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些學者辯稱,法律條文上的少數民族權利,包括民族區域自治和優惠政策,都應沿著自由主義線路進行改革。少數民族應“去政治化”,即作為文化群體來對待。其成員應該只有個體而非集體權利。他們建議中國應該仿照美國和印度的模型,推行“第二代民族政策”。但本文卻要說明:美國和印度的民族政策作為模型,恰恰沒有這些學者所標榜的民族平等和諧特性,因為這兩個國家的少數民族地位低下且持續惡化;中國的民族政策并不必非要在純粹個體權利與維持系統現狀之間僅取其一。少數民族權利的擴展而不是收縮,反而能給中國帶來更大的民族平等和社會穩定。
一、導言
美國經常以“全球最偉大的民主國家”自居,盡管社會科學家的結論全然不同 。印度自詡為“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也經常被本國人視為笑談。 但蘊含在這兩個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實踐中的政策套路,還是理所當然地引起了那些崇尚自由的中國人的注意。他們覺得美國和印度政府的少數民族政策,好于中國的現行政策。中國近年進行的這場尚未完結的關于民族政策的重要爭論無疑就是如此。
中國這場關于是否劇幅改變國內民族政策法規的辯論已經持續了十多年。知名學者如北京大學社會學家、本人就是回族的馬戎,還有清華大學經濟學家胡鞍鋼,都主張對少數民族實行自由主義的“去政治化”,即主張削減相關法規和實踐,旨在削弱中國少數民族成員的集體權利意識,使他們的民族認同歸屬于國家認同,最終確保中國領土主權完整。他們的論點是,少數民族認同弱化就能減少他們對占大多數的漢人的敵意。盡管其他地方的研究都表明: 事實上少數民族的認同感越強,甚至政治活躍度越高,就越能增加他們對國內多數民族的好感。
倡導去政治化的人主張: “第二代”民族政策應該取消中國官方劃分出來的56 個民族,取消現存低水平但有著法條規定,旨在少數民族地區保住些許少數民族領導權和民族文化的民族區域自治, 并且取消少數民族在上大學、計劃生育、干部指標、商貿貸款等方面的政策。 這些改變將使少數民族成為嚴格意義上的文化實體,僅僅擁有法律規定的中國個體公民權利。
汲汲于支持去政治化的學者為支撐其論點,引述美國和印度的體制作為成功模型,堅稱它們那里沒有中國這樣層級的民族關系法規和官方實踐。 例如胡鞍鋼就辯稱: 民族意識興起會威脅社會穩定。中國應該淡化民族意識,強化國民認同,再通過制度安排把民族問題“去政治化”,防止任何人自稱是地方和民族利益代表。他聲稱美國政府是既不承認種族/民族社團,也不允許任何族群擁有自治領地。美國的公民認同因而就沒有族裔內容。由于美國強調個體而非群體權利,避免把公民的財富、權力、就業和教育差距跟族裔身份掛鉤,所以才能確保統一,且個體沖突也不會演變成族群沖突。
但在中國的自治地方,包括地方的資源,都被視為當地民族自家財產。少數民族領導還認為自己是本民族利益的最高倡導者,爭相充當聯邦制框架里的民族代言人。但任何特權、權利或職責都不應產生于族性族裔。所有政區在法律面前平等,而且應“去政治化”以促進民族融合。
帶頭批評去政治化的中國學者,例如蒙古族出身的人類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秘書長郝時遠和他的同事陳建樾提出兩點抗辯: 一是現有的中國民族政策賦予少數民族更多的是確實的中國認同; 二是美國和印度都充滿民族問題,因而不足效法。 當然,中國政府自然要為本國民族政策辯護,所以把一切不穩定都歸因于發展不平衡。 另外在西藏,就說有流亡藏人及其國外支持者干預; 在西北新疆的維吾爾族地區,就說有維吾爾分裂分子和外部圣戰勢力勾結。官員們堅持認為,眼前的難題可以通過提高少數民族的民生標準來克服。 但也有某位高官的主張跟“去政治化”疑似。他尋求的是去掉身份證上的民族標識欄,禁止再創建自治地方,還要倡導多民族混合的學校和國民教育。
中國社科院2012 年的學者年會也批評了給民族政策做自由化手術的建議。學者們認為這些旨在抹殺少數民族政治主體權利、加速民族融合的政策動議孟浪、危險、幼稚。他們認為這種無視中國自身經驗而向美國業已失敗的同化模型乞靈的想法是簡單化,進而主張擴大文化正義來保護少數民族權利。 就中國的民族與國民認同做過調查研究的學科給出的結論是: 如果政府不能繼續倡導民族認同、保證優惠政策( affirmativeaction,直譯正向行動) 和某種程度的自治,那中國公民身份對少數民族就會失去吸引力,政府與地方民族間的脆弱平衡就會瓦解。 有關的爭論仍在中國繼續,不尋常的是這些爭論也出現在針對外國人的出版物上。
馬戎假定的美國和印度政策成功是支持“去政治化”論點的關鍵,因而主張中國學習美國的文化整合政策,即把少數民族做成“亞文化”的群體,使他們把美國當成自己的國族,充分跟其他團體交流以產生廣泛的通婚和互化。他還辯稱: 美國政府不把少數民族遭受的不利處境看成政治問題,也沒有專門采取措施來加以保護。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只是提供福利救濟。國家鼓勵社會承認不同民族文化的差異( 即文化多元主義) ,但在政治上平等對待所有民族。國家盡管仍強調同化主張和英語及基督教至上,但允許少數民族保留其文化并避免歧視已是社會共識。政府努力減少住宅和學校的民族分隔。美國的政治同一性與文化多樣性因而能夠共存,民族問題僅被視為個體或社會事務。美國因而具有偉大的國族凝聚力和認同感,僅在處境最壞的少數民族里才有分裂傾向。 在馬戎看來,印度在民族問題上秉持的也是文化的、去政治化的進路。政府提倡印度國民主義,且90% 的公民以印度人的身份為自豪。少數部落發動的社會運動及戰事既沒有國際化,也不威脅印度統一。
去政治化跟古典自由主義的共同立場是討厭群體權利。 古典自由主義譴責多元文化主義“支持群體認同政治化,而這種認同本應基于文化”。他們擁戴約·斯·密爾基于個體權利的自由民主社會契約論。 中國的古典自由論者也認可個體而非群體權利。 “第二代民族政策”倡導者的觀點約等于“自由的多元主義”。它要“禁止地域排他性”、強調“同化和互化”,因而就反對“容忍地域排他性“和“用差別化群體優惠政策合法化來保證資源分配平等化”的“社團多元主義”。 兩者的最大相似處就是都要給印度和美國的民族政策唱贊歌。
但下文展示的美國和印度民族政策比較研究的結果卻證明: 這兩個最大的自由民主國家里的少數民族,仍處于從屬且不斷惡化的地位,因此這里的少數民族跟中國相比,就未必有更高的國民認同,或者更低程度的政治不滿。由于“去政治化”勢必要在中國壓縮少數民族的權利,并且以傷害少數民族為前提來改變族性、治理與人權之間的交集方式,所以它極有可能加劇而非減緩社會不穩定,特別在藏族和維吾爾族地區。
其實中國的民族政策并非只有僅僅承認個體權利或者原封不動地維持現狀這兩個選項,還應當把擴展少數民族的權利納入考慮范圍。范例之一就是用“少數民族的自我表述/再現( selfrepresentation”來容納結構創新,例如創建基于民族的協會組織,讓少數民族用來處理自身內部事務,包括本民族的歷史文化元素如自我認同、語言及宗教等等,還有他們在中國的政治和社會體系里的位置,包括不平等問題。這些結構未必跟國家對抗,或成為精英牟利載體,而有可能聚焦于諸多現實難題。這種自我表述/再現還能增加少數民族對中國治理的參與。整合包容( Integrating) 而不是同化少數民族,將能在減少分裂主義的同時,通過讓少數民族專注于找出解決自身與漢族之間經濟和社會差距的辦法來提高全國人權水平。
我們首先考察取材于印度的假定模型: 這個國家經常被拿來跟中國對比,但很少被當成學習樣板,但他的少數民族人口比例跟中國確實接近。然后我們再來講想象中的美國模型: 人口比中國少很多,但確實是個更發達也更多民族的國家,它避免給少數民族集體權利的做法令中國的自由派艷羨不已。審視比較研究結果,我們將發現“第二代民族政策”主張者引述的美國和印度經驗數據不確: 這兩個國家的少數民族地位比中國更糟糕。美國少數民族跟多數人的差距緣于歧視。印度少數民族跟多數人的差距緣于資源掠奪。中國少數民族的差距則主要是地域作用使然。測查結果還將顯示: 印度和美國的少數群體國民認同水準并不比中國少數民族更高,在某些方面還比中國低些。
中國民族政策盡管仍有缺陷,但如果因此就去效法美國或印度,那肯定是病篤亂投醫。一旦出此下策,醫術就比癥候更能令人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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