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因
只有這樣一種宗教或精神力量的作用,才能解釋在羅馬帝國西部地區的巨大廢墟上,經由原有居民、蠻族居民和混血居民而產生了文明“重生”的原因。因為這種宗教使得一個一個的皈依者的生命發生改變,最終使人民總體的精神氣質發生改變,從而不但能創造文明,而且能創造一個同以往不同的、充滿活力的文明。這情形,就仿佛高明醫生的神奇治療,使得一個一個的細胞發生良性的改變,最終使整個身體康復、恢復活力一樣。[10]
這一“文明重生”現象造成的新文明即西方文明,其與古典文明的“總體特性”之不同,就在于其所具有的基督教精神氣質。換言之,基督教既是這一“文明重生”的原因,是其生長的動因,也是這一新生文明的核心,是其內在的靈魂。
基督教之所以能夠如此,是其宗教性質所決定的。因為《圣經》要求基督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他通過他那與神性并列而合一的人性,通過他那愛上帝并且愛人如已的人格,通過他的生、死與復活,通過他那與眾不同的教導,改變了無數人的生活,改變了從少數使徒到千百萬人、從凡夫俗子到帝王將相的生命和靈魂,而這些被改變了的人(不論是否意識到),則必然會、事實上也已經使世界發生巨變,創造了一種新的文明,并把它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這一根本原因發生作用的過程,從平凡懦弱、作鳥獸散的十二使徒變成勇敢堅毅、“攪亂天下”的殉道者,從迫害基督徒的掃羅變成傳揚基督教的保羅,從被砸死的司提反和“正義者”雅各布到被投進獅虎之口的“無數”基督徒(當時著名史家塔西陀語),從勇對“殺身體不能殺靈魂”者并且“在追求正義方面不亞于真正哲學家”的普通基督徒(當時著名醫生蓋倫語),都能看到。因為越來越多的普通基督徒,都知道耶穌的要求——“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都知道彼得的警告——“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并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彼得前書》4:3),所以,他們不隨從羅馬帝國流行的不道德的生活方式,以致于羅馬人恨惡他們,指責他們“不參加我們的表演,不加入我們的游行,不出席我們的宴會,還厭惡神圣的競賽”——所謂神圣的競賽,就是強迫角斗士們同野獸搏斗或相互殘殺,讓觀眾取樂!然而,盡管在羅馬帝國各地,基督徒都居于被社會歧視的少數和弱勢地位,盡管他們在三百多年的長時期里時常受到迫害,有時還遭受自上而下發動的、全國性的、大規模的、公開的、殘酷的迫害,基督徒的人數還是不斷增長,影響越來越大。他們的信仰、生活與行為方式,感動了從窮人到富人、從平民到貴族的廣大人群,甚至感動了士兵、軍官、皇族以至皇帝本人。[11]最后的結果,就是311年皇帝伽勒里烏斯發布《寬容法令》,君士坦丁和李錫尼后來也予以簽署;313年后二者又發布《米蘭敕令》,宣布基督教合法并發還教產;380年狄奧多西一世更宣布基督教為國教。這種政策上的變化,歸根到底是人的生命變化的結果。實際上,剛才提到的四個皇帝,有三個本身也皈依了基督教。[12]
3、結果
個人生命的變化,導致行為的變化;大量的個人行為的變化,則逐漸導致了整個社會的風尚、習俗、慣例乃至制度的變化,最后是一種變化了的、全新的文明之興起。
只看基督教對皇帝個人的影響所造成的制度改良,舉其犖犖大者,就有君士坦丁大帝廢止對奴隸施用烙刑和用十字架釘人的酷刑,康斯坦提烏二世廢除把犯人男女不分關在一起的惡法,瓦倫丁尼安一世受凱撒利亞主教巴西爾影響而下令禁止墮胎和殺嬰惡俗,狄奧多西一世之子洪諾留禁止流行了七百年的角斗士表演。所以,美國社會學家施密特(A. Schmidt)評論道:由于這些以及后來千千萬萬被改變了的人的行動,“這個世界才變得更加仁慈、更加文明”。[13]
的確,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之所以是這個狀態,即比希臘羅馬和各個民族的古代世界都更加“仁慈”和“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文明影響的結果,而西方文明的“興起”,或在古典文明滅亡之后的“重生”,又是基督教影響的結果。這種文明同以往的和其它的不那么仁慈的文明之不同,及其諸多的成就,體現在人類生活的幾乎一切重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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