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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后沖繩處置與釣魚島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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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繩抗議

【摘要】戰后美國主導對日媾和,通過《舊金山和約》獲得沖繩等島嶼的托管權,但同時給予日本對這些領土的“剩余主權”。20世紀70年代初,美國把紡織品貿易談判和歸還沖繩談判相關聯,同日本達成《歸還沖繩協定》,換來日本在貿易問題上的妥協。歸還沖繩期間美日私相授受釣魚島,將釣魚島連同沖繩一并歸還日本,但在中方抗議壓力下美國表示對釣魚島主權持“中立”態度。毋庸置疑,美國是中日釣魚島爭端的始作俑者。美國既制造矛盾又推卸責任的外交行為,成功在中日之間塞入楔子,實現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關鍵詞】沖繩 釣魚島 紡織品貿易談判 美日關系 美臺關系

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然而,日本在明治維新后走上侵略擴張道路,在吞并琉球后緊接著通過甲午戰爭非法竊取釣魚島并劃歸沖繩縣管轄。日本戰敗后,美國占領沖繩,期間將釣魚島也一并納入控制范圍。20世紀50年代初,美國通過《舊金山和約》實現了對包括沖繩、釣魚島等在內大片領土的單獨托管控制,同時又提出“剩余主權”概念。70年代初,美日歸還沖繩期間私相授受釣魚島,將釣魚島連同沖繩一并歸還日本,但在中國方面的抗議壓力下,美國表示對釣魚島主權持“中立”態度。毋庸置疑,美國是中日釣魚島爭端的始作俑者。本文主要依據美國方面的解密外交檔案,深度挖掘了20世紀50~70年代美國在處理沖繩與釣魚島問題上罔顧是非曲直、既制造矛盾又推卸責任的外交行為,并進而剖析了美國在處理包括對日、對華外交在內的復雜東亞地區國際關系時的戰略考量。

一、“剩余主權”:美國為釣魚島問題埋下的禍端

戰后初期美國投入了大量精力研究如何處置沖繩,對沖繩歸屬設計了多種方案,包括交還中國、交還日本、國際共管等,不過任一選項都沒有優先性。后來,美蘇冷戰的加劇,尤其是以“失去中國”為代表的東亞地區形勢變動,迫使美國的亞洲戰略和政策做出重大調整。為了扶植利用日本,美國對日“片面媾和”,在托管沖繩等島嶼同時允諾日本保有“剩余主權”,從而為釣魚島問題埋下禍端。

(一)美國對沖繩的覬覦

1950年8月起,美國國務卿杜勒斯親自參與新的對日媾和草案起草工作。較此前幾年間措辭嚴厲的方案相比,新草案將包括沖繩和小笠原群島在內大量“日本放棄……”的表達取消,改為交由美國托管,美國對日“寬容”達到空前高度。朝鮮戰爭爆發后,上述島嶼在美國亞洲戰略中的重要地位進一步凸顯。1950年9月7日,美國國務卿與國防部長分別致信杜魯門總統,向其報告他們的一致看法:“對日和約必須確保美國對琉球群島、北緯29度以南南鳥島、孀婦巖島以南之南方諸島的排他性戰略控制”。[1]

此時美國對于日本所占領土的處理原則主要有三:第一,不對日本聲明放棄的領土作詳細說明和規定。這樣的舉措對日本給予極大的寬容,使其對曾經占有的島嶼主權在戰后也擁有一定合法性。第二,出臺由美國主導的托管計劃。托管方案賦予美國完全的控制權,但又冠冕堂皇地避免美國侵吞別國領土主權的口實,使美國所提倡的“領土不擴張”①原則得以尊重。第三,美國對這些島嶼控制的時限將鑒于“狀況”而一直得以確保。至于何種狀況下美國才會結束控制,完全由美國進行判斷。也就是說,美國有理由對這些島嶼實施無限期控制,這滿足了美軍長期控制亞洲地區戰略性島嶼的訴求。上述三方面原則,成為《舊金山和約》最終對于沖繩等島嶼處理的基本支柱。

1951年1月31日,日本首相吉田茂在美國國務卿杜勒斯訪日期間將一份私人備忘錄交予杜勒斯使團成員[2]。表示希望保留收回沖繩和小笠原群島主權的可能:“出于保持日美友好關系之目的,日本希望以下幾點能被重新考慮:托管需求消除后,盡快將這些島嶼交還日本;島上居民應被允許保留日本國籍;日本愿與美國共同行使施政權;戰時被日本或戰后被美國轉移到日本本土的原住民,應允許其回到原住島上。”②

然而,在同年1月27日,即杜勒斯看到吉田備忘錄前,麥克阿瑟已再次敦促美國必須控制沖繩,并對日本希望琉球群島能留予日本的請求置之不理。在他看來,“琉球群島經濟上于日本毫無貢獻,人口上也并非日本人……該問題(日本收回琉球——筆者注)不在討論范圍之內……沒有必要將這些島嶼歸還給日本,一旦歸還,美軍在當地的大量軍事投入都將付之東流。”[3]杜勒斯也表示,對日問題“不得討論是已在戰敗協定中達成一致的問題”[4],即“日本的領土限定在四大島和其他盟國決定的小島之內。”[4]似乎在此階段看來,由于受到來自軍方的巨大壓力,美國政府不會將沖繩交還日本。但杜勒斯的表態實際上仍留下了余地,他對這個問題的解釋是“日方已經接受了投降協定,因此不得由日方重新提出琉球問題。但是美國可能會重新提出這個問題,屆時肯定是因為有別的原因。”[4]

(二)杜勒斯關于“剩余主權”的允諾與警告

1951年9月,美國將中國拒之門外,在舊金山舉行對日媾和會議。會上簽署的《舊金山和約》,大大縮小了日本必須放棄領土的范圍,給予了日本對諸多島嶼收回領土主權的可能;同時還有意不明確日本必須放棄的領土的最終歸屬。這種操作既為制造“臺灣地位未定論”等陰謀鋪平了道路,也為包括釣魚島在內的主權爭議埋下了隱患。對于沖繩等島嶼,“日本放棄……”字句的缺失,使之存有在未來讓日本重新獲得這些領土的可能,也存在始終由美國占領、以后交予中國,或者允許其獨立等的可能。杜勒斯故意用模糊戰術使包括沖繩在內的大片領土的未來處于待定狀態。日本除了得到未被迫放棄主權這一“利好信息”外,作為一個戰敗國,在當時并無法要求更多。

杜勒斯在舊金山和會上表示日本對于沖繩等島嶼保有“剩余主權”[5]——這是一個過去國際法中從不存在的術語。本來按照“領土不擴張”原則,美國不得強取包括沖繩在內的島嶼主權,因此面臨一個兩難困境:如若完全肯定日本對于這些島嶼的主權,那么美國難以在這里安排防務以維護自身在亞洲的軍事存在與安全利益;如若強制日本放棄對于這些島嶼的主權,那么沖繩以及地區秩序便會陷入混亂。美國更擔心,一旦強制日本放棄這些島嶼后,包括蘇聯或中國等二戰戰勝國會要求獲得這些領土。而“剩余主權”的說法一方面暫時而又不限期地獲得了這些群島的施政權,實現了排他性的戰略控制,另一方面也尊重了吉田茂向杜勒斯提出的請求,為沖繩復歸日本提供了潛在“法理基礎”,向日本發出了積極信號,使得日本相信在未來沖繩等領土會復歸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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