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構亞洲價值觀:“亞洲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是內在對立的嗎?
“亞洲價值觀”(Asian Values)是一個含義復雜、包容宏大、羼雜著傳統與現代、東方與西方、人性與文明諸要素的極不容易把握的概念。“亞洲價值觀”究竟意味著什么?它的內涵和外延到底有多寬泛?它的政治意義和文化意義是否可以分離?它是一個有生命力的學術或文化概念,還是僅僅是一種意識形態爭論的產物?它與儒家資本主義和亞洲威權主義是什么關系?“亞洲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都是獨特而非共通的嗎?是“聾子的對話”而不能理解和溝通的,還是人性的一般體現而能得以共享的呢?“亞洲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是歷史經驗的規范性概念,還是出于抗衡西方“話語霸權”和“文化帝國主義”的現實需要呢?是可以化約的抽象或一般概念,還是需要具體的歷史分析和同情理解?是大而無當的文字游戲,還是內涵深刻的學術思想?是不可變動的歷史僵尸,還是充滿活力的生存智慧?“亞洲價值觀”這個概念我們還可不可用?如果可用,在多大的范圍、程度或層次上可用?“亞洲價值觀”的性質該如何界定?這些問題都是研究“亞洲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的學者必然遭遇的且有必要詳加審查的。
出于“以自由看待發展的發展觀”的理論建構和實證支持的需要,阿馬蒂亞·森對亞洲價值觀進行了系統的學術清理,也作出了較為徹底的自由主義解構。當然,他在多大程度上解構了“亞洲價值觀”,是否真正地解構了“亞洲價值觀”?又或者說,他是否不自覺地抑或自覺地建構了一種融合“西方價值觀”的“新亞洲價值觀”或“以全球普識價值為基礎的亞洲價值觀”?這正是以下著重要觀察和討論的問題。
對“亞洲價值觀”的話語論說,常常帶有與“西方價值觀”相頡頏的火藥味(即具有論爭的性質)。阿馬蒂亞·森說:“常常有人聲稱,強調政治自由、自由權和民主是一種特定的‘西方的’優選選擇,特別是它與‘亞洲價值觀’沖突,后者更傾向于秩序和紀律而不是自由權和其他自由。”又或者說,有人質疑:“人權思想真的具有如此的普識性嗎?難道不存在其他一些倫理,例如在儒家文化世界中的倫理,它們通常更加注重的是服從而不是自由,是忠誠而不是權益嗎?”
阿馬蒂亞·森舉兩個實例為證,以說明“亞洲價值觀”論者是如何言說“亞洲價值觀”的:
(1)“他們爭辯說,對傳播媒體的審查制度,在一個亞洲社會比在西方社會更能被人接受(因為亞洲價值觀強調紀律和秩序)。”
(2)“在1993年維也納會議上,新加坡外交部長警告說:‘對人權理想的普遍承認可能是有害的,如果普遍性被用來否定并掩蓋多樣化的現實。’中國外交部的發言人甚至公開提出,‘個人必須把國家權利置于自身利益之上’,似乎這適用于中國和亞洲的其它地區。”總括而言,阿馬蒂亞·森認為“亞洲價值觀”論者強調亞洲倫理中的紀律與秩序、忠誠與服從、國家與集體權利,忽視了所謂“西方價值觀”中的政治自由、民主、公民的個人權利和其他自由等,并且認為無論是“亞洲價值觀”論者,還是“西方價值觀”論者都在故意強化這種溝壑或肆意曲解這種分歧。有意或無意地把自己打扮成內涵“文明(或文化)沖突論”的狹隘的民族主義者。
阿馬蒂亞·森以“聚焦于人類自由的發展觀”從以下10個方面對“亞洲價值觀”進行了審查和重新認識。
(一)從亞洲價值觀提出的背景來看,它的性質近年來經常被提出來,阿馬蒂亞·森認為,這是“為亞洲的一些權威主義政治安排提供正當性根據”。森還進一步認為“對權威主義的這種正當性論述,一般并非來自獨立的歷史學家,而是來自這些政權自身(例如政府官員或者其發言人),或者那些接近權勢人物的人。”
(二)從亞洲價值觀的基本內涵來看,常常有人做出這樣的概括:亞洲價值觀反對——或者漠視——基本的政治權利。“但這種概括真的站得住腳嗎?”阿馬蒂亞·森質疑道,“事實是,對亞洲做概括是不容易的,因為它太大了。亞洲是世界上60%左右的人口居住的地方。我們怎么才能確定如此廣大而多樣化的地區的價值觀?適宜于這個巨大而異質的人群的某種純粹價值觀并不存在,更不存在把他們作為一個類別而與世界上其他地區的人們分割開來的價值觀。”
阿馬蒂亞·森進一步從自由主義視角對統一的亞洲價值觀理論作了解構,“由于許多不同的價值體系和許多不同風格的理性活動在亞洲得到繁榮,因此可以用許多不同的方式來說明‘亞洲價值’的特征,而且每一種說明都可以旁征博引。有選擇的引證孔子的話,而有選擇地忽略其他許多亞洲作家,顯然很有可能會獲得一種觀點,認為亞洲價值強調紀律和秩序,而不是象西方那樣強調自由和自主。正像我在其他地方討論過的一樣,如果人們最終比較一下各自的文獻,他們就很難支持這種對比。”
(三)從亞洲價值觀的適用范圍來看,“有時‘亞洲價值觀’的提倡者主要注重東亞,以它作為‘亞洲價值觀’的特定適用區域。”阿馬蒂亞·森說,“對比西方與亞洲而(對“亞洲價值觀”中的“亞洲”概念)做出的概括經常集中于泰國以東的地區,盡管也有更宏大的斷言,說亞洲的其它地區也是很‘相似的’。”他以李光耀的說法為典例,他說李光耀概述了“西方(價值觀)與東亞(價值觀)關于社會和政府的概念的基本區別”,而李光耀的解說是:“當我說東亞時,指的是朝鮮、日本、中國、越南,不包括東南亞,東南亞是中國和印度文化的混合,雖然印度文化本身強調相似的價值觀。”阿馬蒂亞·森不僅不同意存在亞洲價值觀,而且認為也不存在東亞價值觀,“事實上,甚至東亞自身也是多樣化程度很高的。”阿馬蒂亞·森從東亞各國之間和東亞各國內部價值觀的不同,來駁斥關于東亞價值認同的陳說。1.從東亞各國之間看來,“在日本、中國、朝鮮和東亞其他地方之間存在許多不同點。來自這個區域內部和外部的多種文化影響,在歷史上一直對生活在這片非常遼闊的疆域內的人們發生了影響。今天,這些影響仍然以不同的方式存在。”
阿馬蒂亞·森舉例說,“《國際年鑒》這樣描述1.24億日本人口中的宗教信仰——1.12億神道教徒,0.93億佛教徒。不同的文化影響仍然為現代日本人的身份認同涂上了色彩,而且同一個人可以既是神道教徒,又是佛教徒。”2.東亞各國內部來看,“甚至在日本或中國和朝鮮等國家的一國之內,多種文化和傳統相互重疊,私圖從中概括出‘亞洲價值觀(這對該地區的擁有多種信仰、信念和承諾的人民大眾會具有強力的而且常常是殘暴的后果)就只能是極端的粗制爛造。’”即使是“新加坡的280萬人民中也有區別極大的文化和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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