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1——13世紀的宋王朝,中國就已經(jīng)產生了近代化,那為什么到了19世紀下半葉,中國的近代轉型還要顯得那么艱辛、一波三折?
這么重大的問題當然不適宜用單一的原因來解釋,不過如果要找出最深刻的歷史遠因,那便是——“唐宋變革”所代表的近代化進程在南宋滅亡之后被中斷了,歷史發(fā)生了某種程度的倒退。
敏銳的明末思想家黃宗羲與王夫之都察覺到,宋朝的覆滅不可跟其他王朝的更迭相提并論。黃宗羲說:“夫古今之變,至秦而一盡,至元而又一盡,經(jīng)此二盡之后,古圣王之所惻隱愛人而經(jīng)營者蕩然無具。”王夫之說:“二漢、唐之亡,皆自亡也。宋亡,則舉黃帝、堯、舜以來道法相傳之天下而亡之也。”宋朝之亡,不僅僅是一個王朝的覆滅,更是一次超越了一般性改朝換代的歷史性巨大變故。用那個時代的話語來說,叫做“亡天下”;用今天的話語來說,不妨稱為“文明的中斷”。
為什么說宋朝的滅亡是“文明的中斷”呢?請允許我先引用周良霄《元代史》序文中的一段話:宋亡之后,元王朝統(tǒng)一中國,并在政治社會領域帶來了某些落后的影響,“它們對宋代而言,實質上是一種逆轉。這種逆轉不單在元朝一代起作用,并且還作為一種歷史的因襲,為后來的明朝所繼承。……明代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承襲元朝,而元朝的這一套制度則是蒙古與金制的拼湊。從嚴格的角度講,以北宋為代表的中原漢族王朝的政治制度,到南宋滅亡,即陷于中斷。”
元王朝從草原帶入的制度及其影響,深刻地重塑了宋后中國的歷史。擇其大者,介紹如下——
“家產制”的回潮。本來宋人已有“天下為公”的政治自覺,就如一位宋臣告訴宋高宗:“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天下非君主私有,而為天下人共有。而來自草原的統(tǒng)治者則將他們所征服的土地、人口與財富都當成“黃金家族”的私產,推行中世紀式的“投下分封制”,“投下戶”即是草原貴族的屬民,有如魏晉—隋唐時代門閥世族的部曲農奴。
“家臣制”的興起。宋人相信君臣之間乃是一種公共關系:“君雖得以令臣,而不可違于理而妄作;臣雖所以共君,而不可貳于道而曲從”。君臣之間,“各有職業(yè),不可相侵”。入元之后,這種公共性的君臣關系被私人性的主奴關系代替,臣成了君之奴仆,許多大臣甚至需要入宮服役。在主奴關系下,君對于臣,當然也是生殺予奪,想廷杖就廷杖,就如懲罰自己的奴隸,一位明朝的觀察者說:“三代以下待臣之禮,至勝國(元朝)極輕。”
“諸色戶計”的誕生。我們知道,宋代實行募兵制,人民已基本上不用服兵役,勞役亦不多見,差役也開始折錢結算。入元之后,征服者卻按草原舊制,推行全民當差服役的“諸色戶計”制度:將全體居民按職業(yè)劃為民戶、軍戶、站戶、匠戶、鹽戶、儒戶、醫(yī)戶、樂戶等等,職業(yè)一經(jīng)劃定,即不許更易,世代相承,并承擔相應的賦役。
“驅口制”的出現(xiàn)。宋朝基本上已廢除了奴隸制,但元朝征服者又從草原帶入“驅口”制度,使奴隸制死灰復燃。所謂“驅口”,意為“供驅使的人口”,即在戰(zhàn)爭中被俘虜之后、被征服者強迫為奴﹑供人驅使的人口。元朝的宮廷、貴族、官府都占有大批“驅口”,他們都是人身依附于官方或貴族私人的奴隸。
“匠籍制”的推行。宋朝的官營手工業(yè)多實行“和雇制”與“差雇制”,“和雇”是指從勞動力市場上招聘工匠,作為雇主的政府與工匠是平等且自由結合的雇傭關系;“差雇”則帶有強調征調性質,但政府還是需要按市場價向工匠支付工值。元朝卻將全國工匠編入匠籍,強制他們以無償服役的方式到官營手工場勞動。
“路引制”的恢復。漢唐時,人民如果要出遠門,必須先向官方申請通行證,叫做“過所”。宋人則擁有遷徙之自由,不再需要什么“過所”。但元朝又實行“路引制”來限制人口的流動性,元會典中有一項立法,叫做“路人驗引放行”:“凡行路之人,先于見住處司縣官司具狀召保,給公憑,方許他處勾當。……經(jīng)過關津渡口,驗此放行,經(jīng)司縣呈押;如無司縣,于尉司或巡檢呈押;無公引者,并不得安下。遇宿止,店戶亦驗引,明附店歷。……違者,止理見發(fā)之家,笞二十七下。”商民出門遠行、投宿,必須持有官方開具的“文引”,類似于介紹信,才準許放行、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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