏魯木齊: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頁233-36、266-68;《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57-1969)》,第二卷,頁100-102;阿勒泰地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阿勒泰地區志》(烏魯木齊:新疆人民出版社,2004),頁945-47;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編:《內蒙古自治區志.外事志》(呼和浩特:遠方出版社,2009),頁109-10;M.TaylorFravel,StrongBorders,SecureNation,110-12。
11 參見BerndSchaefer,“NorthKorean’Adventurism‘andChina’sLongShadow,1966-1972”,CWIHPWorkingPaper,no.44(October2004):2-3;成曉河:〈“主義”與“安全”之爭:六十年代朝鮮與中、蘇關系的演變〉,《外交評論》,2009年第2期,頁21-35;NobuoShimotomai,“KimIlSung‘sBalancingActbetweenMoscowandBeijing,1956-1972”,inTheColdWarinEastAsia,1945-1991,ed.TsuyoshiHasegawa(Washington,DC:WoodrowWilsonCenterPress;Stanford,CA:StanfordUniversityPress,2011),122-51。
12 契爾沃年科(С.Червоненко)與策伯格米德(Д.Цэвэгмид)會談紀要,1963年1月1日,АВПРФ,ф.0100,оп.56,п.495,д.7,л.1-19。
13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編:《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印、中不卷》(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4),頁3-4、51-64;〈關于中印邊境沖突和中印關系問題的宣傳提綱〉(1962年10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檔案館,X1/32/12,頁11-29;〈目前我對中印邊界問題的方針〉,《外事動態》,1959年第87期,頁2-3;〈尼赫魯不想解決中印邊界問題〉,《外事動態》,1960年第26期,頁3-4;《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中卷,頁312;徐焰:〈解放后我國處理邊界沖突危機的回顧和總結〉,《世界經濟與政治》,2005年第3期,頁16-21。
14 參見李丹慧:〈政治斗士與敵手:1960年代中蘇邊界關系–對中蘇邊界問題的歷史考察之二〉,《社會科學》,2007年第2期,頁146-67。
15 關于1958年毛澤東在長波電臺和“共同艦隊”問題上的爭吵,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題發揮,反映出他對蘇共在社會主義陣營領導地位的挑戰心態,其實質并非國家主權和利益問題。詳見沈志華:《無奈的選擇:冷戰與中蘇同盟的命運(1945-1959)》,下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頁637-57。
16 張香山:〈中日復交談判回顧〉,《日本學刊》,1998年第1期,頁47;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頁355;鄧小平:〈穩定世界局勢的新辦法〉,載《鄧小平文選》,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頁49。
17《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事務條約集.中印、中不卷》,頁51-54、74-82、124-26。
18 毛澤東:《毛澤東詩詞選》(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4),頁55。
19〈毛澤東會見朝鮮政府代表團談話記錄〉,1958年11月25日,私人收藏。
20 李丹慧、沈志華對朱良訪談記錄,2010年1月。朱良,1985至1993年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
21〈毛澤東與印共左派學習代表團談話記錄〉,1967年12月13日,私人收藏。
22 王之春:《清朝柔遠記》(北京:中華書局,1989),頁68-69。
23 必須承認,毛澤東面對大國、強國的確經常表現出一種頑強的抗爭精神,這與“天朝”眷顧、保護周邊“皆隸版籍”的弱小國家沒有矛盾,二者并行不悖。
24 參見列寧(VladimirI.Lenin):《國家與革命(馬克思主義關于國家的學說與無產階級在革命中的任務)》(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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