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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又終結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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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歷史的終結”?

2014年,有兩本書紅遍全球,一本是法國經濟學家托馬斯·皮凱蒂的《21世紀資本論》,另外一本是美國政治學家弗朗西斯·福山的《政治秩序與政治衰落:從工業(yè)革命到民主的全球化》。雖然各自的關注點不一樣,但是有些人或許會認為,這兩本巨著(不僅影響巨大,而且篇幅巨長) 殊途同歸,從不同角度說明了一個重要現象,那就是人類社會似乎正在經歷另一種“歷史的終結”。無論是民主還是專制,無論是發(fā)達還是發(fā)展中國家,好像最終都不擺脫不了社會財富分配不公平、貧富懸殊的共同命運。在這個意義上,人類政治發(fā)展似乎已經到達了真正的“歷史的終結”,而不是福山25年所預測的、西方自由民主普世化的“歷史的終結”。事實果真是這樣嗎?

自由民主與“歷史的終結”

世人所熟知的“歷史的終結”,源于福山1989年在《國家利益》雜志上發(fā)表的一篇同名文章。在1992年出版的《歷史的終結和最后的人》一書中,福山更加詳細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冷戰(zhàn)的結束,不僅僅意味著以美國和蘇聯(lián)為首的兩大陣營之間意識形態(tài)對抗的結束,更意味著“人類意識形態(tài)演進的終點和作為人類最后的政府形式的西方自由民主的普遍化”。在他看來,人類社會嘗試過無數種其他政治制度,如君主專制、個人獨裁、軍人專政、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然而歷史演進表明,只有西方自由民主才能“笑到最后”。

他同時指出,歷史的終結,并不表明國家之間的沖突就會立刻消失。福山這樣寫道,“因為自由民主的勝利,主要是在思想或者意識層面,在物質世界或者現實世界層面,它的勝利尚未完成”。總之,福山筆下的歷史的終結,就是人類社會在政治制度上會最終趨同,選擇西方自由民主。因此,他的歷史終結論,被廣泛認為是西方自由民主的勝利宣言,為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在全世界推廣自由民主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為民主全球化吹響了號角。

福山的文章發(fā)表后兩年,他的老師塞繆爾·亨廷頓出版了《第三波:20世紀后期的民主化》,分析了人類歷史上三大民主化浪潮的起因和特點,并就民主轉型以及轉型之后如何鞏固民主,提出了種種政策建議。盡管亨廷頓并沒有在此書中鼓吹歷史終結論(書后的索引里連福山的名字都沒有),但是在很多人看來,這本書從實證和政策的角度對歷史終結論進行了重要補充。更為重要的是,很多人認為,這本書表明亨廷頓的思想已經發(fā)生了重大轉變,即從20世紀60年代宣揚權威政治到90年代推崇自由民主。亨廷頓在書中有這樣一段經典之言,可以說是對民主體制最有力的辯護之一:

“公開、自由和公平的選舉是民主的實質,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由選舉產生的政府也許效率低下、腐敗、短視、不負責任或者被特殊利益所操縱,而且不能采納公共利益所要求的政策。這些特征也許使得民主政府不可取,但并不能使得這種政府不民主。民主是一種公共美德,但不是唯一的美德,只有把民主與政治體制的其它特征明確區(qū)分開來,民主與其它公共美德和罪惡的關系才能得到理解”。

無論是福山還是亨廷頓,都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如果西方自由民主的最終結果是“效率低下、腐敗、短視、不負責任或被特殊利益所操縱,而且不能采納公共利益所要求的政策”,那么這樣的民主自由還能被全世界所接受嗎?這并非一個假設性的問題,而是不少西方民主國家當前所面臨的嚴峻現實之一。皮凱蒂的重要貢獻,就是通過前所未有的翔實數據,描述了存在于這些國家的社會財富分配的極大不公平。

自由民主與貧富懸殊

不少學者認為,自由民主不僅能夠促進經濟發(fā)展,而且有助于社會財富分配更加公平。美國學者達榮·阿西莫格魯(Daron Acemoglu)與詹姆斯·羅賓森(James A. Robinson)2012年出版的暢銷書《國家為什么會失敗?——權力、繁榮與貧窮的根源》,可以說是這類觀點的代表。在這本書中,他們給自由民主(還包括法制)換了一個新的名字,那就是包容性制度(inclusive institutions)。他們認為,國與國之間在經濟發(fā)展和社會分配上的重要差別,關鍵在于是否采取了包容性制度。作者開篇舉了一個例子,就是位于美國和墨西哥邊境的一個名叫那哥拉斯的小鎮(zhèn)。邊境線的北面是美國,南面是墨西哥。無論是醫(yī)療服務還是預期壽命,無論是平均受教育程度還是犯罪率,邊境線北邊的那哥拉斯都比南邊的那哥拉斯好得多。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它們之間的不同?他們的答案就是包容性制度。

如果只看常用的經濟發(fā)展指標,如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和人均收入等,那么美國和墨西哥,確實有很大差別。然而,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區(qū)別,不僅僅在于政治制度的不一樣(如朝鮮和韓國),或者發(fā)展水平的不一樣(如美國和墨西哥),還包括社會財富分配的不一樣。任何國家都有政府(雖然當今一些國家的政府名存實亡),而政府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通過稅收等政策工具重新分配社會財富,從而實現社會公平。衡量一個政府的好壞,不僅僅要看總體經濟發(fā)展水平,還要看社會公平,而社會財富分配是衡量社會公平最重要的指標。

《21世紀資本論》的第三部分,詳細描述了近十個西方民主國家在過去幾百年的社會財富分配。皮凱蒂把這些國家分成了兩類,第一類是盎格魯-薩克森國家,即美國、英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第二類是歐洲國家(如法國和德國)和日本。從19010到2010年,四個安格魯-薩克森國家的收入分配非常相似:收入最高的1%人群占全部收入的比例,在20世紀初達到最高點,然后一直平穩(wěn)下降,直到1980年左右又開始急劇上升,并且在有的國家(如美國)已經接近20世紀初的水平。相比之下,在歐洲國家和日本,雖然收入最高的1%人群占全部收入的比例也在1910年到1980年穩(wěn)步下降,但是從1980年開始,該比例的上升幅度則遠遠小于安格魯-薩克森國家。

美國被廣泛認為是西方自由民主的代表,因此它的收入分配值得認真研究。皮凱蒂提供的數據顯示,1%的美國人所擁有的財富,在1810年占全國總財富的26%左右,并在1910年達到了歷史最高點45%左右,此后明顯下降,但是在2010年仍然維持在35%左右。相比之下,在1810的歐洲,1%的人擁有高達50%以上的財富,并在1910年超過了60%;此后該比例急劇下降,在1970年達到歷史最低點20%;到了2010年,這個比例只有25%左右,遠遠低于美國的35%。

總之,皮凱蒂的各種數據充分表明,并非所有的西方民主國家都一樣。至少在社會財富分配極其不公平這一點上,美國的民主絕對是一個例外,根本就不能代表西方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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