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市國防動員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回答媒體記者提問。記者 徐焱 攝
華龍網9月29日15時53分訊(記者 徐焱)下月起,國防動員教育將作為必修課,納入高中和大學課程。本月28日,記者從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重慶市國防動員條例》將于10月1日施行。今后,普通高校開設軍事理論課不得少于12課時,用人單位應支持預備役人員參加訓練,不得因職工執行預備役或國防勤務,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國防動員教育上課本 成高中大學必修課
“對重慶而言,國防動員條例具有特別意義,國防動員教育應得到全社會重視。”市人大內司委主任委員李元鶴表示,重慶在全國大格局中承東啟西、貫通南北,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同時還是全國重要的工業城市和軍工基地,負擔著支撐西南、支援全國的任務,國防教育必不可少。因此,條例對政府、機關團體、學校以及媒體在國防動員宣傳教育中的責任作出了規定。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但彥錚稱,高校學生是國防動員教育的重要宣傳對象,條例根據《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和我市實際,對普通高校的國防動員教育課時進行了明確和細化。
條例規定,普通高校、高級中學應當將國防動員教育作為必修課納入學校教育,通過課堂理論教學、軍事技能訓練等方式,普及國防動員知識。其中,普通高校開設的軍事理論課程中,有關國防動員的內容不少于12個學時,軍事訓練活動中,有關技能訓練不少于兩天。
細化民用資源征用補償制度 征用時應下達通知
國防動員的目的是什么?其實就是國家應對戰爭或其他軍事威脅而進行的準備、實施及其相關活動,在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時,確保使國防潛力轉化為國防實力。但彥錚介紹,對此,條例細化了民用資源征用與補償制度。
條例規定,國家決定實施國防動員后,在儲備物資無法及時滿足動員需要的情況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對民用資源進行征用。
按照權利與義務一致的原則,條例對征用的程序以及征用后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補償進行了細化,規定征用民用資源應當及時向被征用人下達征用通知,進行登記并出具憑證。
條例指出,因征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使用單位應當出具使用、損毀證明。被征用人可憑借該證明,向當地區縣或自治縣人民政府申報,經核實后,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補償。
加強后備兵員管理 單位要支持預備役人員參加訓練
據了解,為鼓勵國防教育相關活動,加強后備兵員管理,條例還對預備役人員的儲備與征召作出了相應規定。
條例規定,預備役人員應當依法參加訓練,接到征召通知后及時報到。預備役人員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和保障,兵役機關應當定期向預備役部隊通報情況,從事交通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優先運送被征召的預備役人員。
但彥錚介紹,條例中“用人單位不得以執行預備役任務和國防勤務為由,與預備役人員和國防勤務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的要求,是條例審議過程中的一個焦點。按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可責令恢復勞動關系,補發應得報酬,拒不恢復的,給予經濟補償和賠償;違法降低待遇的,可責令其限期改正,補發應得待遇,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以5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預備役人員參加軍事訓練期間,其伙食費和差旅費由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報銷。沒有工作單位的預備役人員和國防勤務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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