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集體主義及其表現
集體主義是俄羅斯民族性格的另一個突出特征。俄羅斯總統普京在《千年之交的俄羅斯》一文中曾指出:“在俄羅斯社會占主導地位的是集體的,而不是個人主義的生活方式,這種習慣的消退是非常緩慢的?!?/p>
(一)村社傳統和米爾文化
俄羅斯有1 000多年悠久的村社土地占有傳統以及近70年的農業集體化歷史。農村公社“米爾”實行土地共有私耕制,個體農民對土地只有使用權。1861年的改革仍然保留了村社和定期重分土地的習慣。俄國農民自古以來認為,土地不是私有財產,只是勞動的條件。據統計,19世紀末公社土地所有制在歐俄中央省份達到96%,在北部省份達到98%,在南方達到80%~90%。俄國政府利用公社加強對農民的控制,同時也強化了農民心中土地歸公社所有的傳統意識。
1917~1920年的土地改革和戰時共產主義政策時期,全部土地再次收歸蘇維埃國家所有。蘇聯農業集體化運動開始后,集體農莊取代了村社,村社的傳統得以延續。歷史學家米羅諾夫曾得出結論:“蘇聯城市和農村的生活都建立在革命前俄國重分村社的基本原則基礎之上,斯大林時期在許多領域內復蘇了村社的體制?!盵12]
不管俄國農民是生活在村社還是集體農莊里,農民的土地私有制觀念非常淡薄。土地平均分配和定期重分,村社分配租稅,給予貧困農戶稅收優惠和救濟,這些制度使俄國農民的平均主義思想根深蒂固。對俄國農民來說,村社就是世界,就是和平和安定。俄國的農民特別依賴村社的這種救濟和福利功能,俄羅斯總統普京在《千年之交的俄羅斯》一文中指出,“大多數俄羅斯人不是把改善自己處境的愿望同自己的努力和創業精神聯系在一起,而是首先想到國家和社會的扶持和幫助?!?/p>
(二)固守傳統,抵制改革
俄國人對土地集體所有的觀念決定了1991年后俄羅斯《土地法典》的難產。在政府政策相對寬松、允許土地買賣的時期,俄國人依然想方設法抵私有制。
蘇聯解體后俄羅斯走上了資本主義的發展道路,但俄羅斯農業用地能否自由買賣的問題卻長期得不到解決。俄羅斯杜馬1993年通過法律取消了對買賣個人副業用地和個人住房建設用地的時間限制,1997年和1999年俄羅斯國家杜馬審議的《土地法典》草案中農業用地的自由買賣問題依然被擱置。葉利欽不得不以總統令的形式多次重申:土地份額所有者有權自由支配自己的土地。
2000年1月代總統普京向國家杜馬發出了盡快通過懸而未決的《土地法典》的呼吁。2001年10月,普京簽署法令,允許俄羅斯人買賣土地用于工業目的或建造房屋。直到2002年6月,俄羅斯獨立后的第11個年頭,國家杜馬終于通過了同意土地自由買賣的法律,這是1917年革命以來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土地買賣的合法性,距離斯托雷平改革過去了近100年的時間。
(三)個人自由和個人價值不受重視
俄羅斯民族性格中的集體主義表現在社會生活中,就是個人自由和個人價值不受重視。持不同政見者是俄羅斯一個非常獨特的社會政治現象。一些人因對政權不滿而被迫流亡國外,比如伊凡四世時的大貴族庫爾勃斯基,蘇俄時期被驅逐出境的700名哲學家,蘇聯時期著名作家索爾仁尼琴等。
還有一些持不同政見者因發表“不合時宜”的言論被政權宣布為瘋子或精神病患者,政府嚴密監視他們的一舉一動。在《望遠鏡》雜志上發表《哲學書簡》的恰達耶夫,每天在家都要接受沙皇派來的精神病醫生的檢查。生物遺傳學家若列斯·麥德維杰夫被當局關進了精神病醫院,在他出訪英國期間,蘇聯當局剝奪了他蘇聯公民的資格,禁止他和家人返回蘇聯。
實行開明專制的女皇葉卡捷林娜二世把《從彼得堡到莫斯科旅行記》的作者拉吉舍夫看成是“比普加喬夫更壞的叛逆者”,并把他流放到西伯利亞。著名核物理學家安德烈·薩哈羅夫因反對蘇聯出兵阿富汗和抗議蘇聯侵犯人權的行為,被當局驅逐出莫斯科,流放到高爾基市。20世紀20年代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刑法典的補充條款規定:對反革命分子和煽動反對蘇維埃政權的人要實行強制性驅逐,這項條款一直保留到1961年[13]。
(四)平均主義的思維方式
宗教哲學家別爾嘉耶夫說過:在俄羅斯知識分子的觀念里,平均分配、平等主義觀念一直占據主導地位[14]。俄國人對鼓勵個人成功的理念有著本能的反感,當今的俄聯邦共產黨就像19世紀的俄國民粹派和斯拉夫派一樣,宣稱集體主義的俄羅斯思想本質上就是深刻的社會主義。
平均主義的思維方式在俄羅斯聯邦實行的證券私有化中得到了淋漓盡致的反映。葉利欽全盤否定蘇聯歷史,否定蘇聯共產黨,但為了“使改革不可逆轉”,他不自覺地采取了具有濃厚平均主義色彩的辦法。1992年10~12月,俄羅斯開始在居民中發放私有化證券,無償轉讓國有資產,凡俄羅斯公民,不分年齡、社會地位、收入水平,每人獲得1萬盧布的私有化證券。俄羅斯走在發展資本主義的道路上,只考慮了社會公平,而沒有兼顧經濟效益。
轉載請注明:北緯40° » 告訴你一個真實的戰斗種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