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中國為何不參與南海仲裁案?

軍事 alvin 11367℃ 0評論

南海仲裁中方立場

作者:肖建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邊界與海洋事務司副司長)

2013年1月,菲律賓單方面以聯合國海洋法第15部分與附件7為據,就它和中國在南海的爭端向國際法庭提請了仲裁,并一直推動到今天。中國既不參與也不接受仲裁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2014年12月,中國政府發布了針對菲律賓發起之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明確地闡明了中方是拒絕該仲裁庭管轄權的。2015年10月,中國就該仲裁案的管轄權與可受理性問題發表聲明,宣布該裁決是根本無效的,對中國政府是不具有約束力的。

中國政府的立場可以概括為四“不”: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不執行。中國堅信上述中方立場是完全符合國際法的,而仲裁案有悖于國際法。

首先,仲裁對象的癥結問題在于,領土爭端產生于菲律賓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對中國南沙群島(即菲方所謂的斯普拉特利群島)部分島嶼礁石進行的非法占領。領土爭端的問題是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適用范圍之外的。這個問題是在聯合國憲章和習慣國際法之下適用。這樣看來,南海諸島嶼屬于中國領土是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據和歷史證據的。

自古以來,中國歷代政府都有通過對它們進行行政管理、軍事巡邏、漁獵、開發等等行使著管轄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曾奪取過西沙群島(即所謂帕拉塞爾群島)和南沙群島。當戰爭結束時,根據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日本將其占領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中國政府收回了南沙群島,宣布對其擁有主權,并通過諸如官方命名、出版地圖、設置行政管理單位、屯駐軍隊等措施強化了管轄權。在接下來的幾十年,南沙群島屬于中國是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而且沒有一個國家提出過反對。

菲律賓領土的范圍也已經明確地由殖民地時期,美國、西班牙、英國之間的條約限定了,它的領土并不包括中國在南海的任何海島礁石。

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南海發現了潛在的油氣儲藏。菲律賓開始在固有領土之外進行軍事擴張,派軍隊占領了中國南沙群島的八個海島礁石,并在這些海島礁石上尋求永久駐軍。菲律賓通過各種手段“合法化”其占領,例如建造軍事設施、港口、機場和行政設施,還非法命名那個所謂的“卡拉延群島”。1999年菲律賓又試圖通過在仁愛礁(所謂湯姆斯第二灘)“擱淺”一艘老舊的海軍艦艇來進一步侵略和占領中國南沙群島更多的島礁。

2012年4月,菲律賓派出一艘戰艦進入中國黃巖島(所謂斯卡伯勒淺灘)毗鄰水域,暴力拘押和騷擾在那里正常活動的中國漁民和漁船,故意制造了“黃巖島事件”。事后,菲律賓決定把有關南海的雙邊爭端套用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下的“爭端解決措施”。

菲律賓的上述活動已經觸犯了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同時嚴重侵犯了中國領土主權。中國政府一直都堅決地反對這些行徑。

中國的排除性聲明表明中國不會在處理相互重疊的海洋訴求或劃界問題時接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五部分的強制解決機制。

轉載請注明:北緯40° » 中國為何不參與南海仲裁案?

喜歡 (2)or分享 (0)
發表我的評論
取消評論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