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漢納姆來到蒙古,實地調查了林彪飛機墜落的現場,采訪了目睹飛機失事的兩個見證人。在蒙古首都烏蘭巴托,漢納姆調查了20多個有關人士。他了解到當時蘇聯人處理空難者頭骨的一些細節,如何把頭蓋骨放到沸水里翻煮,以便把頭發和肌肉去掉等等。他還找到了當時蘇聯專家與蒙古官員共進晚餐的照片。其中的一位是主要的病理學家瓦西里·托米林。漢納姆根據這個線索,1993年8月來到莫斯科,居然找到了退役的少將軍醫托米林教授。但沒有克格勃的允許,托米林教授不肯吐露真情。
兩個月后,克格勃的一批重要檔案銷密。托米林獲準講話。他和當年另一位參加調查的人扎格沃茲丁將軍一同接待了漢納姆,詳細介紹了當年調查的經過。他還告訴這位不辭勞苦的年輕的西方記者,前蘇聯設法將林彪和他夫人葉群的頭顱弄到了莫斯科,存放在克格勃的一個倉庫里。不久,俄羅斯《紅星報》刊載了該報記者對托米林的采訪報道,向世界公開了這一秘密。托米林詳細回憶了他當時負責主持驗核林彪、葉群尸體的情況:
……我們很快便找到了飛機的殘骸。一群野狼已在那里筑了窩。士兵們對天鳴槍驅走了狼群,我和沃爾斯基則開始掘尸檢驗。尸體共有9具,全都燒得面目全非并已高度腐爛。我在兩具尸體的口中發現了做工相當精細的金齒橋和金牙,于是決定將這兩具尸體的頭骨帶回烏蘭巴托。我只是憑直覺才這么做的,當時根本沒有什么猜想。回到使館隨便翻閱幾本雜志時,看到林彪的照片,我心里一動,脫口而出:真像啊!回到莫斯科后,我便收集了大量林彪生前的照片。在一張脫帽照片中,我發現林彪的右太陽穴稍上處有一道明顯的疤痕,而在我帶回的頭骨上也有這么一條傷痕。我還找來了衛國戰爭前林彪在我國進行治療時的病歷檔案。這份檔案提供了許多有用的信息。最令我驚喜的是一張X光片。這張照片清楚地顯示出病人肺部組織上有一硬結——那是林彪患肺結核落下的根兒。我于是決定再次飛往蒙古。……托米林教授領導的鑒定小組,找到了尸體上的結核病灶,研究了骨骼和所有牙齒,做了耳廓復原的實驗,一切證據都證實是林彪、葉群無異。最后為慎重起見,他們又進行了頭骨復原術。托米林幾個月的工作最后見分曉了。他說:“結果終于出來了——復制出的頭像同照片分毫不差。終于到了可以得出惟一結論的時刻。”
幾十年間,在林彪、葉群、林立果的葬身之地,三叉戟256號的飛機殘骸成了鳥獸們的棲息地,野狼、蒼鷹們把它當成了自己的巢穴。當地的居民們把它當成了家用材料庫,用從機身上剝下的鋁皮做了許多盆盆罐罐。近幾年來,中國與蒙古邊境貿易興盛起來后,當地居民又把它當作一條新的生財之道。他們用這架中國最著名的飛機殘骸上的材料與中國邊民們交換了許多精美實用的商品。殘骸中最大部分的機頭,據說被一位有錢的香港商人高價買走了,這又給當地人帶來了一筆意外之財。
舉國震驚,歷史又到新關口。林彪事件發生后,中共中央根據“內外有別”的原則,有計劃地、逐級分批地向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傳達了關于林彪叛逃的有關文件,在全黨、全國開展了批林整風運動,對林彪進行揭發、批判,清查與林彪一伙陰謀活動有關的人和事。
9月18日,經毛澤東批準,中共中央發出57號文件,正式通知:“林彪于1971年9月13日倉皇出逃,狼狽投敵,叛黨叛國,自取滅亡。”“對林彪叛黨叛國事件,中央正在審查。現有的種種物證人證業已充分證明:林彪出逃的罪惡目的,是投靠蘇修社會帝國主義。根據確實消息,出境的三叉戟已于蒙古境內溫都爾汗附近墜毀。林彪、葉群、林立果等全部燒死,成為死有余辜的叛徒賣國賊。”通知稱:“林彪叛黨叛國,是長期以來,特別是九屆二中全會以來階級斗爭和兩條路線斗爭的繼續,是林彪這個資產階級個人野心家、陰謀家的總暴露、總破產。”通知說:“中央相信,林彪這個隱藏在黨內的定時炸彈自我爆炸是大好事”,并號召“全黨同志首先是黨的高級干部同林彪劃清界限。”中央規定,這個文件目前只傳達到省、市、自治區黨委常委以上的黨組織。9月28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將9月18日通知的傳達范圍,擴大到地、師級以上黨委。9月29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離職反省的通知。通知說他們“參加林、陳反黨集團的宗派活動,陷入很深,實難繼續現任工作,已令他們離職反省,徹底交代。軍委日常工作,中央已決定由軍委副主席葉劍英同志主持,并籌組軍委辦公會議,進行集體領導。”
10月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撤銷軍委辦事組,成立軍委辦公會議的通知。軍委辦公會議由軍委副主席葉劍英主持,成員有葉劍英、謝富治、張春橋、李先念、李德生、紀登奎、汪東興、陳士榘、張才千、劉賢權10人,在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軍委的日常工作。10月3日,為徹底審查、弄清林彪、陳伯達集團的問題,經毛澤東批準,中央專案組成立。中央專案組由周恩來、康生、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紀登奎、李德生、汪東興、吳德、吳忠10人組成。10月6日,經毛澤東批準,中共中央向縣團級黨委通報了林彪企圖謀害毛澤東和另立中央的兩項陰謀罪行。通知還說,在10月中旬,將林彪叛黨叛國事件傳達范圍擴大到地方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軍隊連級黨員干部等。10月24日,經毛澤東批準,中共中央發出通知,將林彪叛逃事件向廣大群眾傳達。11月14日,經毛澤東批準,中共中央將《“571工程”紀要》編號發給黨的高級干部,提供他們閱讀研究。通知說:“它的實質,是反對黨的‘九大路線’,是要從根本上改變黨在整個社會主義歷史時期的基本路線和政策,改變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制度。”
1971年12月11日,1972年1月13日,1972年7月2日,經毛澤東批準,中共中央先后下發了中央專案組整理的《粉碎林陳反黨集團反革命政變的斗爭》材料之一,材料之二,材料之三。材料之一主要內容是林彪集團在九屆二中全會前后的活動和毛澤東對他們的批評。材料之二主要披露了林彪集團的政變綱領《“571工程”紀要》的制定過程和進行政變的準備。材料之三是林彪反黨集團反革命政變的罪證。這三批材料是揭批林彪集團的主體材料。
在這期間,中共中央還召開了揭發、批判林彪的老干部座談會。從1971年9月26日到10月15日,由李富春主持,召集了部分老干部開了9次座談會。陳毅、聶榮臻、徐向前、蔡暢、鄧穎超、鄧子恢、張云逸、張鼎丞、曾山、王震等出席會議,揭發批判了林彪。朱德、劉伯承分別寫信、談話揭發林彪歷史上的問題。他們都對林彪叛黨叛國活動表示極大憤慨。盲目的個人崇拜是造成“文化大革命”的重要原因,“文化大革命”又把個人崇拜推到極端狂熱的程度。而這一切又都是和林彪的名字聯系在一起的。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林彪的地位和聲望都到達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巔峰。從地位權勢上,他是“無產階級司令部”的“副統帥”,毛澤東親自選定的“接班人”;從思想權威上,他是毛澤東思想“舉得最高”、“學得最好”、“用得最活”的“好學生”和“光輝榜樣”。特別是經過多年的強化宣傳,這些認識已經逐漸形成了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的思維定勢。很少有人會想到林彪還會有什么問題。所以,林彪叛逃事件突發,對人們思想上心理上的震撼,無異于一場地動山搖的大地震。
在向廣大干部群眾傳達林彪叛逃事件的中央文件時,人們的震驚如同是聽到了晴天霹靂一般。大家都是目瞪口呆地聽著傳達,很多人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懷疑搞錯了。有的膽小的人嚇得小便失禁,甚至有嚇成精神病的。隨著大量的林彪罪行材料揭發披露出來,林彪一伙大搞兩面派、口是心非、陽奉陰違、策劃謀害毛澤東的種種罪行,激起了廣大干部群眾的極大憤慨。人民憤慨林彪是個反革命兩面派,同時,也憤慨自己的被愚弄——參加“文化大革命”的神圣性被褻瀆了。人們正是懷著這種復雜的心情,投入批林整風運動中。
但當人們的憤慨情緒慢慢轉為冷靜的思考,一些尖銳的問題不可回避地提出來了。懷疑“文化大革命”的思潮凝重地彌漫于上下。最好的學生要謀害導師,法定的接班人要叛國外逃,這本身就是對“文化大革命”莫大的諷刺。人們不禁要想:“文化大革命”究竟有沒有必要性?有沒有合理性?中國究竟有沒有面臨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性?被打倒的那么多干部究竟是不是走資派?人民付出真誠的犧牲,除了巨大的損失和災難還得到了什么?它煌煌大言的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究竟是給人民帶來利益,還是給少數個人野心家帶來利益?……
“九一三”事件以一種歷史偶然性的形式,揭示了“文化大革命”內在的必然性矛盾,客觀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理論和實踐的破產。誠如周恩來在中共“十大”上的政治報告中所說,林彪是一個“萬歲不離口,語錄不離手,當面說好話,背后下毒手”的陰險人物。但他為什么能成為中共黨的副主席、“副統帥”和寫入黨章的“接班人”?盡管林彪事件發生不久,中共中央向全黨、全國人民公開了毛澤東在1966年7月8日于武漢寫給江青的信,說明毛澤東當時就對林彪的做法“感覺不安”,是“為了打鬼,借助鐘馗”而利用林彪。但這遠不足以說明為什么要把如此危險的人物指定為接班人。
林彪事件的發生,從根本上顛覆了毛澤東在人們心中英明偉大的神圣形象。林彪事件給毛澤東刺激非常之大。毛澤東畢竟是近80歲高齡的老人了,自1971年春起,毛澤東每到開春和入冬總要生病,而且是比較嚴重的老年性疾病。1972年1月,這位在無數階級斗爭的大風大浪中“勝似閑庭信步”的開國英雄發生一次嚴重休克,經緊急搶救才得以脫險,但身體從此垮了。他不再在公開場合露面,報道中也再沒有了“神采奕奕,滿面紅光”的語言,從此,他那“亂云飛渡仍從容”的熟悉身影逐漸從人們的視野中消失了。
毛澤東也從林彪事件中反省了“文化大革命”的有關問題,吸取了某些教訓,在感情上重新和老同志靠攏。他注意解決一些“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具體錯誤,親自抓解放干部的落實政策工作,并支持許多負責干部重返工作崗位。他在1971年接見成都地區座談會的成員時,親自為“二月逆流”平反。1972年1月10日,他主動參加陳毅的追悼會,為陳毅恢復了名譽。1973年12月,他對參加軍委會議的人講,要給賀龍、羅瑞卿、楊成武、余立金、傅崇碧平反,并作了自我批評,“我是聽了林彪的一面之辭,所以我犯了錯誤”。盡管這種說法十分牽強,但畢竟是毛澤東一生中少有的自我批評,與會者都非常感動。
在支持干部重返領導崗位方面,毛澤東做得最重要的大舉動就是讓鄧小平重返黨和國家的領導崗位,并委以重任。鄧小平重返中央領導崗位,不僅在中央核心領導層增強了抵制“文化大革命”錯誤的支柱力量,而且,“第二號黨內最大的走資派”的東山再起,本身就賦予干部的解放和重新使用的典型意義。但是,毛澤東在總體上還是堅持“文化大革命”的方針路線,并不允許對它的懷疑、批判和抵制。但林集團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左”傾路線下形成的,對林彪的批判勢必要批判到極“左”思潮上去,批判極左思潮又必然要批到靠“文化大革命”起家的政治暴發戶江集團。1972年,周恩來等中央領導同江青、張春橋等在批林問題上發生尖銳沖突。周等人是要批林聯系到批極左思潮的。江、張等人則力主林彪的實質是“極右”,反對批林批“左”。關鍵時刻,毛澤東出面,表態支持江、張等人的主張。從此,批林只能批極右,不能批“左”。毛的這一錯誤以后又發展到政治局批周恩來和全國發動“批林批孔”運動。毛澤東對“文化大革命”的維護,使歷史喪失了以林彪事件為轉折,來結束這場劫難的契機。反映在批林問題上,就不能涉及到林彪事件之所以出現的最根本問題,即長期“左”的錯誤形成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理論問題。特別是江青集團還在臺上,影響和控制著對林彪事件的清查工作,對涉及到他們的問題,一概不讓追查下去。這就使對林彪一伙的罪行不能得到徹底的清理。許多事件的來龍去脈言之不詳,許多被清查對象在政治高壓下說了假話,有的人為了爭取“好態度”而把不是自己的問題攬在自己身上,許多列入文件的結論缺乏嚴密確鑿的證據。
“九一三”事件后,對涉及林集團活動的人和事的清查和處理,雖然也有些擴大化的情況,但較之“文化大革命”前期和以往類似情況的處理,還是能注意到掌握政策的。毛澤東再三指出:死黨只有那么幾個人,對犯錯誤的同志要分析歷史條件,林彪當時是副統帥,大家搞不清他的陰謀。對犯錯誤的同志,要采取“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改了就歡迎。毛澤東還具體說:“比如對林彪下面的幾十個工作人員和秘書,那些人都不用了?我看不行吧,要搞清楚,要教育,給他們工作做,不能不用,他們是組織派到那里去工作的嘛。”毛澤東的指示對清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據。
清查工作主要在空軍、海軍、總后勤部進行,進行得比較順利,基本上查清了與林彪事件有關的人和事。“林辦”的工作人員集中辦了幾年“學習班”,到1975年8月,經毛澤東批示后,另行分配工作。當然,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不可能不對他們產生傷害性的影響。但同“文化大革命”初期對劉少奇等人的工作人員的處理相比,他們應該是幸運的了。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通過并批準中央專案組《關于林彪反黨集團反革命罪行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林彪、陳伯達、葉群、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等人的黨籍,撤銷他們的黨內外一切職務。
中央專案組對林案涉案人的審查處理共147人。其中按敵我矛盾處理的75人(包括按內部矛盾處理的12);按內部矛盾處理的12人(嚴重錯誤10人,一般錯誤1人,無錯誤1人);未定性1人;團河學習班審查結論59人(嚴重錯誤9人,一般錯誤33人,無錯誤17人)。以上涉及軍隊人員132人,省軍級以上30人。
在毛逝世后,1976年10月,為禍中國十年之久的江青集團“四人幫”被新的中央領導集團一舉粉碎,結束了這場劫難重重的“文化大革命。”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國開始全面的撥亂反正。在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中,中國邁出了改革開放的步伐,歷史走向了新的紀元。1979年,中共中央決定,以法律的武器,清算林彪、江青這兩個給中國人民制造了空前浩劫的反革命集團的罪行,并將兩個集團的罪案一并處理。本著對歷史負責,為子孫負責的態度,最高人民法院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特別檢察廳、特別法庭進行了充分的調查。“兩案”審判遵循重證據,不輕信口供,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對林彪事件的當事人一一進行了重新調查,重新核實了所有的證據。在證據確鑿的前提下,提起審理林彪反革命集團案。
1980年7月至8月,按照法律程序,先后對羈押8年之久的陳、黃、吳、李、邱及“聯合艦隊”的21名成員補辦了逮捕手續。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特別法庭判決:林彪反革命集團案主犯陳伯達有期徒刑18年,主犯黃永勝有期徒刑18年,主犯吳法憲有期徒刑17年,主犯李作鵬有期徒刑17年,主犯邱會作有期徒刑16年,主犯江騰蛟有期徒刑18年。1982年2—3月份,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庭根據“兩案”審判所掌握的法律尺度,先后對林彪反革命集團案的其他有關案犯進行了宣判:原廣州軍區空軍參謀長顧同舟,為林彪反革命集團提供情報,以資敵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原空軍副參謀長胡萍為林彪反革命集團陰謀活動提供飛機,以資敵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原空四軍政委王維國以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策動叛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5年。
其他“聯合艦隊”成員,參與反革命政變者也由各軍兵種的軍事法庭判決:原空四軍政治部秘書處副處長李偉信,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投敵叛變(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原空軍司令部辦公室副主任劉世英,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原空軍情報部長賀德全,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原空軍作戰部長魯珉,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廣州軍區空軍司令部管理處處長陳伯羽,犯有為林彪反革命集團提供情報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原空軍司令部辦公室秘書程洪珍,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原空軍情報部副處長王永奎,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原空軍軍務部副處長鄭興和,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原空軍司令部辦公室秘書陳倫和,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原空軍雷達兵部副處長許秀緒,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原空軍司令部辦公室處長朱鐵錚,因犯有積極參與反革命集團罪,參與策劃南逃廣州,判處有期徒刑5年。原空軍司令部管理局副處長兼汽車隊隊長王琢,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原武漢軍區某野戰師政委關光烈,因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反革命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空軍副參謀長王飛,論罪不比江騰蛟輕,也是林彪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之一,但他在押期間患神經病,遂保外候審。他們刑期的執行從羈押時算起。
到此,神秘的林彪事件可以說是公諸于天下了。林彪和妻子葉群、兒子林立果落了個折戟沉沙,葬身異國的下場。林彪事件中所牽扯的一干人等也都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林彪事件所引發出的對這段歷史多方面的思考,還將久久地在歷史的上空回蕩著。
原載于《東方歷史評論》 作者:王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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