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革命標志性會議——成都會議
1979年1月在成都召開的全國計劃生育辦公室主任會議,是我國計劃生育史上一次重要會議。是計劃生育從“晚稀少”向“一胎化”轉變的一次標志性會議。
這次會議認真討論了進一步貫徹黨中央批轉的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報告精神,爭取1980年把我國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的具體措施。此次會議第一次將計劃生育作為政府倡導的一項活動,改變成為一種需要政府通過強有力的行政手段才能夠推進的工作。而這種強制性的工作,涉及包含著對公民生育權利的侵犯。從這次會議開始,中國公民如果不能按照政府規定的生育政策要求進行生育,必須接受政府的經濟處罰和其他方面的懲罰。
在這次會議上,陳慕華講話說:“要心中有數,要做工作,要把多胎控制住,鼓勵生一胎,把人口降下來。我算了一下:一年如果只生700萬到800萬,比現在再少生1000萬,扣去死亡600多萬,一年凈增100到200萬,事情就比較好辦了。現在一年出生1700萬到1800萬太高了。各省要提一個人口控制數字,作個規劃,作為自己的奮斗目標”。
上個世紀70年代末是1960年前后出生的人開始進入婚育年齡的時期,每年僅生育1700到1800萬人口,屬于我國的生育低谷時期,陳慕華居然要求每年再少生1000萬,即使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都有困難。這樣制定的人口控制目標顯然過高。
陳慕華在會上提出的“鼓勵生一胎”實際是“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另一種說法。
會議要求“對于生第二和二胎以上的,應從經濟上加以必要的限制”,這一提法是過去沒有過的。經濟限制或其他各種強制措施呼之欲出,預示著以行政控制為主要特征的“一胎化”生育政策的產生。
在這次會議上,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還給會議提供了一份《計劃生育工作條例》供大家討論,實際上也是為全國制訂計劃生育政策提供的范本。計劃生育開始用法律法規的形式限制公民的生育。陳慕華在講話中提出,在全國“計劃生育法”還未頒布之前,各省區市可先行制訂地方的試行條例。在陳慕華的要求下,在1979年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全國29個省區市有27個出臺了本省的計劃生育條例,明確規定用經濟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限制居民的生育。
以遼寧省為例,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出臺的《關于計劃生育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就有諸多約束性規定。“人口生育必須納入國民經濟計劃,各條戰線要把計劃生育作為評選先進單位和考核干部、職工的一項內容。對計劃生育工作成績優異的單位,授予計劃生育紅旗或先進單位稱號,給予獎勵。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干部、醫務人員、赤腳醫生、大嫂子隊長、宣傳員、積極分子等,要給予獎勵。完不成計劃生育主要指標的單位,要追究領導責任。對盲目生育的、夫妻雙方當年都不得評為先進工作(生產)者,一年內不參加獎勵、不提薪、不提職,學徒工(包括使用干部)延長一年轉正。對早婚和盲目生育的干部、共產黨員、共青團員、職工,要嚴肅批評教育,個別影響很壞的,給予紀律處分”。
生育革命的理由——人口零增長和12億人口控制目標
1979年8月11日,國務院副總理陳慕華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提出20世紀末的人口目標和分兩個階段的發展方案。她說:“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長期地、自覺地、有計劃地控制人口增長,這就是我們的方針。我們必須堅持這個方針,爭取本世紀末做到人口自然增長率為零,即人口不增長。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們設想分兩個階段來努力。第一個階段,爭取到一九八五年把人口自然增長率從現在的千分之十二降到千分之五左右。第二個階段,爭取在二〇〇〇年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零。……必須大力提倡和推廣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這是使人口自然增長率降低到零的主要辦法,也是群眾可以接受的辦法。”
“爭取在二〇〇〇年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零,必須大力提倡和推廣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可以認為是使人口自然增長率降低到零的主要辦法,但是否“是群眾可以接受的辦法”,這種說法顯然值得懷疑,以后的實踐說明,絕大多數群眾是難以接受的。
1979年8月11日,陳慕華在人民日報發表《實現四個現代化,必須有計劃地控制人口增長》長篇文章。文章提出,“計劃生育工作要把重點轉移到最好生一個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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