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2月15-20日,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辦公室在成都召開各省、市、自治區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為要確保1980年和1981年的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9.5‰和8‰的目標,“目前當務之急是盡快把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轉移到提倡和獎勵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工作上來,逐年提高生一胎的比例,限制多胎生育。”
1980年2月2日,陳慕華在婚姻、家庭、計劃生育新風尚座談會上講話說:“只有逐步做到城市95%、農村90%的育齡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到本世紀末,我國總人口才能控制在12億左右。”會議認為,把計劃生育工作重點放到抓一對夫婦最好生一個孩子上,這是解決我國人口問題的一項戰略任務。這是至今能夠看到的文獻中,我國政府領導人的講話,第一次把“只生一個”和12億人口控制目標聯系在一起。在此之后的20多年里,標準的政策性解釋和宣傳,就定位在這個口徑上。
從1979年年初的全國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開始,計劃生育由最初的“鼓勵生一胎”,逐步在實際工作中和各地制訂的法規要求上取消了“最多兩個”。
1979年12月18日,陳慕華在在各省市自治區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上講話說:“提倡一對夫婦最好生一個孩子,是我們計劃生育工作的著重點轉移。過去我們說,‘最好一個,最多兩個’?,F在提出來‘最好一個’,后面那個‘最多兩個’沒有了。這是我國目前人口發展中的一個戰略性要求,我們要不斷提高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并積極宣傳,把情況如實地向人民講清楚。不少地方的經驗證明,只要我們把為什么‘最好生一個’的道理講清楚了,群眾是會接受的?!?/p>
陳慕華的這一提法,改變了堅持多年的“晚稀少”的生育政策。把“最好生一個的道理講清楚了,群眾是會接受的”,這種看法顯然過分樂觀。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我國計劃生育就完成了由1978年10月份中央69號文件中提出的“最好一個最多兩個”向“只生一個”的生育政策的轉變。
到1979年年底、1980年年初,“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已經是人民日報和各個大報經常采用的大號黑體和通欄標題了。
為什么要提出實行“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從現有的文獻分析,理由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為了使1980年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為了使20世紀末我國人口增長為零;為了使20世紀末把我國人口控制在12億以內。但這些理由,似乎都不應當成為一個現代國家制定社會政策的理由,似乎都不應當成為公權力干預個人私生活的理由,如果增長率沒有下降到百分之一以下,到20世紀末人口增長率沒有降至零,人口控制突破12億以內,又會產生怎樣的情形呢?
從上述陳慕華在這一期間諸多論述和形成的文件可以看出,作為國務院分管計劃生育的副總理并兼任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長,陳慕華為推行“一胎化”不遺余力,稱陳慕華為“一胎化”的始作俑者,應當說有著充足理由。
本文摘自《中國生育革命紀實(1978~1991)》,內容有所增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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