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作者的華夏邊緣研究由于強調族群認同的主導性,對國家或國家權力在華夏邊緣形成過程中的主動干預未予討論。事實上,整個國家權力機器在華夏邊緣形成和固化中的能動作用是不應忽視的。國家的存在就意味的領土的劃分,同樣也意味著空間上中心與邊緣的對應。國家統治階級、統治人群的存在也區隔了社會結構中的核心與邊緣。哪怕僅僅是為了維護統治秩序,國家也會動員很大的資源來確保核心與邊緣結構的穩定。透過權力干預華夏邊緣,使核心區域的文化滲透并改造邊緣地區,此類例證很多。以本書討論較多的漢朝為例,《漢書·循吏傳》(中華書局點校本)載:
景帝末,(文翁)為蜀郡守,仁愛好教化。見蜀地辟陋有蠻夷風,文翁欲誘進之,乃選郡縣小吏開敏有材者張叔等十余人親自飭歷,遣詣京師,受業博士,或學律令,減省少府用度,賣刀布蜀物,齊計吏以遺博士。數歲,蜀生皆成就還歸,文翁以為右職,用次察舉,官有至郡守、刺史者。(3652頁)
文翁通過職權“誘進”當地俊才赴京師,學習漢文化的各類文化、法律、制度,回到當地再普及漢文化,使之在邊地暢行。既使對鞭長莫及的匈奴,也透過文化的滲透增加漢文化的影響力。《漢書·匈奴傳》:“時,(王)莽奏令中國不得有二名,因使使者以風單于,宜上書慕化,為一名,漢必加厚賞。單于從之。”(3819頁)用利誘的方法,使匈奴單于放棄原有的多音節名字“囊知牙斯”改為單名“知”,強制匈奴接受漢人的單名制度。[13]
定期的朝貢、質子及婚媾、征戰、討伐還有動員軍備、增加軍費開支,在邊緣地區進行行政整合,都是國家干預權的使用。只有這樣才能凸現王朝或國家在其邊緣凝聚了權力,運用強制性措施來防止邊緣崩潰,給國家安全帶來危機。也許作者認為這些討論與本書的基本旨趣相左,雖然書中有時偶爾也會涉及帝國在掌控其邊緣的政治理由或權力措施,但通常很快會一筆帶過。
來源:《中國史研究》 作者:羅豐
注釋
[1]王明珂:《華夏邊緣: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允晨文化實業股份公司,1997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出版同名書的中文簡體字版,相較前者后者有所改動,大陸版可視為作者《華夏邊緣》的修訂本。本文所涉及的內容為修訂本,而與前者無涉。
[2]參沈松橋《我以我血薦軒轅——黃帝神話與晚清的國族建構》,《臺灣社會研究季刊》,28期,1997年12月,第5頁。
[3]參見Ming-ke Wang,The Ch‘iang of Ancient China through the Han Dynasty:Ecological Frontiers and Ethnec Boundarie(Ph.D. ais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1992)。
[4]參見錢穆《周初地理考》,原載《燕京學報》,第10期,1931年,后收入其《古史地理論叢》,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4年。
[5]王明珂:《羌在漢藏之間:一個華夏邊緣的歷史人類學研究》,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英雄祖先與弟兄民族:根基歷史的文本與情境》,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
[6]參見著名人類學家李亦園《序〈羌在漢藏之間〉》,頁i-ii。
[7]參何翠萍書評《王明珂著〈羌在漢藏之間:一個華夏邊緣的歷史人類學研究〉》,《漢學研究》,22卷1期,2004年。對于何氏書評中的一些批評,王明珂作答,見其《邊界與反思——敬復何翠萍教授對拙著〈羌在漢藏之間〉的評論》,《漢學研究》,22卷1期,2004年。
[8]參見托馬斯·庫恩《科學革命的結構》,金吾倫等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48-100頁。
[9]參見李亦園《評論進出于歷史學與人類學之間》,《學術史與方法學的省思——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七十周年研討會論文集》,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0年,第431頁。
[10]參見王明珂《羌在漢藏之間》, 93-136頁。王氏對西方理論淵源的討論,見105-107頁。
[11]王明珂《羌在漢藏之間》,第389頁。
[12]《資治通鑒》卷一○八胡注,中華書局標點本,第3429頁。
[13]參見羅新《匈奴單于號研究》,《中國史研究》,2006年2期,第30頁。有理由相信是否給死去的匈奴單于號決定權在漢朝官員手里,第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