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盛夏,日本通常國會已經落下帷幕。按照常例,各大黨派此時會偃旗息鼓,利用短暫的休整為秋季國會上新的爭斗秣馬厲兵。然而,7月以來的日本社會政治生活卻極不平靜,從政治心臟東京永田町到遠在西南的沖繩縣市,各地民眾抗議安倍內閣解禁集體自衛權的聲浪此起彼伏。人們不禁要問,解禁集體自衛權后的日本將向何處去?
日本需要什么樣的“自衛權利”
安倍之所以毫不顧忌國際社會警告和日本國內反對,執意解禁集體自衛權,根源在于安倍政府要使日本徹底擺脫戰后體制,就必須打破和平憲法約束,建立一個擁有軍隊、能夠進行對外戰爭的“普通國家”。而修改和平憲法第九條(即“和平條款”)的最大障礙,在于大多數日本民眾并不認同安倍所設想的國家戰略目標。為此,安倍一方面從改變社會政治風土、營造改憲政治氛圍入手,試圖將過去不光彩的侵略歷史改寫為正義的“大東亞圣戰”,并冒天下之大不韙參拜供奉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另一方面通過極力歪曲現行憲法,散布日本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來“解釋”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正當性”和“必要性”。
日本和平憲法是軍部法西斯政權敗亡的結果,也是戰后日本對曾經遭受侵略戰爭禍患的亞洲鄰國的鄭重承諾。人們不會饒恕戰爭罪犯,但也注意將挑起戰爭的罪魁與廣大被裹挾到侵略戰車上的普通百姓加以區別。尤其是戰后,國際社會從未否定過日本國民維護自身安全的正當權利。日本自民黨政府則早在“1972年解釋”中就表示,“以憲法第十三條所限定的追求幸福權力為依據,承認個別自衛權”,而“行使集體自衛權在憲法上是不容許的”。今天,安倍為實現自己的政治目的,故意混淆出于正當防衛需要的“自衛權”與以參加戰爭為目的的“集體自衛權”的本質區別,其口口聲聲基于“1972年解釋”的內閣決議大幅突破以往約定,完全背離了日本戰后的和平發展道路。
為了說服反戰國民,安倍以“安保環境變化”為理由,強調“以往的憲法解釋無法保衛‘尖閣列島’,所以必須實行集體自衛權來強化日美同盟關系”。似乎唯有搞集體自衛權才是保全日本國家利益的唯一方法。但了解歷史的人都清楚,釣魚島是日本通過甲午戰爭從中國手中竊取的;根據《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日本必須把從中國竊取的領土如東北、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的土地,也務必將日本驅逐出境;據此,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作為臺灣的附屬島嶼在國際法上業已回歸中國。中國在提出主權要求的同時,一直希望日本正視主權爭議,主張兩國相向而行,通過對話、談判尋求妥善解決爭議的有效辦法。假如日本政府能夠放棄掩耳盜鈴的做法,坦誠面對客觀存在的主權爭議,那么中日之間完全可以通過和平方式協商解決分歧,或者在新的形勢下再一次達成擱置爭議的共識。換言之,今天東海危局的根源就在于安倍政府“不愿意正視歷史、不承認主權爭議、不同意對話談判”的“三不主義”,一味追求依傍美國的強軍策略,把東海局勢推向危險方向,甚至戰爭的邊緣。說到底,安倍無非是想利用并渲染外部威脅,偷換自衛權與集體自衛權的概念,達到謀求地區霸權的戰略目的。
安倍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另一個理由是所謂聯合國維和的實際需要,因此要擴大自衛隊活動區域及武器使用范圍。這樣的論據也同樣是站不住腳的。參加過聯合國維和的東京外國語大學伊勢崎賢治教授指出:“將武裝組織派遣至紛爭地區,必然會發生誤傷居民的問題。因此,沒有處理這類問題的軍事法庭的軍隊是不能參與其中的,這是普遍奉行的國際常識?!倍聦嵣?,以往以專守防衛為目的的日本自衛隊根本沒有軍事法庭,也不具備在復雜的地區爭端中行使武力的能力。
“解禁”危及國際社會和平與安寧
過去幾年,安倍一直假手“積極和平主義”,試圖改變戰后日本走過的和平發展道路。世人都清楚,所謂“積極和平主義”,無非是積極主動地解除和平憲法對日本強軍戰略的制約。為此,安倍需要夸大中國的軍事威脅來掩蓋自己的軍事擴張,借助東亞的緊張局勢把自衛隊改造成可以進行對外戰爭的利劍。也正因為如此,中國、韓國等歷史上飽受日本侵略禍患的國家才不得不保持溝通,尋求一致立場去維護國際正義和人類良知,維護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后國際秩序,維護地區和平穩定大局。
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后,亞太地區安全前景的不確定性顯著增加,原有的戰略平衡將被打破,各相關國家將相應調整本國軍事安全戰略和政策。而隨著日本軍事安全政策更具外向性、進攻性,相關國家的地緣戰略對峙、安全摩擦的風險系數也將上升。值得注意的是,安倍內閣決議中諸如“海上自由航行受阻”、“關系緊密的國家與第三方出現軍事沖突”等集體自衛權行使條件模糊而寬泛,隨時都可能成為日本對外發動軍事行動的借口。尤其是其地域范圍將直接涉及東海、南海、臺海、釣魚島海域,一方面直接損害中國的主權與安全利益,另一方面為日本介入南海爭端埋下伏筆,出現了日本聯手南海聲索國挑起新紛爭的危險性。考慮到日本最近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法規,包括廢棄“禁止武器出口三原則”、解禁集體自衛權,以及醞釀修改政府開發援助大綱、使之“有助于國家安全利益”,日本要介入南海爭端并非空穴來風。
有消息稱,日本接下來會考慮將印度、越南、菲律賓、澳大利亞等作為相互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對象國。菲律賓因既處于日本海上航道的沿岸、又與中國存在海上爭端,最符合日本的需要。為此,安倍對菲律賓施以援助,并在國際社會販賣“歷史無正義與是非可言”、“侵略也沒有固定的含義和界定標準”等錯誤言論,其目的就是要在制造歷史是非的糊涂賬后,無所顧忌地在東南亞擴大軍事行動。不難看出,安倍所推進的強國戰略危害的不僅是東北亞鄰國,最終也將危及整個國際社會。
“解禁”引發日本國內修憲與護憲斗爭
較之日本周邊鄰國的擔心,日本國內普通民眾也反應強烈。九條會、反戰千人委員會、日本教職員聯合會、工會聯合會、新聞工會、民間放送工會、律師聯合會、宗教界九條會、全日本佛教會、天主教正義和平協議會、基督教協議會、長崎原爆遺族會、科學者會議、新聞記者會議、消費者聯盟等30家社會團體紛紛發表抗議聲明,顯示出日本國民對政府驅動國家走向戰爭的擔心和憤怒。其實,安倍解禁集體自衛權,首先威脅的正是日本國民的自身安全。近代軍國主義的窮兵黷武曾使日本列島生靈涂炭,戰后的和平主義道路則造就了今天日本的富足與繁榮。戰端一開,少數政客的建軍強國夢或能實現,涉及軍工生產的少數大企業或可從中牟利,但千百萬日本國民將被再一次捆綁到軍事對抗的戰車上。
從法理上講,安倍解禁集體自衛權嚴重違反日本憲法的和平精神與基本原則。日本法政大學教授山口二郎指出:“安倍試圖通過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手段存在四個問題。一是與立憲主義背道而馳,這樣下去日本不配被稱為‘法治國家’;二是安倍設想的行使集體自衛權不僅不能保護國民生命安全,反而會讓日本更不安全;三是所謂‘必要最小限度’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說法是欺瞞,集體自衛權一旦行使,根本無法‘剎車’;四是在與鄰國關系中片面突出對抗,只會助長亞太地區的緊張局勢?!?/p>
事實正是如此,安倍政府侈談“安全環境的變化”,卻刻意繞過和平憲法“不承認國家交戰權”的規定,試圖用“時局變化”作為改變、擴大憲法解釋的理由,這是安倍為實現強軍強國的危險戰略目標所采取的政治手段。明眼人都看得出,以“日本今天所處的安保環境”為理由去推導“憲法上容許集體自衛權”在邏輯上是無論如何也講不通的。很多日本法律專家特別指出,用“內閣決議”方式來變更對憲法的解釋本身就違反憲法,屬于無效的政府越權行為。而從法理上講,作為剛性憲法(指制定、修改的機關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憲法)的日本憲法必須獲得參眾兩院三分之二多數支持并在全民公決贏得超過半數支持,才能改動。
當“潘多拉盒子”被打開之后
盡管遭到國內外普遍反對,安倍仍“劍及履及”地推進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那么,當“潘多拉盒子”被打開之后,國際社會將面臨怎樣的局面?
中國社會科學院楊伯江教授認為,對日本的內政外交的影響各有三點。就日本國內而言,首先是在政治上,解禁集體自衛權使日本朝著恢復“完整的國家權力”邁進了一大步。廢除和平憲法、擺脫“戰后體制”、使日本成為“正常國家”是安倍等右傾保守勢力的政治夙愿,而通過改變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等于廢除了憲法的核心——第九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放棄交戰權”,使日本重新獲得了交戰權。二是在戰略上,“解禁”使日本對外軍事行為能力得到增強,介入和影響地區及國際安全事務的手段選擇增多。同時,通過對集體自衛權行使條件的模糊化,又使日本擁有了決定是否發動軍事行動的“自主裁量權”,保持了決策的空間和余地。三是在安全上,日本軍事防務政策由此擺脫了自衛性質,在本國利益面臨風險、與其“關系密切的國家”面臨威脅等借口下,日本出兵海外、發動戰爭、軍事介入地區及國際事務的門檻大大降低。
在外交方面,日本通過解禁集體自衛權得以“協防”美國,這有助于強化美國國內對美日同盟的政治支持,從而換取美國強化對日“協防”。日美同盟也從過去美國單向保護日本變為兩國互相保護,從“單行線”改為“雙向行駛”,日本在美國亞太安全戰略中的地位得到提升,美日之間的對等性、平等性有所加強。日本還借助美國對其“解禁”的支持,通過納入“關系密切的國家”這一概念,將軍事安全合作的視野投向日美同盟框架之外,為將來構建獨立于美國的“自主防衛力量”埋下伏筆。
安倍政府開歷史倒車、推行強軍政策的結果,嚴重影響了日本戰后和平發展所積累的國際信譽。與當年大日本帝國的主宰者推動國家結成德意日法西斯同盟一樣,今天鼓吹集體自衛權的安倍也正在將日本引向危險的道路。然而,日本的國家發展走向歸根結底應由廣大日本人民來決定。我們反對日方蓄意制造所謂“中國威脅”來推進國內政治議程,敦促日方切實尊重亞洲鄰國的正當安全關切,慎重處理有關問題,不得損害包括日本國民在內的所有東亞民眾的安全利益,不要損害地區和平穩定。
(原載于《求是》2014/15 作者高洪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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