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冷戰后美國是如何“打群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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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際體系中的唯一超級大國,美國是冷戰后海外用兵最為頻繁、進行軍事干涉行動次數最多的國家。研究者們通常認為,美國的軍事干涉在決策和實施上具有很強的單邊主義色彩,其突出特征是動輒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在決定使用武力時一意孤行,時常將自身意志凌駕于聯合國和國際法之上。通過考察冷戰后美國在伊拉克戰爭、阿富汗戰爭、利比亞戰爭等重大軍事干涉行動中的選擇可以發現,盡管美國在使用武力的決策上較少受到國際社會的有效約束,但它在軍事干涉行動中既不是純粹依靠自身力量單干,也不是依靠其締造的多邊或雙邊軍事同盟,而是經常性地采取聯合陣線的方式執行軍事打擊和戰后維穩行動。聯合陣線的目標確定性及手段靈活性為美國主導軍事干涉行動提供了便利,而規避集體行動的困境、讓伙伴承擔軍事行動的負擔、為干涉行動尋找合法性以及減少美國的投入和損失等考量,也使得美國具有招募多國參與其軍事行動的強烈動機。由于當前國際體系結構的制約,不少國家傾向于加入美國的軍事干涉聯合陣線,以便在美國主導的等級體系中獲取安全保障和經濟利益。

一 問題的提出

作為國際體系中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是冷戰后海外用兵最為頻繁、進行軍事干涉行動次數最多的國家。根據美國國會研究所的一份報告,從1990年至2011年,美國在海外進行過123次明顯的武力部署和使用,其中既包括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伊拉克戰爭等大規模戰爭,也包括一些短期軍事介入以及利用無人機實施打擊等非常規軍事行動。美國之所以能夠在海外進行頻繁的軍事干涉和介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當今國際體系的單極特征所決定的。這是因為,美國在國際體系的實力分布中居于首要地位,維持著高昂的軍事開支,有能力常年保持海外用兵和大規模作戰,而美國軍事戰略長期堅持“打贏兩場戰爭”的目標;與此同時,由于其他大國與美國之間實力懸殊,無法對美國的行為構成有效制約,美國可以用武力來獲取生存和安全等核心利益之外的其他利益和價值,包括進行“推進民主”等具有意識形態征伐色彩的軍事行動。

通常認為,美國在軍事干涉問題上傾向于采取單邊主義的立場,將自身意志凌駕于國際社會之上,無論是否取得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美國都會根據自己的意愿和喜好對其他國家發動軍事打擊。從這個角度看,美國的海外軍事干涉表現出強烈的單邊主義色彩。甚至有學者認為,單邊主義而非孤立主義或多邊主義是美國外交的一種傳統。不過,如果我們考察冷戰結束以來美國在重大軍事干涉中的行為選擇,包括20世紀90年代的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以及21世紀初以來的伊拉克戰爭、阿富汗戰爭和利比亞戰爭等,無論是在戰爭的輿論準備階段還是具體實施和戰后維穩階段,美國既沒有完全憑借一己之力,也沒有依靠自己建立的多邊或雙邊軍事聯盟,而是通過積極組建聯合陣線、招募多國部隊以獲得廣泛支持的方式進行軍事干涉。從這一點來看,冷戰后美國重大軍事干涉行動中的實踐表明單邊主義并不是對其軍事干涉行動模式的恰當概括

在美國戰略研究界,有關美國使用武力和進行軍事干涉的問題始終存在著三種在學界和政界都有較大影響的觀點,它們對美國軍事干涉的必要性及其具體形式有截然不同的立場。第一派是現實主義者。懷著對均勢政治的信念和權力濫用危險的擔憂,他們傾向于認為在權力政治和不平衡發展的作用下大國興衰和力量對比的變動是必然的現象,美國面臨的問題在于避免超強實力遭到過分濫用,為了避免其他國家對美國的不滿和制衡,美國應該審慎地使用自身權力,減少在全球的干預和介入。現實主義者在軍事干涉問題上的看法顯然與人們對這一學派的通常認識相左,盡管人們認為現實主義主張權力政治和國家的自我利益,但現實主義者幾乎總是站在反對美國海外干涉行動的前列。越南戰爭期間,漢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ua)、萊因霍爾德·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等現實主義大師是反戰的積極分子,而肯尼思·華爾茲(Kenneth N. Waltz)、斯蒂芬·沃爾特(Stephen Walt)和約翰·米爾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等當代著名現實主義學者在冷戰后美國歷次軍事干涉行動(尤其是伊拉克戰爭)中都持強烈的批評態度。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現實主義者看來國家對武力的使用應該是審慎的,必須以國家安全利益作為首要考量,只有當國家的軍事安全遭受侵害時才有必要使用武力,而動輒使用武力進行侵略和征伐只會遭到其他國家的抵制和抗衡。而且,現實主義認為,過度使用武力會使一個強國陷入過度擴張的困境,過多的軍事干涉會導致美國經濟難以支撐戰爭的代價,而外部也會形成抗衡美國的力量,從而重蹈歷史上許多大國衰落的覆轍。

第二派是自由國際主義者。他們主張美國應借助國際制度和多邊主義來維持自身霸權,由于美國在二戰之后締造了一套既符合自身利益又支撐自由民主秩序的國際制度,美國在本質上是一個仁慈的霸權。即便美國走向衰落,美國仍然可以借助國際制度與美國的民主國家盟友一道繼續維持對美國利益和價值觀有利的國際秩序。在軍事干涉問題上,自由國際主義者主張美國可以進行適當干涉以捍衛民主、自由和人權等基本價值,但在具體干涉形式和手段上,應依靠多邊國際機構和盟友的力量,避免單獨行事。國際關系理論中的新自由制度主義為自由國際主義提供了主要的理論支撐。從自由制度主義的角度來看,國家行為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其他國家的認可和接受,通常需要在多邊框架下獲得制度性保證。在約翰·伊肯伯里(G. J. Ikenberry)等新自由制度主義的代表性學者看來,美國可以適當地使用武力,來推行美國的價值觀念和維護國際秩序的基本原則與規范,但是使用武力的行為一定要在多邊的框架之內進行。當然,在這一陣營中,對于美國軍事干涉是否一定需要聯合國授權是一個存在爭議的問題。2006年,由包括伊肯伯里在內的一批自由主義學者執筆的“普林斯頓國家安全項目報告”指出,美國應建立一個“民主國家協約”(Concert of Democracies),加強自由民主國家之間的安全合作。其中指出:“如果聯合國無法進行改革,民主國家協約可以為自由民主國家提供一個替代性的平臺來授權集體行動,包括根據壓倒性多數投票授權使用武力。”

第三派是新保守主義者。在他們眼中,美國作為單極強權的事實在過去二十多年間始終沒有發生改變,有關美國實力地位衰落的論調更多是在表達擔憂而非陳述事實。即便在2008年至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機之后,美國在國際體系中的實力優勢也沒有發生根本性動搖。作為自由秩序的締造者和領導者,美國應該利用自身的超強實力,盡可能擴展自由、民主等價值觀,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武力和依靠單邊手段。顯然,新保守主義者更加傾向于單邊主義,認為美國應該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進行軍事干涉,美國有權利用先發制人手段向所謂的“落后國家”“失敗國家”輸出自由民主價值,以締造自由秩序,擴展民主,保護人權等。新保守主義在小布什政府時期極大地影響了美國的對外政策,也影響到美國在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這兩場戰爭中的政策選擇。按照新保守主義的立場,美國可以而且應該使用自己所有可以使用的手段,來維護美國締造的國際秩序,而由這種美國締造的國際秩序的核心,就是自由開放的國家經濟秩序和自由民主的價值觀念和政治制度。

對上述三派觀點的概括表明,現實主義學者從“過度擴張論”出發,對美國進行海外軍事干涉行為的必要性和正當性持批判和否定態度,而另外兩種觀點在承認這些行動的必要性的同時更多討論的是軍事干涉行動的決策和實施過程如何更加合理有效,如何更能促進美國的利益和擴展其價值觀。以上是戰略家或理論家們在美國對外使用武力問題上的爭論和分歧,他們的觀點或多或少地影響或反映了美國政府不同時期在武力使用問題上的選擇。如果我們回到現實世界,考察后冷戰時代美國軍事干涉的具體實踐,可以發現這些軍事干涉行動并不能簡單地貼上單邊主義或多邊主義的標簽。

過去二十多年間,美國所主導的幾次大規模軍事干涉行動或多或少都招募到一些國家加入。比如,1991年海灣戰爭有34國參與,1995年波斯尼亞戰爭有24國參與,1999年科索沃戰爭有19國參與,2001年阿富汗戰爭有48國參與,2003年伊拉克戰爭有49國參與,而2011年利比亞戰爭有15國參與。值得注意的是,在2001年的阿富汗戰爭和2003年伊拉克戰爭期間,分別有48國和40國參加了最初的軍事打擊或情報提供和經濟支持。當時,美國的軍事干涉行動在國際社會中遭遇了相當強烈的質疑和反對,甚至是美國的一些傳統盟友也沒有站到美國一邊。在這種情況下,美國仍然招募到數量眾多的支持者。從冷戰后這些軍事干涉行動可以發現,在實施軍事干涉行動和進行戰后重建和維穩過程中,美國傾向于組成聯合陣線,而不是依靠傳統盟友或是自己單獨行動。這些案例也表明,在決定是否動武、對誰動武以及何時動武等問題上,美國的軍事干涉行動具有鮮明的單邊色彩,對于這些問題,只要美國愿意,它并不需要在聯合國安理會征得授權或者與盟友進行磋商決定;與此同時,一旦決定使用武力和具體開展軍事行動之后,美國通常會借助多邊的框架來進行,具體而言就是借助國際制度、美國的盟友和安全伙伴以及所干涉地區的國家。實際上,美國在軍事干涉的決策上是單邊的,似是在集體的行動和實施上具有非常強的多邊性。上述現象給本文提出的研究問題是:美國在重大軍事干涉行動中為何要組織一個龐大的聯合陣線?參與聯合陣線的國家為何支持美國主導的軍事干涉行動?

二 軍事干涉聯合陣線得以組建的動因

聯合陣線(coalition)是一種有別于聯盟(alliance)的安全合作形式。與關于聯盟的著述難以勝數相比,目前學術界對聯合陣線的討論顯然并不充分。不過,從國際關系的歷史和現實考察,聯合陣線的案例不勝枚舉。例如,古希臘特洛伊戰爭期間的希臘聯軍、拿破侖戰爭期間的反法同盟(Anti-French Coalitions)以及朝鮮戰爭期間所謂的“聯合國軍”都是出于戰爭需要而組建的聯合陣線。在冷戰后的國際安全架構中,聯合陣線的作用在一定意義上甚至超越了聯盟的作用,這種安全合作形式之所以能夠盛行,也主要是因為美國在冷戰后多次組織多邊聯合軍事行動,成為美國進行海外作戰的主要方式。

在此,我們可以簡要地比較聯合陣線與聯盟這兩個相近而又容易混淆的概念,從而理解聯合陣線的基本形態和功能。一般而言,聯盟是主權國家之間通過正式的條約安排或非正式的協議而達成的安全合作安排,其核心是軍事安全保障義務;聯合陣線則是國家、國際組織或個人在特定時期就具體議題采取共同立場和行動而結成的聯合,合作議題所涉及的范圍并不局限于安全領域。在國際安全領域,聯合陣線通常是非正式合作,主要依托于與國際沖突、危機以及安全合作有關的國際談判或國際會議等具體場合,會隨著特定任務或政策議程的實現而結束。就聯盟與聯合陣線在軍事安全領域的功能而言,多數聯盟通過有效的協議來增強成員國的防衛能力,以達到預防戰爭的目的,其作用方式是條約規定的在特定條件下使用武力,聯盟的威懾功能可能大于實際作戰功能;與之相比,安全領域的聯合陣線是為了應對已經出現的戰爭,甚至可能是暫時拼湊的結果。聯盟的成員在非戰爭時期簽署聯盟條約,界定對聯盟成員的威脅。在戰爭或沖突發生的時候,通過聯盟條約的一整套機制,根據聯盟條約的規定對出現的威脅做出一定的反應。而聯合陣線則是在戰爭或沖突已經發生的情況下,立場相似的幾方暫時聯合起來應對共同的威脅或開展聯合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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