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蔣介石坐鎮峨眉山指揮“剿共”。據說,當年蔣介石在峨眉山住下后,常與山上高僧交流,亦曾向高僧求得一簽,簽語是“勝則重(慶),敗則(臺)灣”。
雖然現在無法證實這則在民間流傳甚廣的傳說之真偽,但有人卻對與蔣介石半生淵源最密切的兩個地方總結為“生不離川,死不離灣”。隨著國民政府移師重慶,川渝之重要性更為凸顯,在蔣介石的若干個兼職中,其中就有四川省政府主席一職。雖然蔣介石一生任職無數,但親自兼任地方省政府主席,恐怕并不多見。要論起頭銜,蔣既做過國民黨總裁,也擔任過中華民國總統,但他最看重的卻是“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的職位,即被稱為“蔣委員長”。
抗御外侮,整理軍事
軍事委員會是國民政府的最高軍事領導機關,最初成立于1925年在廣州國民政府建立后。1925年7月5日,國民政府公布了第一個《軍事委員會組織法》,確定了“以黨建軍”、“以黨治軍”的原則,規定軍委會“受中國國民黨之指導與監督,管理統帥國民政府所轄境內陸海軍、航空隊及一切關于軍事各機關”。但抗戰前的軍委會多采委員集體領導制。1928年6月15日,南京政府宣布“統一告成”,“二次北伐”完成,依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中央建制轉入“訓政時期”,軍委會被裁撤,其一切事宜分別移交軍政部、參謀本部、軍事參議院、訓練總監部辦理。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后,為實現全國軍令的統一,恢復軍事委員會又被提上日程。不久,“一·二八”戰事波及南京,國民政府西遷洛陽,1932年2月6日,軍事委員會在洛陽重新成立。3月5日,國民黨四屆二中全會通過了《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大綱》明確了設立軍委會的目的在于“抗御外侮,整理軍事,候抗日軍事終了,即撤銷之”。并規定軍委會直隸于國民政府,為全國最高軍事機關,蔣介石為軍委會委員長兼總參謀長。此后,蔣介石便以“蔣委員長”的名義指揮全國軍隊,并在重要地點如南昌、武漢、重慶、北平、西安、成都、廣州等地設置委員長行營(轅)進行指揮。
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雖明確規定:本會設立的目的在于“抗御外侮,整理軍事”,實際上至抗戰前夕,軍委會的精力主要用于“圍剿”紅軍和消除異己。直到1935年下半年,蔣介石才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攘外”上,著手“整理軍事”,作抵抗“外侮”的準備。由于對蔣介石“攘外必先安內”政策的認識不盡一致,各地方實力派或消極對待,或堅決反對,福建和兩廣更以“事變”的形式一度與蔣形成軍事對抗,從而使軍委會的統帥地位大打折扣。
機構龐大,指揮欠靈活
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后,為“適應非常時期所需”,國家權力需要高度集中。正是利用這個特殊的環境,蔣介石將黨政軍三權集于一身,進一步強化了個人獨裁及其權威。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在抗戰時期就發展成為國民政府中地位最高、權勢最重的部門。它名義上直屬于國民政府,實際上權力比國民政府要大得多。
八一三事變的前一天,1937年8月12日,國民政府國防最高會議和黨政聯席會議決定,以軍事委員會為抗戰最高統帥部,并授權軍事委員會對黨政軍實行統一指揮。8月27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授權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組織大本營,以蔣介石為陸海空軍大元帥。后因“蔣公不許可,謂未經宣戰不必另設名目”,大本營之議取消,改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使陸海空軍最高統帥權,并授權委員長對于黨政的統一指揮權。
從8月起,蔣介石著手改組軍事委員會。將原軍委會擴大為第一部(作戰),第二部(政略),第三部(國防工業),第四部(國防經濟),第五部(國際宣傳),第六部(民眾組訓),后方勤務部,衛生勤務部,國家動員設計委員會等機構。10月,又增設軍法執行總監及農產、工礦、貿易三個調整委員會,并于此三個調整委員會之下設水陸運輸辦事處。這樣,軍事委員會就不僅是一個軍事機關,而且管轄到政治、經濟、司法各方面。11月,軍委會機構進行調整,將中央黨部的組織、宣傳、訓練三部暫歸軍委會指揮。軍委會第二部取消,其職權和總動員有關的事項則歸入國家總動員設計委員會辦理。第五部取消,其職權歸中央宣傳部。第六部與中央組織部、中央訓練部合并。于是,中央黨部的工作系統也納入了軍事委員會,達到黨政軍一元化的目的。
然而,由于機構龐大,指揮欠靈活, 1938年1 月,軍委會再次進行調整,將軍事與政治、黨務各回復其原有系統。同年1 月17日修正公布軍事委員會為戰時最高統帥組織系統,軍委會直隸國民政府,設委員長(蔣介石)一人,由正副參謀總長(正:何應欽、副:白崇禧)、軍令部(徐永昌)、軍政部(何應欽兼)、軍訓部(白崇禧兼)、政治部(陳誠)等部長及軍事參議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委員中還包括馮玉祥、閻錫山、李宗仁、陳紹寬、程潛、李濟深。根據《大綱》規定,委員長“統帥全國陸海空軍,并指揮全民負國防之責”,“各委員襄贊委員長籌劃國防用兵大計”;“參謀總長為委員長的幕僚長,指導本會各部、會、廳,襄助委員長處理一切事務。”
與抗戰前相比,調整后的軍事委員會發生了明顯的變化。首先,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的職權加重了。抗戰開始后,軍事委員會取消了常委,只設委員長1人,由陸海空軍大元帥蔣介石兼任,負國防全責。軍事委員會委員贊襄委員長籌議國防軍事事項,而非此前的共同議事關系。其次,軍事委員會的地位提高了。戰前軍事委員會雖享有與五院平等的地位,但其職能與機構是很有限度的,只有為執行其正常軍事職責參議所需的機構。而參謀本部、訓練總監部和軍事參議院等雖受它監督,卻是單獨組織,不受其直接轄制,軍政部則為行政院的一個部門。但抗日戰爭爆發后,軍事委員會之下組織了幾大行政部門,包括有軍令部、政訓部、政治部,其機構較之國民政府其他直屬機關都龐大。此后雖經過調整,但軍事委員會仍掌握一部分行政權力。這樣,國家權力逐步向軍事委員會集中,也就是蔣介石個人權力的日益集中。
改組后的軍委會成為真正的全國最高軍事指揮機關和最高統帥部。同時,與戰區—集團軍—第一線軍、師的指揮系統相呼應,作為軍委會委員的馮玉祥、閻錫山、李宗仁、程潛均兼任各戰區司令長官,從而使軍令得以及時傳達和貫徹,有利于集中統一指揮。經過改組,就指揮體系而言,軍委會實現了由平時到戰時領導體制的轉變,基本上適應了戰爭的需要。比如在徐州會戰前,為樹立戰時軍紀,保證戰區間中央命令得以徹底貫徹,蔣介石特在開封召集軍事會議,出席者皆為第一、五兩戰區軍長以上之人員,會議期間將違令撤退的韓復榘拿辦。臺兒莊大捷之后,白崇禧將之歸為“全賴最高統帥之賢明領導,將能戰之兵迅速調至戰場與敵消耗,以及李長官之能用兵與各軍將士之能聽命”。這種戰時權力的集中無論是對統籌全局,還是保證對軍隊的控制上都是必要的,不過這也非常考驗最高指揮官的指揮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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