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前6世紀中葉前后,也就是在“二級封建化”發生了約一百年后,在晉國與一些中原大國中,公室地位變得日益減弱,而由之而來的沖突卻日益增強。在晉國,自從趙穿謀殺了晉靈公后,貴族與公室之間及貴族之間的沖突從未停止過。到晉平公時,晉國政治已幾乎完全掌握在互斗中幸存下來的六卿手中。在魯國,自文公后,政治基本上被三桓所把持,發展到公元前562年,三桓甚至三分公室,即瓜分了公室的軍隊。在齊國,自從齊惠公去世后,權力也日益地向國、高、田等貴族勢力傾斜。這種權力傾斜甚至導致了在公元前553—前481年之間齊國的先后五位公侯竟有四位被貴族勢力殺害。筆者把這種由君主與貴族之間或貴族與貴族之間爭斗而不斷加深的政治危機稱之為封建危機。在產生了封建危機的國家中,一般來說,一個國家越大,其封建危機的規模也就可能越大。其中原因很簡單,國土越大,封建貴族的領土與勢力也可能越大。此外,國土越大,能爭奪的余地越大,隨之封建貴族的野心也可能越大。因此,在眾多產生了封建危機的國家之中,晉國的封建危機來得最為劇烈。由于領土擴張后所造成的“二級封建化”是導致封建危機的主因,并且國家越大封建危機越嚴重,這樣許多國家在封建危機加深后,領土野心便減小了。這種領土欲望的減小又反過來改變了封建危機加重后的戰爭的性質。這就是為什么春秋時大多數的滅國均發生在公元前7世紀而不是在6世紀。例如,晉國在公元前7世紀時滅國無數,但在公元前6世紀時則滅國很少,特別是在公元前592—前531年這段時間內,晉才滅了偪陽一國①,即使這樣,晉仍把獲得的土地轉送給了宋②。
①公元前530年后晉滅國之后所得的土地均為貴族私家獨吞。
②見《左傳》襄公十年(前563年)。
晉楚弭兵
春秋初期出現的霸主政治及“二級封建化”過程在一定程度上延續了周王朝的封建政體,但當歷史演進到公元前6世紀中葉前后,由于各國封建危機的不斷深化以及其他原因,晉楚之間的霸權政治很難再維持。這就引來了公元前546年在晉楚與其他中原國家之間的弭兵大會。但是,晉楚弭兵的成功卻又加劇了晉國內部封建危機的進一步深化,從而導致了霸主政治的垮臺。弭兵大會的兩大主角是晉與楚,因此,讓我們首先來考察一下晉國意欲弭兵背后的動因。從晉國政治這一角度來看,晉楚弭兵在很大程度上來講與當時封建體制危機有關。在公元前6世紀的上半葉,隨著晉國國君勢力的減弱,晉國國內的主要沖突已不是發生在國君與貴族之間,而是發生在貴族與貴族之間。因此,在魯宣公十三年(前596年),晉大夫先軫的后代先轂被殺,其家族被滅。在魯成公八年(前583年),晉大夫趙同、趙括被殺,趙氏險些被滅。魯成公十五年(前576年),在三郄的陷害下,晉大夫伯宗被殺,其子伯州犁逃往楚國。兩年后,三郄及其家族又被滅。又一年后(前573年),謀害郄氏的主謀胥童又被殺。最后,在公元前552—550年之間,范宣子又滅了以欒盈為首的欒氏家族并殺害了與欒氏為親的十個大夫。因此,在公元前6世紀中葉,隨著晉國貴族互相傾軋,君臣離心,晉國貴族的主要關心點均從國際的稱霸轉移到了國內的爭斗。這一背景即為晉國與其主要敵手楚國弭兵提供了可能。楚國想要弭兵的動因與晉國很不同。與晉國相比,春秋時的楚國官僚體制較為發達,國家權力更多集中在國王手中。雖然我們對楚國整個官僚體系缺乏一個詳盡的了解,從目前已有的一些資料中我們還是能看出楚國春秋時官僚制的一些特色的。首先,很容易想象,一個國家當時的官位名稱留下來的越多,那個國家當時的官僚體制也可能越發達。明朝董說所著的《七國考》共記錄了楚國官位91種。根據董說所提供的這些官位資料的出處,我們可看出這些官職中至少有64種在春秋時就已存在。相應的,《七國考》中所記的秦國官職共有72種,但從這些官位資料的出處看,這些官職中的大部分均產生在秦國采取了商鞅的二十級爵位制之后。《七國考》中所列其他國家的官職數量均大大低于楚秦兩國。
我們還能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春秋時期楚國發達的官僚體制。《左傳》魯宣公十一年(前598年)有這樣一條記載:
[楚]令尹艾獵城沂,使封人慮事,以授司徒。量功命日,分財用,平板干,稱畚筑,程土物,議遠邇,略基趾,具糇糧,度有司,事三旬而成,不愆于素。
這段記載記錄了楚令尹孫叔敖在沂地(今河南省正陽縣)負責修筑城墻一事。該記錄中寫到孫叔敖派
封人籌劃了工程計劃,并把計劃報告給司徒。計劃包括了預計人工的多少,材料用具的分配,運土方與筑墻人力的搭配,各段城墻建筑的水源與土源,確立監工,運籌糧食等等。該記錄還不忘記告訴我們整個工程僅在三十天內就完工了,沒有超過原定計劃。這一段珍貴的記錄不但讓我們看出了楚國高層官僚的運作,我們還看到了楚國中下層專家的素質。與晉國國君相比,楚王被大臣所害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即使是楚王被害,在很多情況下他也是被王子或其他對王位有一定合法繼承權的家族成員所害。由于楚國在春秋期間的大多數官職已非世襲①,楚國貴族很難對國王權力形成嚴重威脅。事實上,從公元前632—前528年,楚國竟有八位令尹由于戰敗、腐敗或國王不信任等原因而遭殺害或被迫自殺。在春秋時期,楚王權力始終大于貴族,因而在晉國及一些中原國家所發生的嚴重封建危機在楚國并沒有出現。那么,導致楚國尋求弭兵的動力又是什么呢?通過對《左傳》記載內容的解讀可以看出,楚國可能是被地域政治壓力推到談判桌上來的。在春秋爭霸時代的早期,作為南方唯一的強國,楚國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往北爭霸這一目標上,但隨著戰爭規模與區域的擴大,許多當時處在中原文明邊緣的國家也慢慢地卷入了以中原為軸心的戰事。地處東南的吳國即是這樣的一個國家。《左傳》第一次提及吳國是在公元前584年。那一年《左傳》記載了吳國入侵地處吳都北邊約四百多公里的郯國。一個國家在當時能進行四百多公里的長距離入侵,可見它當時已經實力不俗。楚國大約從此以后變得在北方與東方兩面受敵,勢力有所受損。為擺脫這一局面,楚國當然也很希望能在北方弭兵。在這一背景下,宋大夫華元穿梭于晉楚之間,在魯成公十二年(前579年)成就了兩國的第一次弭兵。此次弭兵由于楚國在公元前577年進攻鄭國而迅速垮臺,但三十多年后,即在魯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晉國貴族之間互斗更有所加劇,而吳國對楚國的軍事壓力也越來越大,雙方的弭兵欲望顯然有所加強,在這一背景下宋左師向戌出力促成了晉楚等十國在宋國舉行了弭兵大會。
霸權時代的終結
傳統史家給了我們這樣一個印象:隨著弭兵大會后晉楚戰事平息,吳越扛起了霸主的旗幟,因此,春秋的霸權政治終于吳越的興起與消亡。這種看法與事實可能有較大的偏差。無須否認,在任何一個時代,一個國家一旦強大后一般會有控制他國之野心。但問題是,由于吳越二國地處南方一隅,向西發展因有長江、淮河兩系水道相助,有著很大潛力,往北方中原發展則無法借助中國的東西走向的水道。(在古代的戰爭中,水路的運輸能力在陸路的二至五倍之間。)以水軍見長的吳越兩國即使在修了邗溝菏水等以軍事目的為主的運河后仍顯得力不從心。因此,隨著晉楚弭兵,延續了二百來年的霸主政治走向了末路。下面我們為這一論點提供幾個證據。
在爭霸時代,當一個國家取得霸主地位時,這一國家一般就會召集諸侯舉行盟會。因此,一個國家召集諸侯結盟的次數與來參加結盟的國家數往往能反映該國的實力。我們從《左傳》的記錄中可看出,晉楚二國(特別是晉國)在強盛時曾舉行了十分頻繁的結盟活動。即使在弭兵大會后,這兩個國家力量相對衰落時,我們仍能經常看到他們與鄰國結盟的記錄。但是,在《左傳》中,以越為主導的結盟記錄僅一次,那就是公元前468年越與魯在平陽的結盟。以吳國為主導的結盟記錄僅兩次。一次在公元前487年,當吳國攻入魯國后魯被迫與之結盟。另一次在公元前482年,吳、晉及中原國家之間的黃池之會。但在那一年,越國軍隊已趁吳國北上爭霸之際襲擊并攻入了吳都。吳國當時顯然已擴張過度力不從心,因此在被越攻擊后實力迅速下降,并在公元前473年為越所滅。吳的爭霸在歷史上最多只能算是曇花一現。
在霸權政治下,當一個霸主要對另一個國家發動戰爭時,它往往會帶領一些附屬國軍隊一起進攻他國。例如,在晉國稱雄時,晉國有時能率領多達十三國的軍隊來對另一個國家發起戰爭。霸權政治下的這種戰爭性質為我們檢驗春秋時的霸權政治在弭兵大會之后是否還繼續存在提供了思路。如果弭兵大會后參加一次國際戰爭的平均國家數顯著低于弭兵大會前參加一次國際戰爭的平均國家數并且又十分接近于二(因為至少有兩個敵對國家沖突才能構成一次國際戰爭),這就說明霸權政治在弭兵大會后已經垮臺,否則就可以認為霸權政治還主導著當時的政治。因為晉楚弭兵發生在公元前546年,筆者選擇了公元前611—前546年與公元前546—前481年作為兩個對稱的比較時間段。之所以把比較終止于公元前481年,是因為那一年被許多歷史學家定為春秋與戰國時代的分界。計算結果顯示,弭兵大會之前,在由晉或楚發動的戰爭中,每次戰爭卷入的平均國家數為4.0,但在弭兵大會之后,同
①李玉潔編:《中國早期國家性質》,第297、305頁,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1999。顧德融與朱順龍:《春秋史》,第284頁。
樣的數字降到了2.35。晉楚在弭兵大會后霸主地位的大大下降是顯然的。弭兵大會之后,最有爭霸實力的國家是吳國。弭兵大會前后,在吳國攻擊他國的戰爭中,每次戰爭的平均卷入國家數分別為2.0和2.68。這顯示吳國在弭兵大會后對他國的支配能力的確有顯著增強;但從另一方面看,在弭兵大會后吳國所發動的戰爭的平均國家卷入數(2.68)并不比同期內晉楚二國發動的戰爭的平均卷入國家數(2.35)來得顯著的大。換句話說,即使在弭兵大會后晉楚衰落的情況下,吳國對他國的支配能力也并不大于晉楚二國對他國的支配能力。顯然,即使在其巔峰階段,吳國也從未達到弭兵大會前晉楚二國統領天下的地位。以上的討論表明了這樣一個事實:當晉楚從爭霸政治中淡出后,其他有野心的國家自然想趁機爭奪更大的空間,這就是為什么在弭兵大會后齊國、吳國及以后的越國均頻頻用兵。在這些軍事行動中,吳越甚至創造過短暫的輝煌。在其鼎盛之時,吳國幾乎滅了楚國,并隨后在公元前486年(魯哀公九年)修了邗溝,公元前482年完成了菏水建設。邗溝貫通了長江與淮河及淮河的支流泗水,菏水則貫通了泗水與濟水。這兩條運河修成后,吳軍能直接通過水路揮師北上直達中原。吳國的一系列動作的成果之一便是在公元前482年由吳、晉、魯及其他一些中原國家舉行的黃池之會。但是吳國整年窮兵黷武過度擴張,早已是外強中干,因此在黃池之會后九年(前473年)便被越所滅。越滅吳后,也曾試圖北上爭霸,但是即使是越國將其首都從南方的會稽北遷到瑯琊,越也沒有達到在吳國鼎盛時期的輝煌。楚晉衰落后,當時其他的大國或者由于地域政治的不利因素(如吳、越),或者是由于有限的軍事力量(如齊國),均未能對整個時代的進程產生關鍵性的影響。因此,雖然吳、越、齊都曾想在歷史舞臺上一試身手,但決定春秋霸權政治垮臺后歷史進展的卻是當時已是危機沉沉的晉國。弭兵大會后,在晉國的內戰與分裂中,涌現出了一種新的國家形式———中央集權官僚制國家,與一種新的戰爭形態———全民戰爭。正是這種官僚體制與全民戰爭的互動,促進了戰國時期國家動員能力的空前增強與戰爭規模的空前加大,并最終導致了秦國的一統天下。至于霸權政治,它已成了明日黃花。
轉型期———晉國的崩潰與官僚制國家的興起
公元前546年弭兵大會后,楚國在吳國的軍事壓力下很長一段時間內處于低潮,吳、齊、越在中原的爭霸業均未成功,因此弭兵大會后主導中國政治走向的是晉國的分裂與魏、趙、韓三國的興起。導致晉國內戰與分裂的封建危機在弭兵大會之前已困擾著晉國政治。弭兵大會的意義在于,由于楚國在當時是晉國的一個最大的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主要外來威脅,弭兵的成功使晉國失去了一個外來的能使晉國貴族凝聚起來的壓力。因此,弭兵大會后晉國的貴族們的注意力更轉向內斗。從這個意義上講,晉楚弭兵的成功可能加速了晉國內部的分裂。作為一個大政治家,晉國當時的執政范文子對這一點看得很清楚。在公元前575年,晉楚鄢陵之戰前夕,范文子不想戰而欒書與郄至均主戰,據《左傳》記載,此時范文子對郄至說了如下一段話:
吾先君之亟戰也,有故。秦,狄,齊,楚皆強,不盡力,子孫將弱。今三強服矣,敵楚而已。唯圣人能外內無患。自非圣人,外寧必有內憂,盍釋楚以為外懼乎?
這段話闡明了楚國作為晉國的一個主要外來威脅的積極意義。但是,《左傳》里的范文子這種政治智慧沒有能阻擋住晉國的歷史發展。隨著晉國內部危機的進一步加深,其貴族已越來越無意于把自己手中掌握的兵力用于與楚爭霸,而弭兵大會后晉國貴族則更無暇于國際事務。因此,在公元前546—前481年間,晉國僅發動了15次戰爭,卻被他國攻擊了8次,而在弭兵大會前同樣的時間段內(即公元前611—前546年)晉國發動了多達50次的戰爭卻僅被他國進攻了11次。當然,這些數字并不說明晉國的整體軍事實力在弭兵大會之后大大減弱了。為了重塑其在中原的霸主地位,晉國曾在公元前529年趁傂祁宮落成之際在平丘召集了一次有14個國家參加的會盟。為了顯示其強大的軍事實力,晉國派出了多達4000乘的兵力出席這次會盟。事實上,晉國的軍事力量大大超過了此數。幾乎在平丘會盟的同時,鮮虞在北方乘虛入侵晉國,結果被晉國荀吳率上軍從著雍出兵打得大敗。可見,僅從軍事力量上講,晉在當時無疑仍是屈指可數的強國。但是晉國的這種軍事規模并不能隱藏在其背后已日益加深的危機。因此,平丘之盟時即使在晉國4000乘之盛威之下,鄭國執政子產仍敢公然對抗晉國,迫使晉人同意減低鄭國的納貢數量。據《左傳》記載,子大叔為此事責備了子產,說:“諸侯若討,其可瀆乎?”子產回答道:“晉政多門,貳偷之不暇,何暇討?國不競亦陵,何國之為?”①見《左傳》昭公十三年(前529年)。子產不愧是有眼光的大戰略家。此時的中原,各個中小國家頻頻對他國用兵而晉不能制。齊國擴張,多次迫使中原中小國家與之結盟,晉也無意去管。如前文中提及,甚至連晉國出兵干涉在公元前518年時周朝的王子朝與敬王之間的那一場沖突都是在子大叔的指責下才作出的。
隨著局勢的發展,在晉國早期互斗中幸存下來的六卿之間已越來越難以維持平衡。終于在公元前455年,晉國國內長期武裝沖突中所幸存的最后三個家族———趙、魏、韓瓜分了智氏的土地并進而建立了自己的政權(史稱三晉)。這一時期的三晉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來自兩個方面的挑戰。首先,作為自公元前6世紀發展起來的封建危機的直接受益者,三晉國主比任何人都清楚封建危機的根源與危害。因此,尚在三家分晉之前,三晉在其已控制的領土上逐漸實行了非世襲、以郡縣制為中心的官僚體制,并在土地所有制、稅收與法制上作了不同程度的改革①。① 李孟存、李尚師:《晉國史》,第272頁,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分晉后,趙、魏、韓三家更是理所應當地分別在自己控制的領土上繼續推行改革以確保曾讓他們得益的封建危機在他們的治下不再重現。(正是由于晉國是封建危機的最大受害者,作為這種危機的一個反映,那些今天被我們稱為法家的學者絕大多數出自于三晉。)其次,在取得國家地位后,這三個國家的位置從地域政治角度來說均十分不利。在統一的情況下,晉國幾乎獨霸北方,而三家分晉后,魏韓兩國地處內線,變成了四敵之國。還有,三晉所控制的土地均系他們早期的領地加上后來擴張所取得的土地。因為這一原因,三晉所占土地不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整個國形很不合理。比如說,早期魏國的主體(不包括被趙割開的北方的那部分)分東西兩個部分,中間被韓國割開。兩部分領地僅在北方上黨地區窄窄一線得以相連,兩地照應很不方便。由于以上兩個原因,三晉在獨立后采取了內部改革、領土整合與對外擴張的積極姿態。趙往北方,韓向南方,魏取西方。在三晉中,可能是由于魏國在三國中實力相對較強而地域政治位置卻十分不利,魏國率先進行了依正在興起的被后世稱之為法家思想為指導的改革,并在較短的時間內把自己由一個封建政體轉化成了一個中央集權官僚制國家。隨著國制改革的進行,魏國國力大大增強,再加上官僚制國體消除了春秋時造成封建危機的根本原因,因此,改革后的魏國領土野心大增。魏國的擴張對周圍鄰國造成了重大威脅,以至于促進了在各國發生的一潮又一潮法家改革,這種法家改革又回過來增加了國家的軍事能力與領土欲望。這種改革與戰爭的相互促進在轉型期后成了歷史發展的一個新的引擎,迎來了全民戰爭時代,并最終導致了中國的統一。
綜上所述,雖然春秋政治在很大程度上的確是霸主政治,但對春秋政治是一種霸權迭興的理解僅僅是一種神話。這是因為:(一)在整個春秋歷史中,在中國大地上幾乎沒有出現過一國稱霸的局面。春秋早期的幾個霸主,特別是鄭莊公與齊桓公,僅是中原地區的強國而不是全中國范圍內的霸主。(二)傳統史學均把以爭霸為主軸的春秋政治延續到整個春秋以至于戰國早期,但事實上霸主政治作為整個春秋戰國時代的一種政治形態在弭兵大會后就已進入尾聲,取而代之主導中國政治發展的動因則是中原國家特別是晉國整個封建體制的全面危機與崩潰,這一封建危機最終導致了三家分晉,促使了中央集權官僚制國家在三晉率先形成。(三)有鑒于此,筆者在傳統的東周歷史春秋戰國二期說的基礎上提出一個對該段歷史的三段分期說:霸主時代(前770—前546年),轉型時代(前546—前419年),與全民戰爭時代(前419—前221年)。
作者:趙鼎新,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美國芝加哥60637 來源:Academic Monthly Feb. 2006 Vol.38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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