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朝貢體系讓大明自開國之初就陷入財政困局

文化 alvin 52540℃ 1評論

“厚往薄來”政策形成了巨大的吸引力。數倍、數十倍暴利驅使周邊國家爭先恐后前來進貢。

比如日本所進的腰刀,每把市價最多三貫,但是宣德八年(1433)明朝給日本的定價是每把十貫。日本人于是向中國販入大量腰刀,第一二次朝貢各3,000把,第三次增至9,968把,第四次更增至3萬余把,第五次降為7,000余把,但第六次又上升至3.7萬余把。 “由前后十一次之勘合船,輸出刀劍,恐至二十萬把”。(郭蘊靜,周啟乾:《中日經濟關系史》(上冊),昆侖出版社,2012.09,第164頁)

有人說,日本刀質量好,進貢之后,可供中國民間使用,也不失為一種貿易之道。問題是,大明王朝為了防止百姓造反,規定刀劍不準私自交易,只能統統由官方出錢購買,所以給朝廷造成了極大的經濟壓力。(郭蘊靜,周啟乾:《中日經濟關系史》(上冊),昆侖出版社,2012.09,第164頁)1449年大明王朝發生了土木堡之變,因為蒙古勢力的勒索,朝廷財政十分拮據。日本使團進貢時,朝廷不得不羞澀地提出,能不能只付給稍高于市價的金額。按理說,天朝上國的話就是命令,而且畢竟仍然有利可圖,屬國只能聽從。但是日本正使允澎一聽卻勃然大怒,跳著腳大吵大鬧,堅持“乞照舊例給賞”,最后明代宗被吵得沒有辦法,只好本著“遠夷當優待之”的精神,予以追加貨值。

香料造成的問題更大。香料是貢品的主要品種。因為價格巨大,東南亞朝貢國借諸如賀壽、賀登基、賀新歲、賀皇子誕生等借口朝貢大量香料。我們僅看洪武一朝的情況。洪武十一年( 1378) 彭亨國王的貢物中有胡椒2 000斤、蘇木4 000 斤。洪武十五年( 1382) 爪哇的貢物 中 有胡椒75 000 斤; 洪武十六年 ( 1383) ,占城貢檀香 800 斤。洪武二十年( 1387) 真臘貢香料60 000 斤,暹羅貢胡椒 10 000斤、蘇木100 000斤,洪武二十三年 ( 1390) 暹羅又來朝貢蘇木、胡椒、降真等170 000 斤。皇帝皆“遣官厚報之”。其它沒有具體數據記載的香料朝貢更是數不勝數。(嚴小青 張 濤:《鄭和與明代西洋地區對中國的香料朝貢貿易》)

到了永樂年間,進貢頻率更是達到“貢無虛月”的程度。僅永樂二十一年( 1423) 就有西洋、古里、忽魯謨斯、錫蘭山、阿丹、祖法兒、剌撒、不剌哇、木骨都剌、柯枝、加異勒、溜山、南勃利、蘇門答剌、阿魯、滿剌加等16 國進貢。(嚴小青 張 濤:《鄭和與明代西洋地區對中國的香料朝貢貿易》)

更有甚者,經常有海外商人三五成群湊到一起,花錢找個懂中文的人寫一道表文,就冒充貢使跑來上貢,送來大批香料,騙走無數錢財。比如洪武七年(1374),暹羅商人沙里撥冒稱是本國國王令其同奈思里儕刺悉識一起來進貢,因為裝得不像,被朝廷識破 。

頻繁入貢導致大明王朝香料庫存量迅速上升。鄭和下西洋結束兩三年后的正統初期,英宗曾“敕南京守備太監王景弘等,于官庫支胡椒、蘇木三百萬斤,委官送至北京交納”。一次支用達三百萬斤,則南京庫存這類香料應該在上千萬甚至幾千萬斤在規模。

大明王朝的正規財政汲取能力并不強,財政收入不高,卻大量地通過朝貢體系流失,導致大明王朝在開國初期,財政體系就接近崩潰。皇宮之內海外香料和土產堆積如山,國庫卻沒有現金,只好把胡椒和香料發給百官,充抵工資。

以香料作為俸祿發放的記載最早是永樂二十年,當時“戶部奏定: 永樂二十年至二十二年,文武官俸鈔倶折支胡椒、蘇木”。也就是說,不給錢了,全部給你香料,請拿回家燉肉。至于拿什么買肉,這個國家無暇考慮。到正統初期,形成了“每歲半支鈔半支胡椒、蘇木”的慣例。從1422 年到1481 年,大明帝國前期的 60 年中,南北兩京官員的俸祿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胡椒和蘇木。(趙中男:《明初下西洋的停止及其原因》)

實在拿不出銀子來給百官發工資,發點東西大家倒也能理解。問題是,皇帝們的小算盤仍然打得非常雞賊。好比這東西本來只值十塊錢,但是皇帝卻非要說能值一百塊錢。比如永樂二十三年 ,每斤胡椒算成十六貫鈔票,蘇木每斤算八貫鈔票。但到了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不到十年,胡椒每斤就算成一百貫鈔票,蘇木每斤算成五十貫鈔票,翻了六七倍。

香料發得差不多了,百官的工資還是沒有著落,怎么辦呢?我在《頑疾:中國歷史上的腐敗與反腐敗》一書中曾經介紹過,成化五年,皇帝實在沒錢給百官開支了,于是開始發衣服被褥,將內庫所存的“綻絲綾羅、紗褐繒布、衣巾兌今衣褥 及書畫幾案、銅錫磁木諸器皿,以充俸鈔。”就是說,皇宮大庫存的綢緞布匹、衣服帽子、被子褥子、桌子椅子、瓷茶碗錫茶壺都拿出來發給百官。反正宮里什么東西多就發什么。

成化七年,因為國庫里存的棉布太多,積壓久了,眼看著都快爛了,皇帝遂宣布,以后就用細布給百官開工資。什么標準呢,一匹細布折算成20石米。然而,明代最好的三梭細布,一匹也不過能換二石米。皇帝顯然把布價抬高了十倍。成化十六年,細布也快發光了,又發粗布,而且“每闊白布一匹折米30石”。一匹闊白布,也就是粗棉布,本來不過值銀子三四錢,卻算成三十石糧食,這就把布價抬高了近百倍。所以《明憲宗實錄》稱:“然三梭(布)一匹極細者,不過直銀二兩,而米價遇貴則有一石直銀一兩者。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輕重已自懸絕。后乃至以粗闊棉布直銀三四錢者,亦折米三十石,則是粗布一匹而價銀直三十兩,自古未有也。”明代皇帝們的無賴嘴臉就是這樣毫無遮擋。

就這么低的工資,在明代還常常拖欠,甚至數年不支工資。明人王瓊在《雙溪雜記》記載:“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

在這種情況下,就形成了明代特有的清官現象。明初至宣德六十年間,載入《明史循史傳》中的著名清官,占明代循吏總數的六分之五,這不能不說與工資太低有關。明代那些恪守節操不想大肆貪污的官員,無一不生活得非常艱難。

我在《頑疾》一書中舉過這樣幾個例子:永樂時期的戶部尚書,相當于財政部長秦纮,為官四十余年,其“妻菜羹麥飯常不飽”,“及卒,家無余資。未幾,子孫有貧乏不能存者”。子孫一下子成了貧民。宣德年間,禮部侍郎這樣的高官,死后甚至不能安葬。“鄒師顏,宣都人。……為禮部侍郎。省墓歸,還至通州,卒,貧不能歸葬。尚書呂震聞于朝,宣宗命驛舟送之。”正統元年,左副都御史吳訥曾說:“近小官多不能贍,如御史劉準山由進士授官,月支俸米一石五斗,不能養其母妻子女,貸同道御史王裕、刑部主事廖謨等俸米三十石,去年病死,竟負無還”。成化年間,曾以廷試第一名為翰林修撰的羅倫,在被貶為福建市舶副使時,因微薄的官俸不足開支,只好靠賣字謀生。

因此,大明一朝自開國之初,就陷入財政困局。“我國歷朝財政,第二困難的是明朝。……明朝自太祖開國至穆宗時代,外患內憂,人民痛苦,國政已瀕危難。”(陳秀變編著:《中國財政史》,正中書局,1977年09月,第422頁)而朝貢貿易是造成財政困難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傳教士利瑪竇認為,朝貢關系的本質,不是世界向中國朝貢,而是中國向世界朝貢。

文/張宏杰 來源: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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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明不自信呀
    匿名2018-07-26 13:51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