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海軍兵力結構入門
美國會預算辦公室(CBO)2016年7月編寫《美軍兵力結構:入門指南》報告,旨在使政策制定者們在審議美國防部預算時,更多地了解國家面臨的選擇。本文重點介紹美國海軍部的兵力結構。
一、何為兵力結構
國防部集多種職能于一身,但其根本上是負責美國軍隊人員配備、裝備和操演訓練的組織。國防部絕大多數的經費和人員都投入到以某種方式協助組建軍隊并使其達到戰備狀態的任務上。因此,可將國防部視為將“輸入”的經費和人員轉化為作戰能力“輸出”以便在美國認為的合適時機投入使用的組織。最好用國防部可設立和維持的作戰單位的數量和類型——兵力結構來描述作戰能力。
兵力結構相關的決策極大地影響國防部的開支、規模和能力,因此兵力結構通常是商討國防部預算大幅調整的核心。國防部雖然有能力做出一些不會影響其兵力結構的小幅預算調整,但相比兵力結構變更,此類調整的影響通常要有限得多。例如,決策部署11艘航空母艦及其相關的航空聯隊和護航艦船時,國防部需擁有大量軍事人員和大型保障基礎設施,并制定相當具體的造艦和飛機采辦計劃等等。歷史上國防部預算的大幅削減幾乎始終要求縮減兵力結構。
在直接和定量地衡量作戰能力方面尚無普遍認可的方法。兵力結構是描述作戰能力最為簡單和客觀的方式,盡管其有許多局限性。最大的弊端在于兵力結構概念必然會導致比較“風馬牛不相及的兩種事物”,例如“多少航空母艦能提供與裝甲旅相同的作戰能力?”更廣泛地說,雖然擁有更多的作戰單位通常可以提供更強的作戰能力,但如果不考慮這些部隊的質量,那么統計美國可用部隊的數量的意義并不大。在比較不同軍隊的兵力結構時,存在同樣的問題:美國裝甲旅的戰斗力(特別是與其支援部隊合并時)可能遠超其他國家的裝甲旅。
完整描述美軍兵力結構的各個要素是項艱巨的任務。兵力的確切數量因計數方法而異。然而,舉例來說,包含各單位戰備情況報告的國防部數據庫涉及到幾千種不同的部隊。因此,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簡化美國兵力結構的各種描述。
在本次分析中,國會預算辦公室將國防部的所有活動劃歸到以下三大類:
主要作戰單位。這是國防部武器庫中最著名、最顯而易見、通常最重要的作戰單位,例如陸軍旅戰斗隊、海軍艦船和空軍戰術戰斗機中隊。在許多情況下,主要作戰單位也是政策制定者們最關注的部隊。鑒于此,國會預算辦公室編寫本入門指南的主要目的是探討主要作戰單位。為說明兵力結構所有要素,國會預算辦公室提出了諸如特種作戰部隊等要素,將其視為單一的大型主要作戰單位,盡管在很多方面區別于傳統的主要作戰單位。
支援單位。美軍主要作戰單位與諸多不同方式支援其行動的單位配合作戰。例如,陸軍旅戰斗隊通常約占戰區軍事人員的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的軍事人員被分配到負責航空、工程、情報、民政事務、軍械、維護、運輸或其他支援服務的部隊。這些額外的單位對于主要作戰單位完成任務而言至關重要,但其通常不是美國兵力結構探討的重點。在本入門指南中,美國武器庫中未被歸為主要作戰單位的每支可部署作戰部隊被視為支援單位。在整個國防部中,支援單位的人員數量等同于主要作戰單位的人員數量。
行政/管理組織。國防部的大部分軍事人員以及80萬文職人員幾乎都不屬于可部署軍隊。相反,這些人員是承擔作戰部隊和支援部隊人員配備、裝備和操演訓練所必需的主要職能的各種行政或管理組織的一部分。每個軍種部都設有大型行政組織,從事招聘、培訓、采辦、維護和醫療等工作;此外,還有承擔整個軍隊的行政或管理職能的各種國防組織。通常,政策制定者主要關注這些職能是否高效地履行職責,以免從其他活動中調取過多的資源。在本入門指南中,國防部的所有不可部署部分(包括稱為“個人”的部分,如受訓人員和其他不可部署的人員)都劃歸到行政/管理組織中。
通過劃分三類組織,國會預算辦公室能夠進一步簡化其對美國兵力結構的描述。由于某些單位支援主要作戰單位,并且國防部以可預測的方式定期計劃此類支援,因此可將相關支援部隊的支出視為主要作戰部隊總開支的一部分。這種方法產生了一類組織,國會預算辦公室將其稱為“完全受援單位”——一支主要作戰單位及其支援單位。同理,由于行政或管理活動旨在協助部隊人員配備、裝備和操演訓練,并且國防部也以可預測的方式定期計劃此類活動,因此可將行政/管理費用的比例數額視為完全受援單位的總開支的一部分。
通過將國防部的活動劃歸到上述三大類別,也可簡單地顯示國防部的架構。作戰單位通常被描述為代表“矛尖(先頭部隊)”或具有“前線士兵和后備力量”的比率。這些比喻體現了一個重要的觀點:國防部人員和預算的一小部分(約三分之一)直接用于主要作戰單位。像隱喻矛一樣,主要作戰部隊(矛尖)由大量支援部隊和行政組織(矛柄)支撐。正如矛柄對于矛發揮武器的功用而言必不可少一樣,國防部的支援單位和行政組織對于主要作戰單位履行其職責的能力而言至關重要。
美軍的另一獨特之處是區分了軍種的現役部隊(屬于陸軍、海軍、海軍陸戰隊或空軍的常規部隊)和軍種的預備役部隊(屬于陸軍預備隊、陸軍國民警衛隊、海軍預備隊、海軍陸戰隊預備隊、空軍預備隊或空軍國民警衛隊的單位)。各軍種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預備役部隊,預備役部隊與現役部隊在諸多方面存在差異,尤其是開支方面。出于這些原因,國會預算辦公室設法在可行的情況下在本入門指南中單獨顯示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但是,由于各軍種將其預備役部隊整合到其整體結構中的方式不同,因此國會預算辦公室只能僅為陸軍和海軍陸戰隊提供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之間的有意義劃分。(海軍預備隊的所有單位幾乎均不符合本次分析中采用的主要作戰單位的定義,空軍將其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緊密整合在一起,以至于國會預算辦公室無法輕易分離這兩部分的開支。)
二、海軍部基本情況
海軍部(DoN)包括海軍和海軍陸戰隊的現役部隊、海軍預備隊、海軍陸戰隊預備隊以及海軍或海軍陸戰隊雇用的所有聯邦文職人員。按軍事人員人數劃分,海軍部是第二大軍事部門,且擁有第二多的運營和保障(O&S)預算。然而,由于獲得的巨額經費,海軍部的總預算比其他軍事部門更多。
海軍和海軍陸戰隊整合成一個部門反映了這兩個軍種之間的歷史關系。海軍陸戰隊源于通過海軍艦船運輸、在海戰期間參與肉搏戰并為海岸作戰(及阻止叛亂)提供武裝登陸隊的海基士兵。盡管海軍陸戰隊不再為美國海軍水面艦船例行提供分遣隊,海軍陸戰隊仍在某種程度上將自己定義為“為海軍艦船和海岸作戰提供部隊和分遣隊的海上士兵”。不像負責單一軍種的其他軍事部門,海軍部對海軍和海軍陸戰隊的預算進行監督,這兩個軍種采用與其他武裝軍種不同的方式緊密結合在一起。(這種結合以專題條目的形式進行了詳細討論。)
海軍是負責提供所有美國海軍兵力的軍隊分支,也是美國空中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海軍中最大和最強大的常規部隊是航空母艦打擊群(Carrier Strike Group, CSG),以前被稱為航母戰斗群。航空母艦打擊群由航空母艦、相關飛機(稱為艦載機聯隊)和一隊隨行艦船組成。海軍的長期計劃要求在今后30年的大部分時間里維持11個航空母艦打擊群。
除了航空母艦之外,海軍擁有約100艘水面艦船(見表1),包括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和瀕海戰斗艦(大致按尺寸減小的順序排列)。海軍還包括10個兩棲戰備群(Amphibious Ready Group, ARG)——部署海軍陸戰隊地面和空中部隊時,運輸他們的3艘兩棲艦。最后,海軍維持一支由負責攻擊敵方水面艦船和潛艇的潛艇(包括50多艘攻擊潛艇)以及14艘負責為美國提供約三分之二核威懾力量(以其攜帶的核武器數量衡量)的彈道導彈潛艇組成的艦隊。
海軍陸戰隊是混合軍種,包括地面和空中的作戰單位。海軍陸戰隊將其兵力組織成特遣部隊(task forces),每個單位都包含指揮部、地面作戰部隊、空中作戰部隊和支援部隊。最大的此類特遣部隊是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MEF),包括一個地面戰斗師、一支航空聯隊和一個后勤大隊。海軍陸戰隊的現役部隊有三支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共包括三個師、三支航空聯隊和三個后勤大隊。海軍陸戰隊預備隊包括一個師、一支航空聯隊和一個后勤大隊,盡管他們沒有組成第四支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師、航空聯隊和后勤大隊不是標準的作戰單位,在規模和組成上各有不同。因此,國會預算辦公室對海軍陸戰隊的兵力結構分析基于更小、更標準的單位:海軍陸戰隊步兵營和飛機中隊。
與其他軍種一樣,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也包含大量支援或行政單位。絕大多數海軍支援單位存在的意義是支持艦船及其艦載機的作戰行動,絕大多數海軍陸戰隊支援單位存在的意義是支持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的作戰行動。海軍部幾乎所有的行政單位均負責建立和維持海軍和海軍陸戰隊的作戰和支援部隊。
海軍部兵力的獨特性不僅在于單位的數量和種類,而且在于不同類型的兵力經常緊密合作的方式。陸軍和空軍本質上專注于單一類型的軍事力量(地面作戰或空中作戰),但海軍和海軍陸戰隊經常將艦船與飛機結合(如航空母艦打擊群)、艦船與地面作戰部隊結合(如兩棲戰備群)、飛機與地面作戰部隊結合(如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盡管預計所有美軍都能夠與其他軍種共同作戰,但在海軍部內部不同類型軍事力量的日常和習慣性整合超越了典型的聯合作戰。例如,與陸軍相比,海軍陸戰隊支持其地面作戰單位的炮兵較少,部分原因是海軍陸戰隊更傾向于使用其攻擊機(飛機很可能以海軍艦船為基地)為作戰部隊提供額外的火力(火力支援)。與此相反,傳統上陸軍的構建是基于這樣一種假設:如果空軍飛機無法提供火力支援,陸軍必須擁有強大的火炮能力。
除了常規戰艦、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以及為支持這些部隊而組織的兵力外,海軍和海軍陸戰隊還包括一些提供高度專業化軍事能力的較小組織。最好示例包括海軍的彈道導彈潛艇艦隊;海軍的海上巡邏機機隊,從陸地基地巡邏海洋;特種作戰部隊,如海軍海豹部隊(稱為SEALs);和建筑營(稱為Seabees)。海軍部還負責美國海運艦隊,即用于將設備運往海外作業的貨船。然而,這些艦船主要由軍事海運指揮部雇用的文職人員操作,其行動通過讓國防部其他組織使用國防部內部的會計信用為其海運需求“支付”的周轉基金來資助。
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人員的分布
海軍部擁有大約60萬軍事人員,不到陸軍規模的三分之二。根據海軍部2017-2021年期間的計劃,致力于管理職能的部隊人員數量幾乎與作戰部隊相同;最小份額的人員將在支援作戰部隊的單位中服役。(見表2;由于海軍和海軍陸戰隊的緊密交織,該表顯示了海軍部作為整體而非人為地分離這兩個軍種的總數。)
與陸軍和空軍相比,海軍部的兵力包括數量相對較少的預備役部隊,且這些部隊沒有緊密地整合到各自現役部隊的行動中。相反,它們主要作為部隊的附加群體,可在特殊情況下利用。
在本報告中,國會預算辦公室針對特定類型艦船估計的直接人員數量通常反映了操縱這種船一年所需的海軍人員平均數量,而不是這種船上的營舍數量。雖然部署的單艘船上有特定數量的營舍,但是海軍操縱這種船需要的人員平均數量受到其他幾個因素的影響。例如,艦船不是連續部署的,并且在港口或干船塢中維護時通常會減少艦員。在這種情況下,相比擁有營舍時,艦船可能只需要較少的人員。相反,某些類型的海軍艦船使用雙艦員系統運行,同一艘船上有兩組艦員,因此需要的人員多于單艦員營舍。
指揮層次和部隊
海軍艦船可以根據任務單獨或成群組部署。最常見的群組是航空母艦打擊群(CSG)和兩棲戰備群(ARG),這兩種類型的單位組成了海軍的核心組織結構。航空母艦打擊群是圍繞一艘航空母艦及其航空聯隊構建的,通常包括五或六艘水面艦船和一艘攻擊潛艇。從廣義上講,航空母艦打擊群中的其他艦船旨在保護航空母艦免受攻擊,航空聯隊則提供攻擊力(盡管其他艦船也具有攻擊性武器,且航空聯隊也具有防御能力)。兩棲戰備群由三艘兩棲艦組成,包括一艘大甲板兩棲艦(也搭載直升機和飛機)和兩艘船塢艦,運載人員、設備和部隊登陸的兩棲快艇。兩棲戰備群
海軍艦船不是一直部署,而是部署并返回母港、維護、培訓新艦員、然后再次部署的工作循環。因此,實際上只有一小部分艦船是一直部署——通常約為30%至40%(取決于艦船類型、母港和部署位置),但必要時,海軍可以很快增加該百分比。海軍一般將部署的艦船數量——其“前沿存在”——視為比其艦隊中艦船總數更有意義的對國防貢獻的衡量指標。
海軍陸戰隊地面部隊的組織方式與陸軍部隊大致相同,其指揮層次也大致相同。主要區別在于海軍陸戰隊更喜歡用“團”而不喜歡用“旅”,缺乏軍級和戰區級指揮部,且以不同方式組織其部隊進行戰斗。海軍陸戰隊在部署作戰行動時的慣例是將特遣部隊與地面作戰部隊、空中作戰部隊、適合特定行動的后勤單位以及整個特遣部隊的總部整合,而不是從較高指揮層次將團分為類似于陸軍旅戰斗隊的組織并通過部隊(如空中支援部隊和后勤部隊)支援他們。
海軍陸戰隊的主要組織類型通過其地面作戰部隊的規模來區分:海軍陸戰隊遠征分隊(MEU)以步兵營為基礎,擁有約2200名人員;海軍陸戰隊遠征旅(MEB)以步兵團為基礎,擁有約12000名人員;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以步兵師為基礎,擁有約50000名人員。這些步兵部隊補充了其他地面作戰部隊;例如,海軍陸戰隊遠征分隊不僅僅是步兵營,通常還包括一排坦克。空中作戰分隊和后勤分隊的規模按地面作戰部隊的規模和任務進行調整。
陸軍和海軍陸戰隊都有永久組織的單位和專門用于部署的單位,但后者在海軍陸戰隊中更為常見。永久組織的唯一海軍陸戰隊特遣部隊是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除非部署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否則海軍陸戰隊遠征分隊和海軍陸戰隊遠征旅只是小型總部分隊,沒有其他部隊分配給它們。這種做法可能導致一些模棱兩可的結果:在不同的語境中,術語“海軍陸戰隊遠征分隊”可以指沒有其他部隊附屬的總部,為特定部署而整合的特定特遣部隊,或基于步兵營的特遣部隊的一般理念——該術語在本報告中使用時的含義。同樣,海軍陸戰隊遠征分隊和海軍陸戰隊遠征旅主要是根據需要使用從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抽調的部隊組建的,這一事實導致對海軍陸戰隊部隊總數的一些混淆。
由于組織上的這種差異,陸軍與海軍陸戰隊單位之間的直接比較是困難的。鑒于陸軍部隊通常從更高階層(師級、軍級和戰區級資產)得到很多支持,海軍陸戰隊部隊被構建為綜合特遣部隊,其中包括所有必要的支援分隊。因此,海軍陸戰隊特遣部隊比同等規模的陸軍單位大得多。此外,陸軍主要使用旅戰斗隊,而海軍陸戰隊更常使用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和海軍陸戰隊遠征分隊——規模大致相當于旅戰斗隊的海軍陸戰隊遠征旅基本上是理論構想。如果這兩個軍種使用同等規模的部隊,且他們都把支援部隊當成作戰部隊的必要組成部分,那么陸軍和海軍陸戰隊部隊在規模和能力上大致相似。
與其他軍種一樣,海軍和海軍陸戰隊將其所擁有的固定翼飛機總數與兵力結構中這些飛機的官方“槽位”數量區分開來。例如,一支由12架飛機組成的飛行中隊預期能夠隨時操縱這些數量的飛機(換句話說,它有12個槽位,稱為初級飛機核準)。但可能有更多飛機分配給該飛行中隊(稱為主要任務飛機數量),因此該飛行中隊可以繼續全力運行,即使其中一些飛機需要延長維護或不可用。同樣,這些軍種有許多未分配給作戰部隊的飛機——一些飛機在維修基地,一些飛機被分配到訓練飛行中隊,一些飛機則可能存放起來作為未來飛機丟失時的替代品。出于這些原因,軍種的飛機總數大于其初級飛機核準級別。(例如,美國購買了160架EA-18G電子攻擊機,但在兵力結構中只為EA-18G電子攻擊機維持約95個槽位。)在本報告中,所有飛機編號均代表初級飛機核準。
海軍和海軍陸戰隊兵力的優點和缺點
作為海軍部一部分的許多不同類型的單位都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如下面關于兵力結構要素的章節所述)。但總的來說,這些單位構成了強大的兵力。例如,美國海軍的水面艦船被廣泛認為是特別強大的部隊——與任何其他海軍的水面艦船相比,規模通常更大,武器尺寸和負載更大,傳感器和電子設備更復雜。這些艦船經常護衛美國海軍的航空母艦,這些航空母艦也比任何其他海軍的航空母艦規模更大、飛機編隊更多。
世界上絕大多數其他海軍更像美國海岸警衛隊而不是美國海軍,因為他們專注于巡邏其國家的海岸線而不是在海外投送軍力。可能除了中國海軍在西太平洋的動作之外,其他國家的海軍似乎都無意挑戰美國海軍的霸主地位。或許正因為如此,美國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從未面臨過任何重大海戰(盡管蘇聯海軍曾準備在冷戰期間與美國和北約海軍部隊交戰)。
就其本身而言,海軍陸戰隊——盡管規模比陸軍小——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有能力的地面作戰組織之一。同樣,海軍部的飛機編隊——盡管規模比空軍小——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有能力的空中作戰組織之一。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這兩支部隊被廣泛用于美國的作戰行動中。
由于海軍部包括世界上規模最大和最強大的空軍和陸軍部隊之一,該部門的海軍作戰具有聯合作戰的特點。海軍部的大多數任務或行動包括該部門的艦船、飛機和海軍陸戰隊地面部隊的貢獻。此外,自20世紀90年代初冷戰結束以來,美國從未面臨嚴重的海軍威脅,因此從那以后的重大沖突中,海軍和海軍陸戰隊部隊幾乎專門用于影響地面作戰或岸上事件。飛機和海軍陸戰隊地面部隊通常是海軍部影響陸上事件的最有力工具,突出了該部門能力的靈活性。
在過去,美國在戰斗中使用空軍和海軍部隊的門檻通常比使用地面部隊低。海軍可以駐扎在國際水域——因此不需要與其他國家合作——但仍然能夠對潛在目標發動空襲或巡航導彈攻擊。此外,他們可以迅速作出反應,提供相對明顯的威脅,并很好地保護自己不受任何報復(通過離岸距離和他們自己的防御武器)。出于這些原因,海軍部隊在危機局勢下或較小干預中往往是美國的首選方案。在這種情況下,美國有時也雇用兩棲戰備群,他們使地面作戰部隊在岸上登陸的能力可以加劇美國入侵的威脅。(然而,兩棲戰備群中包含的規模相對較小的地面作戰部隊——一個有空中和后勤支援的戰斗營——只能作為對較弱對手的威脅。)
利用海軍部隊(或空軍部隊)對敵對國家進行空襲和巡航導彈攻擊而不派遣地面作戰部隊的做法在實現美國目標方面取得了好壞參半的結果。在某些情況下——例如20世紀80年代對利比亞的行動和20世紀90年代對塞爾維亞的行動——空襲和巡航導彈攻擊可能足以實現美國的目標。但在許多其他情況下——包括美國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轟炸北越以及美國1998年對阿富汗和蘇丹的巡航導彈攻擊(無限延伸行動)——沒有使用地面部隊的空中戰役不能有效地實現美國的目標。
相比之下,美國在近代通常成功地利用兩棲部隊入侵敵對國家。然而,只有面積小且能力弱的國家才容易遭受完全兩棲入侵;近幾十年來,美國很少參與對主要對手的具有重大作戰意義的兩棲攻擊。 在與這些對手的重大沖突中(包括1991年和2003年與伊拉克的戰爭),海軍陸戰隊的部署方式基本上與陸軍一樣——作為額外的地面部隊——而不是進行兩棲攻擊。海軍陸戰隊的兩棲作戰能力在一些對海軍陸戰隊要求最低的行動(包括和平時期任務以及對格林納達或索馬里等無法實行共同抵抗的對手的行動)中得到了最廣泛的運用。
國防部認為,美國海軍作戰最有可能的未來情景包含靠近敵方陸地的行動。這種“濱海”行動對海軍部隊構成了特殊的挑戰:他們允許敵人的陸基部隊影響海軍作戰(例如,通過攻擊搭載陸基飛機或導彈的艦船),同時使海軍部隊更難作出反應(例如,通過限制他們的機動能力,使他們更難以尋找并摧毀目標,并使他們觸及水雷)。例如,美國與中國之間就臺灣問題發生的潛在沖突很可能涉及中國使用陸基飛機、巡航導彈和彈道導彈試圖阻止美國海軍進入近戰區域。霍爾木茲海峽的潛在沖突很可能導致伊朗使用潛艇和陸基巡航導彈試圖阻止海軍和商船安全通過該海峽的狹窄水域。
在過去二十年里海軍缺乏嚴重威脅,海軍和海軍陸戰隊在重大沖突中通常用于影響陸地作戰的事實導致分析師得出不同的結論。一些分析師認為,如果美國在海軍兵力投入的資源更少,在地面和空軍兵力投入的資源更多,那么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美國在所有主要作戰行動中會擁有更有效的戰斗力。然而,其他分析師聲稱,美國從未面對任何主要的海軍競爭對手,正是因為美國海軍的力量阻止了其他國家的海軍野心(因為建造一支能夠與美國海軍競爭的艦隊將非常昂貴)。還有一些分析師指出,與其對手不同,美國能夠享受對海上航道絕對統治帶來的好處,例如使用貨船將地面部隊運送到遠方作戰區的能力。當美國海軍占據主導地位時,威懾和對海上航道的控制帶來的好處可能是最大的,這意味著海軍霸權的某些優勢可能并不明顯,盡管它們很重要。(許多支持者認為,美國海軍力量的威懾作用通過壓制其他國家之間的海軍競爭和確保民用船舶的自由航行,提供重要的全球公共利益。)
除了在沖突期間的作用外,海軍兵力還執行各種和平時期任務。例如,他們通常用于從沖突地區撤離非戰斗人員,提供人道主義和災難援助,以及進行反海盜巡邏。海軍兵力的一些支持者也認為,海軍通過實際存在于世界各地的遙遠地點,提供可見的美國存在形式,該形式相比往往更遠的陸軍和空軍部隊可以更有效地向朋友和盟國保證美國的安全承諾以及阻止美國的對手。如今,海軍的絕大多數行動都是在全球范圍內對艦船進行例行部署,以提供這種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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