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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邊疆治理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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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教措施

印度是一個多宗教的國家。歷史上,印度曾過以“宗教立國”建立過多個宗教國家,比如印度的莫臥兒王國、德里蘇丹國。但是到了近代,英殖民時期采取的一系列西方的政治、經濟、社會措施,讓印度的文明開始異化,從盛行建立“政教合一”的印度轉變為一個世俗化的政教分離國家。可這仍然解決不了印度社會的弊病——宗教沖突,尤其是在印度邊疆地區。為此,獨立后,印度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宗教治理措施。

第一,“實行宗教信仰平等政策,不將印度教規定為國教”。在印度,信仰印度教的教徒占到印度總人口的80.5%,可以說印度是一個以印度教為主體宗教的國家。獨立后,印度頒布憲法,宣稱印度是一個“獨立的社會主義世俗民主共和國”,并在1976年的憲法修正案中指出“平等對待和容納所有宗教”。印度中央政府不把印度教作為國教,而是在憲法上同等對待各宗教。無論是身居印度次大陸的宗教,還是來自邊疆地區的宗教,在法律上,各宗教一律平等。盡管掌權的多是印度教徒,但是為了尊重各宗教,印度中央政府不但承認宗教政黨,而且把信仰其他宗教的教徒引入到中央政府之中,例如前總理辛格便是一位錫克教徒。

第二,在少數宗教聚集區實行“宗教群體自治”。印度大陸除印度教為主體宗教外,其他少數宗教均分布在邊疆地區,而在這些少數宗教聚居區,印度中央政府實行“宗教群體自治”。印控查謨與克什米爾邦是一個以伊斯蘭教為信仰主體的信徒聚集區,這里穆斯林占64.2%,印度教徒占32.2%,剩余都是佛教和其他宗教信仰者。而這里的執政黨——克什米爾與查謨國會黨,便是以穆斯林為主的宗教政黨,不僅在1947年獨立初期就由謝赫·阿卜杜拉領導下成為執政黨,而且目前也是查謨與克什米爾邦的執政黨。同樣在錫克教徒的聚集區旁遮普邦也是如此,該邦的主要執政黨仍然是以錫克教徒為主成立的宗教政黨——阿卡利亞黨。

第三,采取相關措施應對宗教沖突。印度是一個宗教沖突較為嚴重的國家,宗教沖突主要是在“印度教徒與伊斯蘭教徒、錫克教徒、佛教徒和基督教徒之間都發生過規模不同的暴力沖突,其中最為嚴重的是印度教徒與穆斯林之間的沖突”。宗教沖突事件也多發生在邊疆少數宗教聚集區,例如在古吉拉特邦、查謨與克什米爾邦、旁遮普邦、印度東北部地區。針對越來越嚴峻的宗教沖突形勢,印度政黨曾提出以下三種解決方案:第一,提議印度完全西化,建立世俗國家;第二,建立以印度教為主的政教合一的國家;第三,反對利用世俗化的方式來解決,倡導利用深厚的印度文化來處理印度文化多元化問題。但無論是印度獨立初期的世俗化,還是印度教徒努力構建的政教合一的國家,都沒能平息宗教沖突。而印度中央政府也沒有更多的辦法從根本上解決宗教沖突問題,只采取了一些緊急措施。例如,在宗教沖突嚴峻的地區,增加警察部隊數量,在宗教沖突事件發生時,對該地實施管控,嚴防沖突事件擴大化。2013年發生在北方邦的宗教沖突事件,造成31人死亡,印度中央政府緊急調撥5000 軍警趕赴事發地點維持秩序。

(五)社會措施

印度是一個社會問題較為突出的國家,尤其是在邊疆地區,社會問題不僅成為影響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成為影響邊疆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潛在因素。例如由宗教、種族等問題引起的騷亂,給邊疆地區的社會穩定帶來嚴重的影響。對此,印度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社會措施,保證邊疆地區的社會經濟平穩發展,維護邊疆地區的社會穩定。

第一,印度中央政府積極推行相關政策和設立相關機構。為了解決相關社會問題,印度中央政府頒布實施了一系列的政策,例如針對“‘落后’民族和弱勢群體”制定和實施了“保留政策”;同時,印度中央政府還推出針對失業、疾病、殘疾、死亡、年老等社會問題的社會保障體系,構建了“養老保障體系、醫療保障體系以及非正規部門勞動者的社會保障體系”等,其中在邊疆貧困地區也能享受到大多數社會保障體系;在人口方面,印度曾實行過“節育計劃”,而后又推出“家庭幸福”計劃。此外,在機構設立方面,針對較為嚴峻的社會問題,例如人口、衛生等,印度中央政府設立“國家人口委員會”、衛生部等國家職能部門,并且鼓勵地方非政府組織(NGO)的發展。

第二,印度中央政府就犯罪等社會問題出臺的應對措施。印度犯罪問題層出不窮,其中腐敗已經成為印度一個影響社會經濟發展的癥結所在;強奸問題也成為印度社會的頑疾;歧視也是印度較為廣泛的社會問題之一,無論是性別歧視還是身份歧視,甚至地域歧視,在印度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看見;邊疆地區也是搶劫、人口販賣、軍火走私、販毒等社會問題高發地帶。對此,中央政府在邊疆地區加強安保、加大對違法犯罪的懲罰力度、對邊境實施嚴格管控,以及出臺一系列的政策,防止這些犯罪問題的發生,例如印度高院就授予政府“以‘補償性歧視’方式提升表列種姓、表列部族和其他落后階層的福祉”。

第三,努力發展邊疆地區的社會經濟,消除社會問題的根源。經濟發展是一切社會問題的根源,尤其是社會經濟發展嚴重滯后的印度邊疆地區,例如在查謨與克什米爾邦、印度東北部地區,經濟落后所引發邊疆地區的社會問題持續不斷。印度中央政府也意識到邊疆地區的經濟落后是社會問題層出不窮的主要原因,近年來,印度中央政府積極采取措施推動邊疆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例如加快邊疆地區的開放開發力度、積極推進邊疆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邊疆地區的財政支持力度等經濟刺激措施。邊疆地區的社會經濟有了一定發展,對遏制社會問題有一定效果,但要想實現諸如查謨與克什米爾邦、印度東北部地區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從根本上消除印度邊疆地區社會問題的根源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六)文化措施

印度是一個由多文化組成的國家,包括印度本土的印度教文化、佛教文化等,以及外來的伊斯蘭文化、基督文化等。目前,印度所面臨的一個困境便是:一方面,印度由于是由多種文化組成的國家,中央政府要保護印度文化多樣性;另一方面,印度整個國家又陷入文化沖突之中,“印度教徒與穆斯林之間的沖突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政治、經濟方面,而在于文化方面,在于信仰的不同。”尤其是印度邊疆地區的文化多元性保護和文化沖突較為突出。對此,印度中央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文化措施。

第一,設立文化機構。印度中央政府在中央職能部門中設立文化部,由中央政府直接領導管轄。根據印度文化部的職責:橫向上,保護、促進和傳播印度各種文化藝術;縱向上,涉及從基層到國際文化交流各個層面的文化工作。印度文化部下設9個直屬機構以及全國各地由政府全額撥款的36個“自治”文化機構,同時還向16個非政府文化機構和組織提供資金補助。其中直屬機構、“自治”文化機構和非政府文化機構與組12織不乏大多分布于印度邊疆地區,文化部下屬的印度人類學調查局、中央參考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和國家保護文化財產研究實驗室就分布在印度的北方邦和西孟加拉邦等邊疆地區。中央政府通過設立文化部門,加強對印度各地的文化監管,不僅成為印度中央政府邊疆文化措施的主要手段,同時也成為印度邊疆地區對外文化交流的主要推動力。

第二,推行文化多樣性措施。這一措施中包括印度中央政府承認印度境內的多元文化、“保護民族語言的多樣性不強制推行印地語”、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等。在獨立之初,印度領導人和憲法就規定了印度是一個多元民族的國家,至今,印度中央政府仍然承認印度是一個多元文化的國家;1967年,印度通過《三語方案》,它“能夠承認語言的多樣性,承認歷史上的多語現象,能夠尊重古代的語言,并著力培植印度國內的多語結構”,表明印度拋棄了獨立之初確定的印地語的單一語言方案,包括邊疆地區的眾多少數群體的語言得以保護;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印度憲法在起草階段就認定印度各文化階層有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邊疆地區的藏傳佛教、基督教、錫克教等少數宗教信仰也得到印度中央政府的保護。印度中央政府通過文化多樣性措施的推行,保護了各自文化的遺產不被其他文化所同化、攻擊。更重要的是使印度邊疆地區各文化群體得以自我認同,也找到了自己的歸宿,從而對印度中央政府的執政加以認可。

第三,加大對外文化交流。印度中央政府為了加強與對外的文化交流,設立了“印度文化關系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和實施印度對外文化交流的方案,增進和夯實印度與這些國家的了解與互信,促進印度與各國的國家交往和人員交流,從而強化印度與各國的關系。目前,該委員會在包括不丹、尼泊爾、中國、緬甸、斯里蘭卡、馬爾代夫等周邊國家在內的全球35個國家和地區設有交流中心,同時在包括西孟加拉邦、查謨與克什米爾邦等邊疆地區在內的全國各地設有19個辦事處。通過駐周邊國家的交流中心和邊疆地區的辦事處,印度與周邊國家的文化交流活動日益活躍,特別是印度與周邊國家相鄰的地區,越來越多周邊國家的學生到印度交流學習。

通過中央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印度邊疆地區的眾多問題得到一定的改善,邊疆治理取得明顯效果。但是印度邊疆地區的問題不是一天兩天能解決的,不僅需要中央政府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同時也需要時間的緩和與沖淡。

三、邊疆治理的反響

印度中央政府通過制定邊疆治理的目標,調整與邊疆地區的關系,以及采取一系列的相關措施,中央政府的邊疆治理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績。邊疆分離主義勢力不僅得到管控,而且1975年錫金的并入,還增加了邊疆地區的領土,同時邊疆地區的社會經濟、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顯改善。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邊疆地區向中央政府提出更高的要求,而這些要求就是針對印度中央政府邊疆治理的不滿。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對印度中央政府邊疆治理的認可。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作為邊疆治理的主導者,在整個邊疆治理的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中央政府既是邊疆治理目標的制定者,也是邊疆治理措施的實施者,而邊疆地區始終是邊疆治理的被動接受者。

例如,印度中央政府在邊疆地區推行民主選舉制度,邊疆地區的政府以及人民都是按照中央政府所設定的步驟在推進實施。邊疆地區的人民不僅認可中央政府的民主選舉方式,積極參與到選舉中來,而且還對民主選舉提出了要求,來北部的克什米爾地區就更期待公平、公正的民主選舉。

另一方面,邊疆地區對中央政府的治理措施也有予以肯定的地方。印度中央政府采取的“三語政策”、語言建邦等民族文化措施,這些政策的提出和實施切實地符合了印度邊疆地區的特點,得到了邊疆地區的認可和支持。在語言建邦的政策實施前,印度邊疆地區的暴力事件、分離主義傾向等不滿中央政府的事情比比皆是。而中央政府對安得拉邦實行語言建邦后,包括阿薩姆語言邦、古吉拉特邦、曼尼普爾邦等眾多邊疆地區的語言邦也隨之建立,這些語言邦的建立“抵消了次民族性情感”,同時邊疆地區“存在分離主義傾向的少數族裔則遭到進一步的肢解”,導致邊疆地區“無法形成分離主義勢力”。此外,印度邊疆地區的暴力沖突事件在語言建邦后大幅減少,在安得拉邦建邦之前,抗議、沖突衍生出來的暴力沖突事件經常發生,而建邦后的安得拉邦則很少有類似的暴力沖突事件。分離主義傾向的肢解、暴力事件的降低表明邊疆地區對中央政府邊疆治理的積極響應。

對印度中央政府邊疆治理不滿。印度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采取諸多措施加大對邊疆地區的治理,可是一些措施并不符合邊疆地區的實際情況和對邊疆地區的支持力度較小,引起了邊疆地區對中央政府的不滿。在中央政府實行的治理措施不符合邊疆地區的實際情況方面,不僅沒有解決邊疆地區的問題,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邊疆地區某些問題的存在性、持續性和惡化性。例如印度中央政府獨立以來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世俗的民主主義”,即在一個法律制度下,不同宗教文化背景的人們或不同種姓制度下的人們,無論貧窮貴賤,一律人人平等,從而在印度構建一個“新的民族宗教”。可是,印度政治不可能把宗教排除在政治之外,包括印度教徒、伊斯蘭教徒、錫克教徒等在內印度眾多宗教信仰者的反對和抵制。位于邊疆地區的古吉拉特邦尤為明顯,由于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古吉拉特遵循中央的意志,推行世俗民主主義,是八十年代中后期古吉拉特邦長期沖突的導火線,最終導致超過1000次群體事件發生和超過1300人在沖突中喪生。在邊疆地區不滿中央政府的支持力度方面,主要是邊疆地區認為中央政府對某些邊疆地區的支持力度較小,尤其是在經濟方面。很多邊疆地區非常希望得到中央政府大力的經濟支持和幫助,特別是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邊疆地區,對中央政府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等措施表示歡迎,要求提供更多刺激經濟發展的公共產品。同時要求中央政府掃除邊疆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障礙,比如通過加大反腐力度等方式,構建邊疆地區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阿魯阿恰爾邦首席執行官在2012 年12月27日的印度第57屆國家發展委員會上就印度東北部地區的電力發展時指出,阿魯阿恰爾邦將會把每天的12個小時的供電時間提升到19.5小時,懇請中央政府再加快推進高壓輸送電路的建設,而不是在東北部地區的電站建設完成以后再建設。

文/黃德凱 牛鴻斌,來源:《學術探索》,2016 (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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