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f the truth is often a great lie.

戰后沖繩處置與釣魚島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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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當局”從歷史、地理、法理等多個層面向美方證實了釣魚島屬于中國。更重要的是,對于日本認為中國方面直到20世紀60年代末才對釣魚島聲稱主權的說法,這份備忘錄也解釋了為何臺灣方面在戰后沒有對美國的行政管轄提出異議:出于地區安全的考慮,“民國政府”沒有挑戰美國軍方依照舊金山和約第三條對釣魚島的占領。從這點上說,戰后兩岸的緊張關系讓臺灣方面一定程度上服從和維護美國在東亞地區的霸權秩序,因此并未挑戰美國對托管領土的安排。然而在主權完整問題上,即便當時其“國際空間”不斷受到打壓,“國內政治”也頗為動蕩,“臺灣當局”仍據理力爭,絲毫不向美日妥協。

看完備忘錄后,基辛格在其角落寫道“但我們把島給日本,這(不持立場——筆者注)不是胡說么?我們如何才能采取一個更加中立的立場呢?”[29]可見基辛格也意識到,美國一方面擅自把釣魚島一并同沖繩歸還給日本,另一方面卻執意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不持任何立場,這種“曖昧”的表態是荒謬的。但即便如此,基辛格也并不是打算根據問題的是非曲直來妥善解決爭議,而是希望用巧妙的方式來采取所謂更加中立的立場,以擺脫這個問題帶來的美國對日外交與對臺外交的“困境”。

(二)以釣魚島換臺灣紡織品貿易談判妥協的建議

對于美臺關系,除了釣魚島問題外,尼克松政府還須處理的難題是美臺紡織品貿易爭端。作為美國與臺灣紡織品貿易沖突談判的主要負責人,美國大使大衛?肯尼迪在1971年6月的匯報中表示,“美臺雙方對紡織品貿易沖突問題的談判雖然已達成初步諒解,但是一些嚴重的爭議仍有待解決,雙方陷入僵局。臺灣方面也的確有堅持己見的理由。在臺灣方面看來,在并無利可圖的情況下,作為亞洲三國中首先自愿對美達成妥協的做法并不適宜。此外,近幾個月來自美國方面的巨大打擊已經讓臺灣難堪,如果不利的情況下再在紡織品貿易方面對美國讓步會令臺灣在國際舞臺上顏面盡失。”[30]

對于美臺紡織品貿易談判僵局,肯尼迪大使大膽建議以美國繼續對釣魚島實施行政管轄為籌碼,向臺灣提供在釣魚島問題上的讓步。對此,他詳細闡述了對釣魚島的看法:“釣魚島問題于臺灣十分重要,無論在國內還是國際層面都有重大影響。如果美國繼續對釣魚島實施行政管轄,這將給臺灣當局帶來巨大的民意支持,因為他們一直以來都對該問題極為強硬……這樣做也是釋放美國關切并支持‘中華民國’信號的途徑。美國如果采取這個舉措,臺灣自然會作為回報,在紡織品貿易談判中無視來自香港和韓國方面的壓力而接受目前的紡織品一攬子計劃。”[30]他也向尼克松總統轉達了臺灣方面的憂慮:“一旦日本對島嶼實施行政控制,那就不再有任何機會讓他們放棄控制”[30]。

除對美臺關系的影響,肯尼迪大使也談到了上述建議對美日關系的影響:“這樣做能給日本帶來一個迫切需要的震懾效應。它可以表明,美國對日本所提出的各種要求的默許并非都理所當然。”[30]可見,日本在自身經濟發展迅速、國力不斷提升,而美國相對優勢削弱時,在談判過程中顯示出強勢的一面,也令美國感到頗為不滿。肯尼迪大使希望通過在釣魚島問題上向臺灣傾斜以警示日本,美國并非對日本的要求百依百順。

對于具體的處理策略,肯尼迪大使并非主張將釣魚島直接交還給臺灣,而是建議美國繼續對釣魚島實施行政管轄,直到爭議最終得到解決。“由于島嶼的歸屬仍然存在爭議,美國完全有理由繼續對釣魚島實施行政管轄直至爭議解決。……我認為除此以外沒有任何行動可以有效解決目前的紡織品貿易問題或者其他諸項國際貿易問題,我也完全認識到這個選擇的巨大風險。只有總統先生可以做出這樣的決定,因此我強烈要求將我的建議的利弊悉數詳盡告知總統。”

總而言之,肯尼迪大使認為,如若需要在美臺紡織品貿易談判上取得突破就須在釣魚島問題上對臺灣讓步,他認為美國繼續對釣魚島進行行政管轄而非將之同沖繩一并歸還日本最為得當。實際上,肯尼迪的這種意見也并非是站在歷史公允的立場上對釣魚島問題作出判斷,而是在其視角下以維護美國利益為目的而做出的政策建議,旨在一舉多得:首先,以釣魚島的讓步為誘餌和杠桿可使臺灣在紡織品貿易談判上對美妥協以維護美國的經貿利益;其次,釣魚島并不歸還日本能讓“臺灣當局”得到海內外華人認可,緩解“保釣”運動帶來的壓力;第三,對臺示好能讓“臺灣當局”感到美國對其依然扶持倚重;最后,如此處理釣魚島,能表現出美國并不完全依順日本所有要求,有助于美國維護在日本和其他盟國中的霸權威信。

(三)尼克松的最終決斷

肯尼迪大使的意見由總統的國際經濟事務助理彼得?彼得森在1971年6月7日以密件形式傳遞給了尼克松總統,文檔上的標記也顯示尼克松閱讀了這份密件。在知曉大衛?肯尼迪的提議后,尼克松與基辛格、彼得森在戴維營做出了最終決定。翌日,彼得?彼得森向肯尼迪發回了一封親啟絕密文件,其對肯尼迪提出的政策建議做出了否定:“經過長時間的討論,總統認為你關于島嶼的建議過于激進,而且我們已經做出了諸多承諾,無法撤回。”[31]肯尼迪大使的建議沒有得到采納,尼克松的最終決斷仍然是將釣魚島連同沖繩一并歸還給日本。

同日,肯尼迪大使在得知總統的最終決斷后,將情況告知了蔣經國。蔣經國要求美國在簽署歸還沖繩協定時明確聲明島嶼的最終歸屬并未確定,并且須由所涉各方一同解決。[32]對于“臺灣當局”的要求,華盛頓方面顯然希望日本能給予“面子上”的幫助,于是在1971年6月9日的巴黎美國駐法大使館內,美國國務卿羅杰斯在與日本外相愛知揆一進行關于《歸還沖繩協定》的最終會談期間,向日方提出了釣魚島問題,并強烈敦促日方在《歸還沖繩協定》正式簽署前同“臺灣當局”商討該問題。他還表示,“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將在簽署當日宣布,尖閣列島‘施政權’的歸還絕不損害‘中華民國’對釣魚島的潛在聲索。”[31]6月15日,彼得森給肯尼迪的電報中提到,出于對美國要求的尊重,愛知揆一在東京會見了臺灣駐日“大使”并對釣魚島問題進行了交涉。[31]在上述交涉期間,6月11日,“臺灣當局”發表聲明,大致表達了兩點意見:第一,沖繩的處置應由有關盟國依照《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予以協商決定。中國為對日作戰主要盟國之一,自應參加該項協商,美國未經此項協商將琉球交還日本,臺灣方面表示不滿。第二,釣魚島附屬臺灣省,因此不能接受美國將之行政權與沖繩一并交予日本的做法。[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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