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1]代表性論著為周一良、吳一廑主編之四卷本《世界通史》卷一“上古部分”(人民出版社,1963)。該書采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把全部文明史分為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等發展階段。但1980年代“東西方”分野的概念迅速普及之后,絕大多數著述和教材、通俗讀物均把古希臘羅馬文明歸為“西方文明”的“上古部分”。
[2]最近從突尼斯到埃及、從也門到利比亞以至敘利亞的重大事變,更證明了這一點,也證明了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似乎過于強調了現存各文明之間的差異,而忽略了各文明中的社會成員受西方文明影響和傾向西方文明的程度(亨廷頓:《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新華出版社,北京,1999)。
[3]廣義地說(以一個中央政權統轄諸多民族和廣大地域即可稱“帝國”而言),羅馬帝國大約存在了八百年(公元前4世紀后期至公元476年);狹義地說(以中央集權的統治者即“皇帝”為首方可稱“帝國”而言),羅馬帝國大約存在了1500年(公元前27年到公元1453年)。相比之下,在中華大地上,西漢帝國和東漢帝國各存在大約200年(把兩漢合起來再加上新莽時期,這個中國最長的朝代起迄年代是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共400多年)。本文討論羅馬帝國,是在前一意義上說的,故不包括東羅馬帝國。
[4]據吉本《羅馬帝國衰亡史》(E.Gibbon, Decline and Fall ofthe Roman Empire, London, 1900)。而漢代人口最多時為5千余萬。
[5]杜蘭:《世界文明史。凱撒與基督》第二卷,“結語”(東方出版社,1999)。
[6]傳說中的弟兄兩位羅馬建城者,兄長名羅慕洛(Romulus);實際上的羅馬帝國創立者,自號奧古斯都(Augustulus)。看來,這名字同羅馬的成與毀都有關聯,似乎是一個諷喻。
[7]周一良、吳于廑主編,齊思和編:《世界通史》上古部分,第375頁(人民出版社,1963)。又一個諷刺是:奧多亞克當時只要求偏安一隅的東羅馬皇帝芝諾讓他做首相,所以羅馬元老院視之為東西羅馬重新統一,甚至為此在羅馬為芝諾豎像。于是,這次所謂的“統一“,實際上卻宣告了西羅馬帝國徹底滅亡。
[8]威爾·杜蘭的二十余卷《世界文明史》(Will Durant, 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Simon & Schuster,1935-1968)用了500多頁分述“基督教顛峰的文明”,各章的年代基本上都起自11世紀或更早。他在談到加洛林王朝的文學與藝術和埃里金納(Eriugena)時,直言“懷疑把黑暗時代一詞加在9世紀身上是否恰當”。(《信仰的時代》,第671頁,東方出版社,1999。)
[9]《世界文明史。凱撒與基督》,第878頁(東方出版社,1999)。杜蘭還指出,羅馬衰亡的原因,是其人民的道德敗壞:“一個偉大的文明國家,其滅亡,常非由于外力的摧毀,而是其內部的腐蝕所造成的。羅馬帝國傾覆的基本原因,是在于她的人民,她的道德風氣、階級間的斗爭、商業的敗落、官僚作風的專制政治、繁重的課稅及耗費浩大的戰爭。”“道德低落,促成帝國的瓦解,難得的純樸和信心所造成的剛健性格,也在耀眼的財富和不信仰的自由中消失殆盡……美學和道德的標準也因追隨時尚而降低,色情泛濫,而政治上的自由卻大為減少。”(《世界文明史·凱撒與基督》,第875頁、877頁,東方出版社,1999。)
[10]杜蘭把基督教與新文明之間的關系比喻為母子關系:“這個新文明的養育之母便是基督教會……基督教的歷史性任務,便是為所以維持社會秩序的非與人性相投之戒律,提供超自然的認可與支持,以重建人格和社會的道德基礎;利用一種由神話與奇跡、恐懼與希望和愛心等融合而成的信條,將較溫雅的行為理想注入粗魯的蠻族心中。這個新的宗教奮斗著去擄獲、馴服并啟發野蠻和墮落的人心,去鑄造一個統一的信仰帝國,再度將人們團結在一起,就如他們曾為希臘的魔力和羅馬的偉大所緊密聯系在一起一樣。”(《世界文明史·信仰的時代》,第62頁,東方出版社,1999。)
[11]公元286年,軍隊司令莫里斯寧可自己被殺,拒絕執行屠殺基督徒的命令。另外也有羅馬士兵集體拒絕執行屠殺命令的記載。最后一個不信基督教的皇帝,著名的“背教者朱利安”看到基督徒在大瘟疫當中救助病人的情況后,曾經感嘆說:“邪惡的加利利人(他如此稱呼基督徒)撫慰他們的困乏者,也撫慰我們的困乏者,而我們的同胞卻如此缺乏互助,實在丟人。”(《朱利安書信集》49,以上見施密特:《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第17頁,112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12]狄奧多西一世頗為典型:他曾因帖撒羅尼迦城的百姓殺死他的總督并碎尸游街而震怒,下令屠殺城內居民;米蘭主教安布羅修要求他為此當眾懺悔,他以皇帝之尊而拒絕,并要照樣進教堂做圣事;安布羅修親自在門口阻擋他進入;他經過一番思想斗爭,終于服從了主教的要求。
[13]施密特:《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第23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14]見其著《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
[15]同上書,第33頁。
[16]《道德論叢》2.171D,轉引自同上書,第34頁。
[17]摩西五經、《加拉太書》、《啟示錄》都禁止墮胎,《十二使徒遺訓》說:“不可墮胎或殺孩童”。
[18]拉克坦修說:“丟棄和殘殺一樣邪惡”(《神圣法規》1.6);巴西爾稱墮胎者為殺人兇手(同上書,第38頁)。
[19]以至于被認為是殺人不眨眼的海盜民族挪威的國王,都把棄嬰定為謀殺罪。
[20]同上書,第45頁。
[21]與此相關的,還有古典文明中隨便自殺的風俗,也遭到基督教的抵制。
來源:《汕頭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年28期
轉載請注明:北緯40° » 癌癥與重生:羅馬帝國、西方文明與基督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