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青年教師包剛升博士2014年3月18日、2015年1月20日、3月10日在《東方早報·上海經濟評論》談被誤解的民主。我們將這民主三論集刊與此。
被誤解的民主
隨著烏克蘭政治危機的繼續發酵,民主成了國內公共領域的重要議題,隨之而來的是很多爭論。烏克蘭街頭運動迫使前總統亞努科維奇離開總統府的當日,中國國內網絡互動媒體上竟出現了兩種截然相反的聲音:一種認為烏克蘭的民主成功了;一種認為烏克蘭發生了政變。兩者認知差距之大,令旁觀者感到撲朔迷離。此后,關于街頭政治的爭論也成了網絡互動媒體的熱門話題。聯系到此前媒體對于泰國、委內瑞拉、埃及等國政治亂象與街頭政治的報道,這個問題似乎愈顯復雜。但是,事實上,很多爭論都源自對民主存在著普遍的誤解。
誤解一:民主主要是一個政治哲學命題?
目前國內學界和媒體通常把民主當成一個政治哲學問題來處理。比如,最常見的討論議題包括民主是否優于其他政體,以及民主的優勢與弊端等;最經常被提及的人物包括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和《民主新論》作者薩托利等;最著名的引用語包括“民主是個好東西”(哈佛大學教授塞繆爾·亨廷頓在《第三波》前言中的話),以及“多數的暴政”等。這些熱點內容大致反映出國內對民主問題的關注重點與普遍認知。
民主的哲學思辨當然非常重要。但是,最近半個世紀以來,民主主要是一個轉型問題。離開轉型談民主,意義不是太大。與哲學思辨相比,轉型研究更多關注經驗世界已經發生什么和正在發生什么,而非“應該”發生什么。但實際情況卻是,民主的哲學思辨是一個熱門話題,轉型的經驗研究卻鮮有人問津。很多人對烏克蘭、泰國、委內瑞拉與埃及轉型亂象的驚訝、困惑乃至大感失望,主要緣于大家對轉型的經驗知識知之甚少。如今,大眾視野里的民主要么是政治哲學意義上的民主,要么是作為發達國家民主典范的英美民主。前者往往把民主理解為一個“應然”的問題,后者容易把民主過分理想化。但是,特別是對于發展中地區來說,經驗世界里的民主與實際發生的轉型,跟前面兩種解讀都相去甚遠。所以,只有關注轉型問題,才不會以過分簡單化的思維來理解民主。
誤解二:轉型是一個單向線性的進程?
即便進入經驗世界,不少人容易把轉型理解為一個單向線性的進程,眾所周知的轉型三步曲是:舊政體的瓦解、新政體的創建和新政體的鞏固。順利完成轉型三步曲的最著名案例要算美國。美國人第一步是通過1776-1783年的獨立戰爭趕走了英國人,舊政體瓦解了;第二步是1787年制定憲法以及隨后建立聯邦政府,新政體創建了;第三步是憲法的有效運轉及政治制度的完善,新政體鞏固了。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美國通常被視為政治發展的特例。其他大國——諸如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等,從傳統政治向現代政治的轉型都經歷過較為曲折的過程,這些國家至少都經歷過一次民主政體的崩潰。法國經歷過共和制與君主制的反復,二戰以后還遭遇了第四共和國的嚴重危機。后面三個國家則都經歷過軍國體制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的政治改造。至于老牌發達國家名單之外的西班牙、韓國、智利、巴西、土耳其等國無不經歷過類似的曲折進程。在這些國家的歷史上,政變隨時可能發生,內戰亦非沒有可能——比如西班牙內戰就與轉型有關。從很多國家的經驗來看,轉型就如同新政體的分娩過程,可能伴隨著巨大的痛苦與反復的掙扎。這樣,就不難理解烏克蘭的轉型難題與政治危機。有的國家至今還在轉型道路上不停地徘徊,比如泰國。
誤解三:政體要么民主要么不民主?
這是政體類型的經典兩分法,這種兩分法在1974年啟動的第三波民主化之前并無大礙。但是,第三波以來的重要現象是出現了大量的兩不像政體(hybrid regime)。這一現象國外已經有較多研究,國內學界對此介紹較少。兩不像政體顧名思義,就是既非標準的威權政體,亦非標準的民主政體,而是介于兩者之間。其常見特征是:主要行政長官和議員通常由定期選舉產生,普通選民的投票能發揮實際作用,選舉過程中存在不同力量的政治競爭;但是,這些國家的選舉過程并沒有做到自由和公正,通常存在不同程度的選舉舞弊和欺詐,當選的執政者則常常利用行政資源壓制反對派和媒體,進行各種政治操縱,甚至為一己之私而推動修憲。正因為這些特征,國際學界通常把兩不像政體視為威權色彩濃厚的政體類型。借助這一概念,大家就更容易理解一些轉型國家正在發生的事情。
關于烏克蘭國內政治危機的爭論,很大分歧就出現在對其基本政體類型的判斷上。持政變論者認為烏克蘭此前符合立憲民主政體的標準,相反觀點則把烏克蘭視為某種程度的威權體制類型。按照自由之家與“政體Ⅳ”兩大國際機構的評級,烏克蘭都被歸入兩不像政體的類型,也就是說烏克蘭的政體具有相當程度的威權色彩。所以,烏克蘭政治危機中的法理問題沒有那么簡單,并不像一是一、二是二這般清晰。討論烏克蘭政治危機的另一種觀點認為,需要區分民主政體下的街頭運動與其他政體下的街頭運動,這當然是對的。但是,不能把烏克蘭的政治運動簡單視為民主政體下的街頭政治。轉型國家不能排除的一種情形是,總統或總理一旦當選并采取違反憲法或法治原則的政治行動時,現行的正式制度框架可能會失去有效制約總統或總理權力的力量。一些國家街頭政治的興起,就與此有關。更為復雜的是,盡管泰國與烏克蘭同樣面臨街頭政治的問題,但泰國總理英拉·西瓦那與烏克蘭前總統亞努科維奇在很多問題上的做法存在重要差異。國際上一般認為,英拉當選總理以來大體上沒有采取過與憲政或法治原則相抵觸的政治行動。因此,街頭政治的法理問題并沒有那么簡單。
誤解四:不民主就是因為不民主?
這種表述本身容易招來誤解,但某些流行觀點的邏輯正是如此。當討論亞努科維奇的總統權力如何不受約束時,一種觀點認為這是“因為烏克蘭缺乏憲政”。這種見解的問題是,不能用“缺乏憲政”來解釋“總統權力不受約束”,因為在這種情境下“總統權力不受約束”本身就等于“缺乏憲政”。這種解釋會變成同義反復。再進一步說,倘若憲政是憲法的統治,那么憲法本身又如何統治呢?在政治上,憲政本身是無法自我實施的。
背后的深層邏輯是,不少人把民主的文本或憲法簡單地視為一套可拆卸的政治裝置。一旦一個國家安上這套政治裝置,該國就變成民主國家或立憲國家了。但實際上,民主的文本或憲法本身不過是幾張紙而已。民主的文本或憲法能否生效,能否運轉起來,以及能否運轉得好,全賴實際的政治過程,全賴主要政治力量的所作所為,全賴政治家的領導力與選擇。所以,民主這套政治裝置究竟怎樣,不僅取決于這套政治裝置本身,更取決于安裝和操作這套裝置的人。很多國家面臨的問題是:為什么制定了憲法和確立了民主框架,這套政治裝置仍然無法運轉?或者,為什么這套政治裝置啟動以后,就背離了原本的設計機理和設計初衷?這是比同義反復的解釋與思考更有價值的問題。