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 月,美國和中國正式宣布開始“和平典范”計劃,格魯曼作為主承包商負責改進52架殲-8B戰斗機。這意味著美國國防部批準了那些敏感設備對中國的出口權限。到了7月,波音實際上已經被排除在計劃以外,空軍參謀長賈瑪爾上將對中國和美國的談話中都明確確認由格魯曼作為美方合作者,但這并不是正式宣布。中國人在不滿意格魯曼對資料不平等態度的情況下,和波音加緊了合作,意圖壓制格魯曼,他們甚至有單干的傾向。很早中國人就向我們表示了他們有一種推力達到 7000公斤的渦噴發動機,它是由WP-13F發展而來的改進型號,可以很容易地安裝在殲-7M的機體上,甚至不需要特別的改裝。另外,他們向羅羅公司索要了RB199發動機的資料,認為必要時可以用它作為備用,以免引進計劃失敗。雷達和航電方面,英國是殲-7M的合作國,他們設計了一種更新的SSR“超級空中徘徊者”雷達,完全可以取代美國雷達。之所以他們能夠遷就巴基斯坦,完全是希望由我們出資來走完這一段風險最大的路,同時希望獲得美國最先進的武器裝備。歐洲的設備性能上總之還是有差距的。
中國人的急躁態度讓他們急于看到事情的進展,我們則一切都望著美國,因為離開了格魯曼,軍事援助的渠道很有可能就會消失,這樣即便計劃進行下去也沒有意義了。負責“佩刀”2項目的中航技總裁李國民先生于7月21日來到伊斯蘭堡,空軍副參謀長法魯克會見了他們。李帶來中國和波音研究的成果,征詢我方是否能夠吸納波音進入改進計劃。法魯克立刻回絕了這個要求,并聲明由格魯曼公司合作是一早就制定下來的計劃,也向go-vern-ment遞交了申請,并且費用已經得到批準。如果波音進入則必須要重新提出申請,這是不可接受的。除非波音能提出特別優秀的方案,也只能在國務秘書的許可下讓他們承擔可行性研究。并且巴方已經準備在8月14日前后宣布誰是最終的承包商了,現在再來提出與波音合作并不合適。況且波音的方案基本沒有提及新鮮的東西,仍然是老一套,模煳的地方依然模煳,進度也遠遠落后。中國人聽了法魯克的意見以后,繼續拜訪了國務秘書和副總參謀長。在得到巴基斯坦官方一致的承諾后滿意地離開,他們實際上只是打算敦促我們盡快落實工作,并不太在乎波音是否能參加進來。
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布招標結果,中航技和格魯曼分別在列。8月17日,我們奉命前往北京,簽署中巴合作雙邊協議,協議明確了中巴間的合作關系。8月 19日,格魯曼在總裁的帶領下也抵達北京,展開第一次正式的三方會談。這一次會談的主要目的是協調三方工作關系,既要讓格魯曼明確設計上的領導地位,又要滿足中國人在機體改進上的主導地位。不過,會議的激烈程度是我們沒有想到的,格魯曼帶來了他們的2個設計草案,但是遭遇到中國方面的激烈批評︰第一個方桉,格魯曼提出將F-20的前機身和殲-7M結合,兩側進氣道在座艙后,貼合米格-21原來進氣通道的位置。中國方面以全尺寸殲-7CP的金屬模型為資料,明確指出F-20和殲-7兩者完全沒有對接的可能性,改進機頭的工作中國已經做得差不多了,不需要再為此耗費無謂的精力。美國人當然不同意這樣的說法,這讓雙方激烈辯論了幾十個小時。最后勉強同意中國方面對前機身設計方案,但提出還需要進一步修改。
另一個方案有氣動上的變化,在機尖增加了“響尾蛇”導彈發射架,翼根向前伸出一塊,延伸到改進后的進氣口側,形成一個后掠角為70°的小邊條。中國人認為殲-7M機翼根梢比很大,加上采用了相對厚度很薄的高速翼型,在那么小的弦長尖端增加掛架,恐怕機翼外段的強度無法支撐。這些意見最后都被雙方紀錄并確認,同時中國也提供了他們的設計,當然還是基于殲-7CP,自然也受到美方的批評。格魯曼的設計師認為這樣的改進幅度太小,根本無法達到巴基斯坦設計要求,特別是氣動布局,如果不改變機翼設計,即便是發動機變得更強勁飛行性能將不可能有多大的變化。經過激烈討論,三方達成協議,需要對氣動布局做一定的修改。中國需要派遣設計師和工程師前往紐約長島的格魯曼總部,由雙方共同展開新布局的設計。三方協議最大的基礎,是認可了巴基斯坦將研制經費限制在2.5億美金以內,中國也接受了美國人提出制造 3架樣機來完成所有的試驗計劃。剩下的一些細節問題各自提出解決報告,留待下一次三方會談時解決。
這次會談基本確定了超7計劃需要耗時6 年,第一架原型機將會在1991年開始試飛,需要3架樣機,設計工作將分兩個部分進行,由格魯曼公司負責總體設計,成都飛機公司承擔大約85%的機體結構設計,飛機結構、材料和殲-7M相比將有超過70%上以上的不同,氣動布局需要較大變化,并等待中國風洞試驗完成和格魯曼的總體設計確定方向,計劃研制總共將耗費2.5億美金。
1987年2月,巴基斯坦空軍為超7戰斗機賦予了一個正式的名字——“佩刀”2。這是巴基斯坦空軍確認裝備這種飛機的一個正式態度,此后在對外宣傳中都統一使用“佩刀”2的稱謂。不過,由于超7的名字和宣傳做得較早,中國和美國人還是習慣用超7來稱呼它。1987年4月,普惠公司訪問中國,并詢問巴基斯坦項目的發動機選擇。其實這時設計工作已經完全圍繞F404發動機展開,不再存在選擇另一種發動機的可能性問題。但中國人不這么想,他們不希望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他們準備利用超7本身的宣傳效應和技術成果推出一種J-7C型戰機,性能可以比巴基斯坦使用的稍低。如果在格魯曼的技術掌控下,中國人將沒有機會這麼做。普惠的國際項目主管哈吉斯對中國表示,愿意提供發動機幫助中國改進超7。普惠重點推薦的方桉是PW1216,這種發動機是以非常成熟的A-4〞天鷹〞使用的雙軸渦輪噴氣式發動機增加中國WP-7B發動機加力段構成的,推力可以達到7425公斤,軍用推力也可以達到5400公斤,不加力比早期米格-21加力推力還大。該發動機推力重量和尺度都和WP-7B一樣,流量也一樣,飛機甚至于連重心都不用改。PW1216的耗油率比WP-7B低12%以上,壽命長達8000循環,超過4000小時,完全可以和機體壽命一樣。普惠相信盡管推比小一點,但性能完全能夠吸引中國人。另外,這種發動機技術水平比較低,而且曾經大量出口,日后不容易受到美國出口審核政策的限制。
普惠的缺點在于自恃太高。F404發動機既然已經在美國獲得出口許可,再推薦僅僅足方桉的PW1216就沒有多大意義了。就算中國人有興趣,這種發動機最快也要1991年以后才能提供樣機,此外還存在研制風險。最關鍵的是,中國自己已經發展了一種性能極其類似的發動機,完全沒有必要采購它。普惠另一個產品PW1120,推力高達9387公斤,但重量和尺度以及空氣流量完全不匹配。雖然價格便宜,由于包含美國現役主力發動機F100的技術,出口限制上非常嚴厲,即便普惠都沒有信心能夠將其出口到中國。只不過沒有合適的產品,拿來湊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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