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面對殖民列強分而治之的遺留問題,完成國家的實質統一才是第三世界國家最關鍵也最為重要的任務。拋開各國的具體境況,孫中山先生三步走的建國方略其實道出了亞洲國家立憲的特殊之處:軍政時期即“以黨建國”的暴力革命時期,政府用兵力掃除國內之障礙,促進國家之統一;訓政時期“以黨治國”,完成國家建設與公民教育;憲政時期“還政于民”,推行民主法治。
建國的第一步尤為關鍵:“在軍政時期,一切制度悉隸于軍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掃除國內之障礙;一面宣傳主義以開化全國之人心,而促進國家之統一。”而國家的統一與軍隊的國家化,實為一體之兩面。中華民國的鞏固,很大程度上是由蔣介石結束軍閥割據混戰,收編各路人馬,從而完成了國家形式上的統一;而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淪陷”,某種程度上也是因為國民黨沒有徹底解決軍隊國家化的問題:國民黨軍隊內部派系林立,始終難以做到統一指揮與充分調動。中國大陸的實質統一,最終還是要依循中國工農紅軍,中國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新編第四軍,一直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路徑。
然而,后發國家的立憲之路,不可能在一個封閉的環境中從容展開,必然與復雜的國際形勢糾纏扭結在一起,受制于敵友劃分的影響,這就有可能會打破原有的建國方略與既定步驟。而內戰的緣起,往往是在國基未穩之時,或者說是沒有徹底完成軍政任務的時候,各方就開始爭執要不要訓政,或者訓政時期要不要憲法的問題。國民黨在訓政時期迫于黨內外自由派的壓力而制定的“偽憲”(1931年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是國民政府發布的第一部憲法性文件),與今天緬甸軍政府迫于內外壓力制定的“民主路線圖”何其相似?而“組建聯合政府,結束一黨訓政”的政治口號,更是擋不住談判桌下的調兵遣將,摩拳擦掌。正是在這一意義上,內戰即相當于二次建國,在血與火中鍛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于才補上了中華民國在軍政階段所缺的課。而今天同樣是面對軍閥割據,緬甸軍政府出兵果敢的安內之舉,自然遵循的是亞洲后發國家自身的政治邏輯。
四、憲法與軍火
霍布斯在17世紀英國內戰的背景下寫作《利維坦》,呼告強有力的政治權威勝過無政府狀態下的叢林混戰。“在有達致和平的希望時,人人均必須力求和平,凡不能達致和平之時,可以尋求并利用一切外援和戰爭的有利條件”。時移世易,今天的地緣政治格局又為國內政治權威的確立增加了新的變量,弱小國家國內權威的樹立更是離不開戰略盟友的支持。和冷戰背景下亞洲國家選擇社會主義道路還是資本主義道路的情形類似,緬甸目前的國內政治走向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中美之間的戰略拉鋸。所以自果敢事件爆發以來,面對美國和西方國家的和談呼吁,中方的官方表態只是“密切關注緬甸事態發展”,并在維護中緬邊境穩定的意義上呼吁緬甸民族“和解”——因為對于緬甸政府來說,包括果敢在內的四個特區一直是“主權完整的隱患”,“眼下的果敢戰事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如何應對難民涌入是擺在中國政府面前的一個棘手問題,“但這畢竟只是局部問題,不會影響中緬關系的大局。果敢戰事屬于緬甸政府內政,中國政府不會出兵。” 中國前駐緬甸大使程瑞聲說。
一邊是國際社會的民主改革壓力,一邊是戰略盟友的軍事支援。除了一紙“全民公投”通過的憲法,緬甸軍政府的軍火庫想必也會日漸充實。無論是防范美國攻擊的海防軍備,武力收編少數民族軍隊的大炮坦克,還是散落中緬邊境的流彈,都源于不斷膨脹的國家機器。在“國家”這一“利維坦”的眼中,暴力的正當性與非正當性之間從來就沒有清晰的界限。這一怪獸只信靠國家機器的工具價值,在它的眼中,“每一顆子彈都有歸宿”。
文/高楊 原載于《文化縱橫》2009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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