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志愿軍撤離北朝鮮與金日成的權力巔峰之路

文化 alvin 30322℃ 2評論

2 志愿軍部隊全部回國及其結果

從莫斯科回到平壤以后,金日成立即召開中央常委會,報告莫斯科之行。常委會對代表團在莫斯科的活動,特別是與赫魯曉夫、毛澤東的會見結果“十分滿意”。常委會決定,在明年2月召開第四次黨代表大會后,邀請周恩來訪朝,時間在4-5月,然后金日成于10-11月訪華。 11月30日,朝鮮外務省將金日成的邀請信交給了中國使館。 12月4日召開的中央常委會決定,將在明年的黨代會上討論決定外國軍隊撤出朝鮮的問題。至于處理問題的方式,金日成建議由朝鮮分別向中國和聯合國提出撤軍的要求。 看來,金日成的最初安排是,1958年2月前與中國商議提出和解決撤軍問題的方案,然后召開黨代會通過,最后在周恩來4-5月訪朝期間開始實施。

1957年12月17日,金日成請中國大使轉交一封給毛澤東的信,金日成對喬曉光說,關于毛澤東在莫斯科兩次談到志愿軍從朝鮮撤退的問題,勞動黨中央常委會經過討論,“認為毛主席所講的精神很好”。在這封落款為16日的信中,除了對莫斯科會談表示滿意,并認為將推進朝中兩黨團結友誼外,金日成還提出了關于撤軍方案的具體建議:“首先,由我國最高人民會議向聯合國致信,提議聯合國軍和中國人民志愿軍同時由朝鮮撤退。其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表聲明,同意上述提議,并宣布在1958年底以前撤完。其次,周總理來訪我國,由朝中雙方發表聯合公報時應包括這一問題。” 隨后,金日成接見蘇聯大使,告知上述情況。在談話中金日成所說的撤軍程序是,1958年1月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同時向中國政府和聯合國致函,要求中美分別撤軍,然后于5月邀請周恩來訪問朝鮮。 這兩個資料的主要不同之處在于,前者未提朝鮮向中國政府致函要求撤軍,而后者未提中國政府發表聲明表示同意朝鮮的提議。鑒于中國文獻和俄國檔案提供的都不是完整的文件(信件全文和談話記錄),故很難斷定金日成給中國的信函與其向蘇聯大使的報告在內容上是否存在差別,有什么差別。不過,照理講金日成沒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制造麻煩——他完全清楚中蘇之間必然要就此問題進行溝通。所以大概可以認為,這兩份資料的表述均不完整,但內容一致。如果將二者整合起來,金日成提出的撤軍方案應該是:首先由朝鮮同時向中國和聯合國致函要求雙方撤軍,然后由中國政府發表聲明表示支持該提議,最后在周恩來訪問期間朝中兩國發表聯合公報宣布中國撤軍。

12月25日,金日成再次致函毛澤東,又提出了新的想法。 根據周恩來與蘇聯大使的談話記錄,這次來信提出了兩項辦法征求中方的意見:“一個辦法是朝鮮政府發表聲明,要求雙方撤兵,中國政府表示響應和支持;另一個辦法是中國政府發表聲明,提議雙方撤兵,朝鮮政府聲明同意和支持。” 與第一方案的主要區別在于,這次朝鮮關于雙方撤軍的要求,不是向中國政府和聯合國致函提出,而是發表聲明公開呼吁。至于由朝鮮還是中國首先發表聲明,其實區別不大,因為要求一切外國軍隊撤出朝鮮在軍事停戰委員會一直是朝中方面的共同主張。

對于朝鮮的安排和計劃,中國做出的第一個反應是將宣布撤軍的日程提前了三個月。針對喬曉光12月17日來電,外交部12月27日通知駐朝使館,中國代表團將于1958年2月中旬訪問朝鮮,并建議12月30日廣播朝鮮邀請信和中方復信。 12月30日,周恩來批改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書記處擬定的“關于從朝鮮撤出中國人民志愿軍的方案”。根據該方案的步驟,第一,朝鮮政府發表聲明,建議聯合國軍和中國志愿軍撤出朝鮮,南北朝鮮進行對等協商,在外國軍隊撤出后,由中立國機構監督舉行全朝鮮自由選舉。第二,中國政府發表聲明,支持朝鮮的主張,并正式表示準備就中國分批定期撤軍問題與朝鮮協商,并要求聯合國軍方面采取同樣步驟。第三,蘇聯政府發表聲明,支持朝中兩國的聲明,并建議召開有關國家會議,討論和平解決朝鮮問題。該方案還確定,志愿軍分三批全部撤出:第一批在1958年3-4月撤回,第二批在7-9月撤回;第三批在年底前撤回。12月31日,毛澤東批準了這個方案。 可以看出,中國的方案實際是在朝鮮第一方案的基礎上修改而成,只是用第二方案中的“朝鮮政府發表聲明”替代了第一方案中的“致函聯合國和中國”。

此后的整個撤軍行動完全是按照中國確定的方案順利實施的。1958年1月8日,周恩來向蘇聯大使通報了這一情況,征求蘇方的意見。 1月16日蘇聯外交部答復,這一舉動“非常英明”。 1月24日毛澤東致信金日成,詳細通報并解釋了中國的建議。 2月5日朝鮮政府發表聲明,要求一切外國軍隊同時撤出南北朝鮮,實現全朝鮮自由選舉,實現南北朝鮮和平統一。2月7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響應朝鮮的和平倡議,準備同朝鮮協商撤出志愿軍,同時要求美國和其他有關各國也采取措施從南朝鮮撤軍。不久,蘇聯政府也發表聲明,支持這一建議。 2月14日,周恩來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前往朝鮮,15日與金日成最后確定了中國單方面撤軍的具體步驟。 2月17日,周恩來在志愿軍干部大會作報告,講述撤軍問題。2月20日,中朝兩國政府發表聯合聲明,宣布了這一決定。同日,志愿軍總部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支持本國政府的決定,并敦促美國及聯合國軍其他各國采取同樣措施。 隨后,中國人民志愿軍在朝部隊開始了撤離行動。

1953年7月朝鮮停戰時,中國志愿軍在朝部隊共有陸軍17個軍又1個師及各兵種和指揮機關總計約120萬人。 日內瓦會議以后,中國在敦促美國撤軍的同時,便開始主動地將志愿軍部隊陸續撤退回國。公開撤退的共19個師:1954年9-10月撤回7個師,1955年3-4月撤回6個師,同年10月又撤回6個師。 此外,秘密撤退回國的還有6個軍、5個炮兵師、4個高炮師、1個公安師、10個鐵道兵師及其他特種兵部隊和部分兵團機關。到1955年底,志愿軍在朝部隊還有5個軍及部分炮兵、裝甲兵、工程兵和后勤部隊。 此后,可能還有一些部隊撤離。如1956年4月4日,劉少奇、周恩來等人討論了調4萬志愿軍部隊回國的問題。 到1957年底,志愿軍駐朝部隊總計還有30萬人。

志愿軍部隊撤離朝鮮的具體實施方案,是志愿軍司令員楊勇提出的。從彭德懷那里得到志愿軍將全部撤退回國的通報后,1958年1月28日,楊勇向中央軍委提交了一個報告,經總參修改后得到批準。 3月15日撤軍開始。按照中央軍委確定的“先前沿,再西海岸,后中間”的方針,先撤出第一線部隊以迅速擴大志愿軍撤軍的影響,同時觀察敵人的動態,最后撤出中間的部隊以應付意外情況。第一批部隊為第二十三軍、第十六軍6個師和部分特種兵、后勤部隊,以及工程兵指揮所和第十九兵團領導機關,共8萬人,于3月15日至4月25日撤出。此外,第二十兵團領導機關先于3月12日撤出朝鮮。第二批部隊為第五十四軍、第二十一軍6個師和部分特種兵、后勤部隊,以及坦克兵指揮所,共10萬人,于7月11日至8月14日撤出。第三批部隊為志愿軍總部、第一軍3個師、炮兵指揮所及后勤部隊,共7萬人,于9月25日至10月26日撤出。 整個撤軍過程十分順利,唯一的插曲是朝鮮曾提出請求,希望志愿軍在9月9日即朝鮮建國十周年慶典前完成撤軍,但因臺灣海峽出現的緊張局勢而未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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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從1954年至1956年8月,共發生志愿軍扣押或侮辱朝鮮政府官員、人民群眾的事件355起,其中最嚴重的幾次是扣留因打獵進入志愿軍防區的朝鮮黨政高級領導人,南日、方學世、樸正愛等都曾被滯留。更經常的是擅自搜查、逮捕朝鮮人員,并進行非法審訊。此外,因汽車車禍、打靶訓練、槍支走火、強奸行兇等事件,造成朝鮮人傷亡417人,其中以車禍造成的傷亡為主。1954-55年,共發現強奸案68起,通奸的數字則十數倍于此。僅1956年上半年,全軍即發現強奸、強奸未遂、通奸案208起。由此產生的私生子不少,部隊移防后,朝鮮婦女背著孩子找到部隊,影響很壞。
    匿名2017-01-30 14:13 回復
  2. 冷戰化石
    匿名2017-02-05 20:21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