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中國須反思TD決策錯誤的制度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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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決策難覓科學化、民主化影子

早在2004年9月,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就明確指出,要“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使決策真正建立在科學、民主的基礎之上。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要廣泛征詢意見,充分進行協商和協調;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要認真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對同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要實行公示、聽證等制度,擴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度。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健全糾錯改正機制。有組織地廣泛聯系專家學者,建立多種形式的決策咨詢機制和信息支持系統。”

但是,TD的決策過程完全反其道而行之,絲毫沒有“科學化、民主化”的影子。不僅如此,在行政命令推廣之后,幾乎所有持不同意見的聲音都被封殺。對此,全國廣大電信員工和技術人員都早已深有體會。筆者曾在接受權威媒體的一次采訪之后,被記者當場告知,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對TD“只許講好,不準說壞”,所以采訪內容無法發表。如此,連憲法明文規定的言論自由都被剝奪,還談得上什么“擴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度”,還談得上什么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今天對于“TD式創新”的討論,意義重大。幾百年前的“地心說”與“日心說”之爭,絕不僅僅是科學上的爭論,其核心是天主教會在歐洲的統治地位。同樣,今天對于TD的爭論,也絕不僅僅是一場技術爭論,而關系到中國基本的決策機制。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對TD的錯誤決策,今天已經蓋棺定論。但是多年來在這種機制下所做出的錯誤決策,遠不止這些。在此,筆者不禁要問一句,全國人民用自己的血汗錢為你們交了一次又一次的“學費”,你們究竟什么時候才能夠“畢業”?

那么,如何才能夠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決策權交給市場、交給企業。在市場中,消費者自然會選擇最物美價廉的產品和服務,通過“用腳投票”,在競爭中優勝劣汰。這就迫使企業選擇最適合的技術和設備。華為、中興就是在全球電信設備制造業的競爭中,而不是在TD的保護下,脫穎而出的典型。這就是“無形的手”,其力量遠遠勝過任何領導和專家。

同時,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因素”,就是對消費者這個“上帝”的起碼尊重。消費者是誰?就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但是“TD式創新”恰恰從來沒有考慮過人民群眾的利益,而這就從根本上失去了技術發展的目的。TD的鼓吹者,歷來只強調“國家利益”。但是,這個空洞的“國家利益”是什么?到頭來還是個別集團和他們自己的利益。他們拉著國家的大旗作虎皮,一次又一次把幾千上萬億元屬于全國人民的國有資產,就這樣無情地拋入大海或中飽私囊。

因此,對于以TD-SCDMA為代表的“TD式創新”,必須徹底批判。對其責任人,必須按照相關決策追究責任。非如此,就不能真正轉變中國長期以來錯誤的決策機制,像TD這樣的、甚至是更加慘痛的損失,就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斷出現。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 闞凱力 為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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