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月,中航技派員來到伊斯蘭堡,向巴空軍展示了這一段時間和俄羅斯接觸后的工作成果。我們很驚訝地發現中國人在項目停止以后還繼續開展工作,并且將方案和計劃做得更加成熟。中國人還是希望我們能不放棄超7,因為已經花費了8年時間和無數的精力,它已經很接近成功了。空軍承諾將研究中國的建議,并提請總統決議。中國方面通過外交途徑也向巴基斯坦go-vern-ment提出建議︰把這件事情提高到go-vern-ment級合作級別上,不單純作為商業采購合作。這件事很快就有了回應,為了保護巴基斯坦在這個項目上的投資,總統同意空軍在自行調配資源的情況下進行一次可行性研究。空軍參謀部再次調集技術軍官組成研究小組,其中有一大半都是參加過〞佩刀〞2計劃的熟手,同時也邀請巴基斯坦飛機公司的工程師加入進來。小組成員的資格審核很嚴格,最后加入的是兩名飛行時數在1500小時以上的飛行員。他們是巴基斯坦空軍中最好的飛行員,有些問題我們需要他們的經驗。
1992年5月,我們由納福那迪沙.謝赫準將帶領前往成都,雙方專家小組開始進行新一階段的可行性研究。由于經歷過失敗的教訓,這一次討論主要放在如何在目前條件限制下達到盡可能好的作戰性能上。雙方對未來空戰環境的設想、飛機的應用、飛機應該具有的性能等方面都展開了細致的討論。有〞佩刀〞2的成果和框架在,討論問題大多放在一些細節上-〞佩刀〞2所處的環境和現在所有不同,巴基斯坦如今面對的形勢也不同,戰術需求也有一定變化。對于這些變化和性能上的改善還是維持或者是修正原有參數,雙方都表現得很謹慎。討論會議紀要編成了一本厚達700多頁的小冊子。8月初,謝赫返回巴基斯坦匯報工作情況,巴空軍對專家組的討論有一定興趣。巴空軍將研究報告交付國防部,由其轉交總統批示。10月,巴基斯坦go-vern-ment派遣國務秘書馬里克與中國航空部副部長王昂簽署一份正式的新諒解備忘錄。這次部長級會晤主要是為以后的合作建立一個go-vern-ment級合作關系,中國和巴基斯坦go-vern-ment雙方共同為合作承擔商業風險。這一次合作的主體變成兩國go-vern-ment,避免了巴基斯坦空軍必須從空軍年度采購預算中支出研制費用,而是以go-vern-ment開發項目單獨存在于國防預算之中,這樣預算的額度和審批都比上一次合作要穩定得多。中航技作為唯一承包商存在,巴中兩方都表示愿意繼續合作,正式開展SUPER-7戰斗機研究計劃。
接下來是巴基斯坦空軍自行完成技術戰術要求的時候了。專家組從中國返回后重新成立了超7項目辦公室,增加了負責總體規劃的軍官,主管也從原來的中校級別提高到準將,并且由國防部直接委派。研究小組也被精簡到7個人,各自負責一個方面,這樣避免了以往喋喋不休的爭論,但缺乏討論也讓進展比較緩慢。雖然有前面和美國人合作的基礎文件,戰術研究還是持續了8個月之久,兩次重新編寫才得到最后的報告。這份報告有1000多頁,從飛機的各個方面提出細致的要求。和以前死的希望數值不同,報告中為了避免限制設計人員的發揮,除了關鍵指標外,大多都設置了有一定浮動余地的數值范圍,有一個希望值和一個建議值,還有個最低可接受值,供設計人員彈性掌握和調配。
這次研究小組第一次從本國實際情況、戰略、戰術應用和戰術要求方面規劃自己的專用戰斗機,規劃擺脫了任何改進項目的原型限制,完全是從頭、從新、從底層開始研究。這對巴基斯坦來說還是第一次。研究報告對未來20年內巴基斯坦將會遭遇到的對手和可能出現的空戰模式都進行了細致分析和研究,對巴基斯坦的地理條件和飛機使用條件也分析歸類,并根據空軍長期使用F-16和J-7P等戰斗機的經驗,以及對西方先進戰斗機發展技術的跟蹤,制定了飛機的性能綱要。1995年7月,研究小組向中國方提供了技術戰術設計要求報告。中方派遣的是飛機設計人員,我們將每一條要求從設想到構思都仔細講解,中方專家組也就一些問題提出探討。有不少問題是相互關聯的,所以常常出現對某一項指標修改以后另一項就變得不大可能,因此討論工作經過多次反復推敲。經過兩個多月的討論和修改,雙方在10月份正式簽署了新的技術戰術要求,將物理指標確定下來。中國方面籍此轉入氣動布局的特性研究和外形設計的修整。
接下來的工作是根據前面的技戰術要求,確定最后的電子設備設計要求。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因為根據巴基斯坦專家組的研究表明,未來戰斗環境中,中距空戰將要佔據30%-60%的比例。超視距的戰術環境情報和態勢完全取決于飛機電子系統的水平,同時中距攻擊是否成功率高,也同樣取決于戰術信息的準確快速獲知和判別。伊朗空軍的F-14戰斗機就是依靠超出同代飛機的特別完善的電子設備而獲得巨大成功。巴基斯坦裝備的F-16A/B和美國空軍改進后出口給歐洲、能夠使用AIM-120的F-16C/D從表面上看都是同一種飛機,僅論近距格斗能力早期的F-16還略有優勢,但同樣放到實戰環境中,兩者戰術能力相差數倍。巴基斯坦現在的F-16不僅沒有超視距能力,也缺乏感知和對抗這種攻擊的能力。從這一點上來說,F-16其實和J-7P沒有本質的區別。早期研究〞佩刀〞2的時候,巴基斯坦并不特別要求中距發射能力,因為〞麻雀〞導彈的實戰效果并不是太理想。那個時期的想法是集成和巴空軍現有F-16差不多的航電就可以了。
現在看來這種想法不夠理想,時代在進步,如果考慮2000年以后的作戰環境,中距能力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除了對電子告警以外,還需要有導彈接近告警才行,飛機上至少需要能直接對抗中距攻擊的電子干擾機,還有多模式應答電子識別裝置,這個東西很重要。這些在80年代只有那些重型戰斗機才可以想象,電子工業在90年代就能讓它們集成到小型飛機上。超7上怎麼采用、采用多少,這都是一個很值得研究的問題。一方面電子設備的價格非常昂貴,往機體上疊加這些設備的確能讓飛機的性能提升,但是價格是否還在能承受的范圍就很值得研究了。另一方面,電子設備的價格隨著技術成熟逐年下降,也可以考慮初期承受較高的價格,等到批量成熟以后降價。
中國當時還不能提供合適的設備,巴基斯坦一直傾向于西方航電設備。國際上針對二代機的現代化改進有一系列成熟設備可以選用,90年代中期,歐洲F-16MLU中期改進計劃還有許多更先進的設備可以選擇。巴基斯坦計劃在飛機上使用先進多功能脈沖多普勒雷達、新型激光陀螺慣性導航系統、先進的雷達告警設備和數字式通訊設備等等。雷達方面,中國能夠接觸到三種性能接近的產品︰英國〞超級空中徘徊者〞,這部雷達功能較少但探測距離稍遠、價格比較低廉、出口限制少;以色列F/ML-2023雷達,其原本是為〞獅〞式戰斗機研制的,性能比較先進、對地功能完善,但價格最貴、體積和重量也比較大︰還有一種是意大利〞格列弗〞雷達。這個雷達有一系列產品,還有專門針對超7的型號一S7。此外,還有一個競爭歐洲F-16中期改進的產品S2000,后者功能完善、重量輕、可靠性高,性能比〞佩刀〞2計劃準備選擇的APG-66V5雷達要先進很多。
由于巴基斯坦已經在使用意大利〞格利弗〞的產品改進〞幻影〞Ⅲ/5,雷達的選擇基本沒有太大異議,目標定位在S2000上。數字通訊設備方面,意大利的產品能夠和F-16上裝備的16號數據鏈兼容,因此也是較好的選擇。慣導設備比較貴,法國和中國的產品都可以考慮。雷達告警設備發展較快,新產品和老產品性能差距很大,新產品體積更小、功能更多,暫時按照巴空軍使用的型號制定。由于每一項產品都必須親自派人前往制造商所在國家進行攻關和索取資料、測試樣機,這部分工作進度很慢。中國方面的準備工作比我們做得早,他們也提供了一部分可選擇廠商的產品資料。直到1997年6月,航電系統要求才固定下來。1997年11月,巴基斯坦go-vern-ment代表團前往中國,考察了中國計劃中的合作單位成都飛機設計研究所、成都飛機公司、南京電子研究所等等。這個行程目的是考察中國在戰斗機技術領域的掌握情況,看其是否有按計劃實施的能力。
1998年不僅是巴基斯坦go-vern-ment的選舉年,也是一個不平靜的年份-在南亞核危機的影響下,幾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危機處理上,無暇顧及〞佩刀〞2的申報計劃。直到1999年,局勢更加緊張、和印度摩擦越來越多,有大戰來臨的危險。為了確保新戰斗機盡快投入使用,空軍總司令米爾和國防部長伊科巴伊批準研制請求,隨后上任的總統穆沙拉夫批準了這一計劃,并同意將費用開支編列在下一個年度的軍費中報由國會批準。6月28日,巴基斯坦和中國終于簽署了《中國、巴基斯坦合作研制超7/FC-1飛機合同》,巴基斯坦空軍副總參謀長艾哈邁德和中航技總經理楊春彭分別代表甲方和乙方簽字。此后,中國方面將飛機的稱呼統一改為FC-1,即〞出口戰斗機項目1號〞。巴基斯坦任命沙西德.那提夫少將為巴基斯坦方面項目管理主任,負責管理超7戰斗機項目的實施和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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