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宗教暴力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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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造成了當今世界最血腥的沖突,這種觀點如今甚囂塵上,而這也是現代政教分離論的重點。但從政教分離剪不斷理還亂的歷史看來,一切可沒有這么簡單。

當看到ISIS武裝分子在中東土地上瘋狂肆虐,勢要毀滅敘利亞和伊拉克等經由殖民反抗建立起的現代民族國家時,我們簡直難以置信這的確是21世紀。難民驚恐四逃的慘象,不分皂白的暴力殘殺,一切的一切都讓我們想起曾經橫掃羅馬帝國的野蠻部落,又或是成吉思汗麾下掠奪了中國、安納托利亞、俄羅斯和東歐大片土地的蒙古鐵騎。暴徒所過之處,隳名城,戮黔首。只有那些早已司空見慣的炸彈又襲中東城鎮的照片——這一回是拜美國和一些阿拉伯盟友所賜——以及這將淪為又一個越南的悲觀預測,才提醒著我們這的確是一場現代戰爭。

圣戰者們打著古蘭經的旗號,對不幸的受害者施以砍頭暴行,這顯然引發了又一個現代憂慮:宗教與暴力之間的關系。ISIS的殘暴似乎證明山姆·哈里斯——“新無神論”最響亮的聲音之一——所鼓吹的“大多數穆斯林完全已經被他們的宗教信仰搞得精神錯亂了”,及其“宗教本身制造了一種扭曲的團結,而我們必須采取某種手段來削弱它”的結論是正確的。還有許多人會贊同理查德·道金斯的觀點,他在《上帝的錯覺》一書中寫道:“只有宗教信仰的力量強大到足以激發出一種完全的癲狂,而不是使人清醒明智、彬彬有禮。”即便心知這樣的論述過于偏激,他們也仍舊直覺地相信,宗教天生具有一種暴力本質,而這會不可避免地激化沖突——因為一旦這些戰士堅信“上帝是站在我這邊的”,妥協便絕無可能,而暴力將永不止戈。

盡管奧巴馬和卡梅倫做了許多勇敢的嘗試,試圖讓人們相信,ISIS的不法暴行與伊斯蘭教無關,但仍有許多人不予認可。他們甚至感到憤怒。在西方世界,慘痛的歷史教訓讓我們深知,宗教一直以來所釋放的狂熱偏執只能通過建立一個政教分離的自由國家來遏制,我們絕不容許這種褊狹的熱情染指政治生活。(所以這些人想,)但是為什么,為什么穆斯林們認為憑此思路解決不了他們目前的問題?為什么他們如此冥頑不靈地固執于神權政治的謬見?一言以蔽之,為什么他們一直沒能進入現代社會?答案當然正是其原始的、食古不化的宗教。

然而與之相反,也許我們應該問,何以西方世界會認為,宗教只是一種純粹的個人追求,本質上區別于其他任何人類活動,尤其與政治不可混為一談。畢竟,戰爭和暴力一直是政治生活的一個特征,但我們卻僅僅認為,將教堂從國土中驅離,便會天下太平。政教分離論在我們看來是如此的自然而然,是任何社會現代性進程的必經之旅。然而,它實際上只是一個獨一無二的創造,是一系列歷史條件交織串聯的獨特結果;我們也許會錯誤地認為,它能以同樣的方式在世界的每一個地方、每一種文化之下發展。

我們現在將世俗主義國家看得如此理所當然,這使我們很難體會到它的新穎性。其實在現代社會以前,我們的話語系統中沒有“世俗”機構,也沒有“世俗”國家。這些概念的創造要求一種對宗教的全新理解,這種發展是現代西方所獨有的。沒有任何其他文化能有半分雷同,在18世紀之前,它甚至不能被歐洲的天主教徒所理解。被我們譯作“宗教”的這個詞在其他語言里往往是指一些更加模糊的、宏大的、概括性的東西。阿拉伯語的“dīn”意指生命的整個過程,梵文佛法則涵蓋法律、政治、社會制度以及虔誠,希伯來圣經并沒有關于“宗教”的抽象概念;而猶太教拉比們發現用一個詞語或套話來定義信仰是不可能的,因為猶太法典目的明確地欲將人的全部生活引向神圣的領域。《牛津古典辭書》堅稱:“無論是希臘文還是拉丁文都無詞對應英語的‘religion’ 和 ‘religious’。”事實上,唯一滿足現代西方對于“宗教”的認識——作為純粹個人追求——的傳統是基督教新教,但這也是早期現代的一個產物。

傳統的信仰并不督促人們逃避世俗,遠離政壇。以色列先知就對那些一心沉浸在寺廟儀式中,卻疏于觀照世間窘困與壓迫之人置以嚴詞厲語。耶穌的著名格言“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也不是在為政教分離辯護。在一世紀的巴勒斯坦,猶太人反羅馬起義幾乎都是受“以色列的土地及其產品屬于上帝,所以需要還歸凱撒的不過零星小數”的信念鼓舞。耶穌推翻寺廟放貸者的桌子,并非為呼吁一個超凡脫俗的宗教。只因五百年來,寺廟淪為帝王統治的工具,這里更存放著進獻羅馬的貢品。因此,耶穌才說,這是一個“賊窩”。古蘭經的基本觀點認為,聚斂私人財產是錯誤的,但為創造一個公正、平等、美好的社會而分享個人財富則是值得提倡的。甘地也認同這些是非常重要的:“說宗教與政治無關的人不懂宗教。”

宗教暴力之謎

現代之前,宗教并不是一個完全割裂其他、封閉自我的活動;相反,它滲透到所有人類事業,包括經濟、國家建設、政治和戰爭。在18世紀以前,人們絕不會說這世上有什么地方是只有“宗教”沒有“政治”的。十字軍東征無疑是基于宗教熱情,但也具有深刻的政治意義:教皇烏爾班二世令基督教騎士向穆斯林世界操戈,是謀求教會權力東擴,建立一個控制基督教的歐洲的教皇君主制。西班牙國家分裂戰爭之后,為維護國內秩序,又有奧斯曼帝國虎視眈眈之虞,因此而設立了宗教裁判所,當然這是極端錯誤的措施。同樣的,歐洲的宗教戰爭和三十年戰爭自然是被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的宗派斗爭所激化,但他們的暴力行為反映了現代民族國家誕生的陣痛。

正是16、17世紀歐洲的這些戰爭,幫助創造了所謂的“宗教暴力之謎”。據說,在宗教改革的神學激情下,新教徒和天主教徒激忿填膺,相互屠殺,最終導致35%的中歐人口在這些無謂的戰斗中死亡。參與者無疑是視其所歷之戰為生死存亡的宗教斗爭,但這其實也是兩幫國家統治者之間的沖突:德國皇帝及其他歐洲國王與神圣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之間的角力,而后者志在效仿奧斯曼帝國,樹立起席卷歐洲的霸權統治。

如果宗教戰爭完全源于宗派偏見,那么我們就不應該指望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能攜手作戰,但事實正相反,他們也常常同仇敵愾。因此,天主教的法國屢戰天主教的哈布斯堡王朝時,就常常受到一些新教貴族的支持。在法國宗教戰爭(1562年至1598年)和三十年戰爭中,戰斗人員頻繁跨越教派的界線,以至于難以嚴格區分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這些戰爭既不是“只關于宗教”,也不是“純粹的政治問題”,更不是單純的國家“利用”宗教達到政治目的。沒有一種一針見血的方法可以將宗教原因與社會原因割裂。人們為不同的社會構想而斗爭,但他們不曾、也不能辨明斗爭中的宗教或世俗的因素。直到18世紀,要區別這二者仍如同將琴酒從雞尾酒中抽離一樣困難。

三十年戰爭的結束,使歐洲人擺脫了受哈布斯堡帝國統治的威脅。此后歐洲被劃分成各個小國,每一個都在自己的領土上宣示主權,每一個都由一支專業的軍隊支持和一個渴望絕對主宰的君主統治——這或許是緩解長期以來的國際戰爭的一劑良藥。政治權力的洗牌逐漸使得教會走向從屬地位,這個過程涉及從教會建立到君主政體的一系列權力和資源的重要的重新分配。“世俗化”這一新詞被創造出來是在16世紀晚期,它最初是指“商品從教會財產變為世俗財產的轉讓”。這是一個全新的實驗。這與西方發現自然法的必然性不可同日而語,“世俗化”完全是一次偶然性的發展。它根植于歐洲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它反映了正在推動政教分離的新的權力結構。

這些發展要求一種對宗教的全新理解。這正是由第一個提議政教分離的歐洲人馬丁路德所提出的。在中世紀,天主教基本上已經成為公共的信仰,人們通過集體生活來體驗宗教的神圣。但對路德來說,當基督徒獨自站在他的主面前時,只有他的圣經可依賴。路德對人類負罪的敏銳感知使他早在16世紀初就主張建立絕對主義國家,雖然這在接下來的一百年里都未能成為政治現實。路德認為,國家的首要任務是通過強制力約束罪惡,“就像用鐵鏈和繩索把一頭兇猛狂暴的野獸捆綁起來一樣。”國家的獨立和主權正反映了個人獨立自由的愿景。作為一個本質上主觀的、個人的對于國家沒有管轄權的追求,路德的這種宗教觀是現代世俗理想的基礎。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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